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足球黑哨事件的例子?
2002年3月,時任國足甲、乙兩組主裁判的龔,因涉嫌在比賽中吹黑哨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區檢察院以涉嫌企業人員受賄罪對龔正式批準逮捕。在公布的證據中,龔在執法綠城隊的兩場比賽中受賄65438+萬元。2003年6月29日,宣武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龔涉嫌受賄壹案。據查,2000年至2006年,5438+0,龔在受中國足協委派擔任國足甲、乙組總裁判期間,先後9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7萬元。法院認為,他利用擔任裁判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受賄罪。因其在被采取強制措施後主動交代了大部分受賄事實,酌情從輕處罰。法院當庭宣布壹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龔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後,龔不服,提起上訴。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龔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