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朗讀是壹門學問。不僅要求考生忠實於原著,不得增刪改字,而且要求朗讀時聲母、韻母、聲調、輕聲、兒化、音變、句子表達均符合普通話發音標準。朗讀壹部作品,如果連普通話都讀不準,甚至讀錯,就會影響觀眾對原文的理解,甚至鬧出笑話。要使自己的朗讀符合普通話的語音規範,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1.註意普通話和自己方言的語音差異。普通話和方言的語音差異大多是有規律的。這個規律有大有小,規律中往往會有壹些例外,要自己總結。僅僅總結是不夠的。妳要查字典,查詞典,加強記憶,反復練習。在實際操作中,不僅要註意音韻上的差異,還要註意輕詞和元音的學習。
2.註意多音字的發音。壹字多調是造成誤解的重要原因之壹,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復音詞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學習。第壹類是多音異義詞。我們要著重理解它的不同含義,記住它不同含義的不同讀音。第二類是意義相同的多音字,要重點關註其不同的使用場合。這些多音字大多在壹個用聲場合“寬”,在另壹個用聲場合“窄”。記住“窄”的就行了。
3.註意字形相似或偏旁類推造成的誤讀。這種誤解很常見,因為字形相似,A字讀作B字。偏旁部首本身的發音或由偏旁部首組成的更常用的字的發音之間類比而產生的誤讀也很常見。所謂“秀才能讀壹半字”,鬧笑話,指的就是這種誤解。
4.註意不同單詞的發音。在普通話詞匯中,有些詞(或詞中的語素)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意義,但習慣上以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方式發音,稱為“異體字”。為了規範這些讀音,國家在20世紀50年代組織了“普通話語音考試委員會”,對普通話中不同讀音的詞的讀音進行審定。幾十年過去了,幾易其稿。1985年,國家公布了《普通話異體字發音表》,要求全國各地文化、教育、出版、廣播等部門和行業所涉及的普通話異體字的發音和讀音都要以這個新的發音表為準。使用音標表時,最好與工具書(如《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對照。先看壹個詞的所有讀音、意義、用例,再看音審表中的讀音和用例。對比後,如兩者有出入,以聲審表為準。這樣就達到了發音規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