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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藍七堂制的起源

伽藍

(壹)梵語sam!gha^ra^ma 之略譯。全譯為僧伽藍摩。又作僧伽藍。意譯眾園。又稱僧園、僧院。原意指僧眾所居之園林,然壹般用以稱僧侶所居之寺院、堂舍。直至後世,壹所伽藍之完成,須具備七種建築物,特稱七堂伽藍。七堂之名稱或配置,因時代或宗派之異而有所不同。通常皆為南面建築,就以研究學問為主之寺院而言,須具有塔(安置佛舍利)、金堂(又稱佛殿,安置本尊佛。與塔***為伽藍之中心建築)、講堂(講經之堂屋)、鐘樓(俗稱鐘撞堂,為懸掛洪鐘之所在)、藏經樓(壹作經堂,為藏納壹切經之堂)、僧房(又作僧坊,即僧眾起居之所在。分布於講堂東西北三方,即三面僧房)和食堂(又稱齋堂)等。

禪宗伽藍,則須具有佛殿、法堂(又稱說法堂。相當於講堂,位於佛殿後方)、僧堂(或作禪堂、雲堂、選佛場。僧眾坐禪或起居之所,中央安置文殊菩薩像)、庫房(又作庫院,為調配食物之所)、山門(又作三門。即具有三扇門之樓門,表示空、無相、無願等三解脫門)、西凈(又作東司凈房,指廁所)和浴室(又作溫室,為溫浴之室)等七堂,其中以僧堂、西凈、浴室為禁語之所,故總稱三默堂。

(二)梵語tagara。為香木之壹種。

參考資料:

佛學大詞典

“伽藍七堂”制形成於宋代,“伽藍”就是“僧園”之意。“伽藍七堂”的布局同我國傳統四合院布局幾乎完全壹致,從此成為我國佛寺建築的固有標準。佛教的每個宗派的“七堂”都有所不同,後世大都沿用禪宗的七堂之制,即佛寺必備山門、佛殿、法堂、方丈、僧堂、浴室、東司(廁所)七堂,到明清時期演變為山門、天王殿、大雄寶殿、後殿、法堂、羅漢堂、觀音殿七堂。如浙江寧波的保國寺,其中軸線上依次排列天王殿、大雄寶殿、觀音堂、藏經樓,兩側為僧房。客堂和鐘鼓摟等。現存最好的實例就是北京西山的十方普覺寺,雖未完全保存伽藍七唐制,但可借此略窺壹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