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第壹批排列詞註釋10(2002年3月31日試行):
“張”是“張”的分化詞。古人常把賬目寫在布上,掛起來保存,所以把日常賬目叫做“賬”。後來為了和幕布分開,又造了壹個形聲字“帳”,表示和錢有關。經過"張"和"張"的共存和使用,形成了幾十組異形詞。.....“帳”與“帳”的分工如下:“帳”用來記錄錢物、債務等的進出。,如“賬簿、報銷、借款、還款”;“簾”是指用布、紗、絲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帳、帳篷、青紗簾(比喻用法)”等。
《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版)只有“帳”的詞條,沒有“帳”的詞條。“賬戶”的解釋是,會計是指在賬簿上對各種資金運用、來源、周轉過程的分類。
國家語委修訂的《圖書編校質量錯誤認定細則》第七條列舉了“難以界定的常用詞”,包括“債務(賬)、賬本”,並特別註明“括號內的文字為錯誤”。
在2002年新華社發布的《新華社采編人員手冊》中也明確規定,在表述“財產出入記錄”和“債務”的含義時,不能寫“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