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物的固有性質,它決定了事物的性質、面貌和發展。事物的本質是隱藏的,通過現象表現出來。不能用簡單的直覺去理解,必須透過現象去把握本質。
作為壹個哲學術語,“本質”壹詞產生於近代。黃河清主編的《現代辭源》第39頁列舉了早期用例,如1903《心理學教科書》第二章:“某壹概念的本質不同於其他概念,這叫定義。”王寶榮等《新爾雅·詮釋教育》:“凡是研究宇宙本質的,如物尊元論,神元論,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都稱為自然哲學。”
近代以前,漢語中的“精”字多為原形、原形、原貌、本性、能力的意思(見《漢語大詞典》所列含義)。哲學術語的“精華”來源於日語“精華”(honshitsu),是英語精華的意譯。0
這是日本人用中國詞“舊瓶裝新酒”。引進中文,也是“出口轉內銷”的意思。英語精華來源於古法語精華。古法語來源於拉丁語動詞esse,其原始印歐詞根是*es-,意為be(“是”)。從拉丁語動詞esse發展出抽象名詞essentia,意思是存在,存在(“存在”)。在西方語言中,“精”來源於“有”或“有”,而與精相對應的漢語詞“精”來源於“精”和“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