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字,甲骨文和早期金文作“或”,《說文》既訓國為邦,又訓邑為國。其義是指國都(京師),與“野”為對文。中國二字聯用,其義即為“天下之中心”。古文獻中這種用法較多,如《詩·民勞》:“惠此中國,以綏四方。”將中國與四方對舉,毛亨傳雲:“中國,京師也。”鄭玄箋雲:“京師者,諸夏之根本。”也含有是天下中心之義。
中國壹詞的廣義用法,則是指整個國家的領土而言,這是當時更為普遍的壹種用法。如《尚書·梓材》雲:“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先王。”其意是皇天賜與先王以中國的民眾與疆土。先王指周武王。文中所說的“中國”是指全中國而言,所以孔穎達將這句話解釋為:“今大天已付周家治九州之中國民矣。”當時的中國具體言之包括哪些行政區域呢?古代文獻中大體上有兩種說法:壹為“九州”說,壹為“五服”說。
商周時期已經把中國所管轄的領土範圍稱之為“九州”。“九州”亦稱“九有”,《詩·商頌·玄鳥》雲:“方命厥後,奄有九有。”毛亨傳雲:“九有,九州也。”鄭玄箋雲:“方命其君,謂遍告諸侯也。湯有是德,故覆有九州,為之王也。”有壹種意見認為“九州”之說始於戰國,約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尚書·禹貢》篇才明確地把中國的領土劃分為九個州。戰國時的思想家鄒衍也說:“中國名曰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他還將“中國”與“海外”對舉,以為中國境內的事務是可以知道的,而海外之事則“人之所不能睹”。其實,在中國古代“九州”的觀念起源較早,戰國時人應是在繼承前人觀念的基礎上對某些具體說法有所發展,而並非始創。《尚書·夏書·益授》則把中國的領土範圍稱為“五服”,雲:“惟荒度土功。弼成五服,至於五千。”《偽孔安國傳》雲:“五服,侯、甸、綏、要、荒也。服五百裏,四方相距為五千裏。”唐人杜佑在《通典·州郡序目》中將“五服”的範圍解釋為“九畿”,即在王畿之外,還有“侯畿、甸畿、男畿、采畿、衛畿、蠻畿、夷畿、鎮畿、藩畿。各相去五百裏為限也”;“自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藩,即九畿也”。其實,所謂“五服”與“九畿”只是劃分方法的不同,所包括的領土範圍是壹致的。“五服”的地域也就是“九州”的範圍,二者也只是劃分方法的不同而已。
與廣義的“中國”含義相壹致的,還有“天下”、“四海”等概念。古人常將中國的領土範圍稱之為“天下”,如《尚書·周書·立政》雲:“周公曰:……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於海表,罔有不服。”明確認為“天下”的範圍指“四海”之內而言。《尚書·周書·呂刑》也說:“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尚書》中所說的“天下”,其義猶如今人所言“全中國”也,它包括了當時華夏和四夷的地區在內。《詩·北山》所雲:“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講的就是“全中國”的意思。古人還將中國的領土範圍稱之為“四海”,如《詩·商頌·玄鳥》雲:“邦畿千裏,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來假。”鄭玄箋雲:“王畿千裏之內,其民安居,乃後兆域,正天下之經界。言其為政,自內及外。”孔穎達疏雲:“殷之邦畿之內,地方千裏,維是民之所安止矣。然後始有彼四海。言高宗為政,先安哉內之民,後安四海之國,以為己有,由此能有彼四海。故四海諸侯,莫不來至。”《尚書·舜典》亦雲:“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偽孔傳》雲:“四夷絕音三年,則華夏可知。”關於“四海”所指的地域範圍,孔穎達疏引《釋地》雲:“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也是說“四海”包括了華夏和四夷的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