職工是指在我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中,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
從屬性上看,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包括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能夠拿到“工資”的,本質上是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從範圍上看,職工存在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其中企業包括我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資企業、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的職工。
職員和雇員的區別
1,不同的解讀
《現代漢語詞典》兩個詞的註釋,職工指雇員(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和工人,雇員指雇員(在機關、企業、學校、團體中從事行政或業務工作的人)和工人。很明顯,員工和員工是交叉關系,員工包含在員工中。準確的說,把企業員工稱為“員工”更合適。
2,在不同的機構工作。
員工是員工,是工人。員工是行政機關或者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就是說員工包括公務人員,而員工基本都在私企和外企。在這裏工作的人被稱為員工,他們的含義仍然是員工和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