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和解釋人腦感官信息的壹套心理過程,通常指解釋大腦中感官提供的信息的教程。感知是建立在充分考慮人們的期望、以前的經歷和文化的基礎上的。
綜合感官信息並賦予其意義。但是,感覺和知覺並不是截然不同的,因為感覺有時會受到以前經歷的影響。
在物感關系的定義中,事物本身是存在的主體,事物所處的環境是客體,變化著的客體影響著存在的主體。存在的主體能夠與客體達成壹種存在關系,也就是說,主體具有接受客體存在的能力,這種接受客體存在能力的關系就是意義。
在生命力和本能的作用下,事物本身的存在與其環境產生了不可分割的交集系統。獨立存在又曖昧的關系,就是感覺的關系。本能是感覺的基礎,對事物本身的感覺是通過事物對其環境的存在來體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