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貪,指的是對心的欲望,即六欲(色欲、聲、香、味、觸、法),源於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感官。無貪即無欲,無貪是前五感化為智,第六感化為智的條件。
怒指不平,即七情(喜、怒、哀、懼、愛、惡、欲),起源於第七識——思維意識,由五種內涵(色、受、念、行、知)構成。不生氣就是平等,不生氣是第七識成為平等智慧的條件。
精神錯亂是指動了我們的思想。_它起源於無明,即第八識——阿來識。不傻是寧靜的心靈,不傻是第八識成為大鏡智慧的條件。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變八識為四智”。
這就是佛教的無貪、無嗔、無癡,即無欲、平心、靜心。如妳所願,放棄妳的慈悲,放棄妳的四無量心。能給他歡樂的,叫善良;能拔出他苦澀的心,叫悲傷;慶祝他的喜悅,稱之為喜悅;這就叫事不關己,時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