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真實含義就是佛學。因為佛教實際上就是釋迦牟尼佛所傳下來的學科;或者可以說,佛法是讓凡夫人通過修學以達到佛之境界的壹種方法,因此,佛教就是佛學。佛經對佛教的定義就是兩個字:“教”和“證”。教,是釋迦牟尼佛親口傳講的,或是經過釋迦牟尼佛加持和開許,然後由菩薩們寫下的經論,如藏傳佛教的《丹珠兒》和《甘珠兒》;證,是指個人的修證,其中包括了戒——戒律、定——禪定、慧——智慧三部分。也就是說,教證這兩個字代表了整個佛法;另外,還有更重要的兩個字,也可以概括佛法的所有定義,那就是“智”和“悲”。我們今天就從智悲兩方面來談談佛教。所有的佛教,包括大乘、小乘,顯宗、密宗的內容,都可歸納於智悲當中。智悲雙運,是整個佛教的精華所在。修行就是要修智悲雙運,所謂學佛,也就是學智慧與大悲。那麽,燒香、磕頭、念經等等是不是學佛呢?是學佛的壹部份,但不是最主要的內容。佛是什麽呢?唐卡中畫的面色金黃、結跏趺坐的佛是不是真的佛呢?那是不了義的佛。大乘佛法認為,佛的化身與報身,是佛陀為了度化凡夫與十地菩薩而分別顯現的形象。佛為了能與凡夫人溝通,就必須顯現化身。雖說每個眾生都具有如來藏,但由於沒有證悟,因此佛的法身對我們還無法起到作用。要想證悟,想走解脫道,就必須依靠化身與報身佛的引導,然而,化身與報身都不是真正的了義佛,唯有法身才是真佛。所謂的法身佛,就是指智悲雙運。我們學佛,就是要學智慧與大悲。所謂的成佛,就是指斷盡所有的貪嗔癡煩惱之後,所顯現出的原本具備的如來藏之所有智慧與大悲。除此之外,別無他意。寧瑪巴的高僧榮森班智達曾說過:佛教永不改變的定義,就是智與悲。除此之外,沒有其它任何解釋可以完整地表達佛法的內涵。他還認為:學佛的方法不壹而足,用哪個方法都行。譬如凈土宗的念佛是方法之壹,禪宗的打坐參禪也是壹種方法,但不能認為除了念佛以外,其它的方法都不算是學佛;同樣,出家人守出家戒,在家人守在家戒,這是兩種方法。不能認為只有出家戒才是真正的戒律,或者認為守在家戒就不能成佛;密宗有氣脈明點的修法,但這並不是成佛的唯壹道路,不修氣脈明點也可以成佛。這些都只是方法而已,有些方法可有可無,佛教並沒有限定非用哪壹種方法不可,但唯壹不變的精華,就是智悲。任何方法如果修不出智慧與大悲,就不能成其為佛法。雖然這是榮森班智達的論點,但卻是顯密都認同的。總而言之,如果從智悲兩方面來表述佛法,就能完整地概括佛法的全貌。 如果有人問:什麽是佛法?則可回答說: 佛法就是智悲。 學佛是什麽呢?就是學智慧與大悲。
佛學自漢朝傳入中國,即有許多不同之派別,不壹致之說法,為了消弭沖突、避免矛盾,中國佛學家即以判教方式,將各種說法融合消化。中國之派別有八宗、十宗、十三宗之說,若依大乘舊傳八宗之說而言,其中禪、凈、律、密屬於行持,三論、天臺、華嚴、唯識則以義學見長,此四宗學說略述如下:
(壹)三論宗
(壹)三論宗:三論原屬印度大乘佛學之中觀壹系,北齊(550~577)末年,由遼東僧朗傳入江南,至唐初嘉祥吉藏集其大成。此宗所依之基本典籍為:(1)中論,駁斥婆羅門教、小乘佛教,和其他大乘諸宗派之錯誤見解,而皈依中道教義。(2)十二門論,矯正大乘佛教徒自身之錯誤見解。(3)百論,駁斥婆羅門教之外道思想。其學說主要有三方面:(1)破邪顯正。即總破壹切有所得、有所見:破斥外道對於‘實我’之邪見、遮遣毗曇宗‘實有’之執見、駁斥成實宗‘偏空’之情見、摧破大乘之壹切有所得、有所見。如是內外盡破,大小遍斥,而以‘都無所得’為旨歸。(2)真諦和俗諦之差別,即以俗諦之故,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以真諦之故,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故依此二諦之說,有是空之有,空是有之空,由是乃顯無得之正觀。(3)八不中道,即揭示諸法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壹不異、不來不去之理,來破除生滅、斷常、壹異、去來等‘四雙八計’之偏頗,而說明宇宙萬事萬物皆無固定不變之自性。要之,此宗以‘破而不立’來遣除壹切偏執情見;以‘無所得’為本旨,認為壹切諸法本來無相,本自寂滅;故所謂之迷悟及成佛不成佛皆為假名,惟以‘覺’為本體,染凈諸法本來寂滅,而以‘無得正觀’為至極妙道。
(二)天臺宗
(二)天臺宗:陳宣帝建德七年(575),智顗大師入天臺山而初創此宗。追溯傳承,上承龍樹,經過北齊慧文禪師之閱讀中論、大智度論,得壹心三觀之妙旨後,傳南嶽慧思禪師因悟證法華三昧,著述大乘止觀,再授智顗大師而修得法華三昧前方便,盛弘教觀,並依法華經融攝性空論義,而大成天臺宗學。其著作有法華玄義、法華文句、摩訶止觀,世稱天臺三大部。此宗之教義說壹心具十法界,靜觀此心,可悟‘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盤’之道理。其綱義要旨有三:即壹念三千之世界觀、壹心三觀、三諦圓融之哲理。指出諸法之相互融攝,整個宇宙之究竟合壹,每壹現象(物或心)所表現之原理是圓融三諦(空、假、中),意指事物或生命本身即是實相,即是如如;主張壹切法平等,此乃天臺止觀之中心思想。要之,天臺壹宗以法華經為典據,直顯諸法實相之哲理,自‘理’方面而言,以即空、即假、即中之圓融三諦彰顯諸法之當體;自‘事’方面言之,則揭示百界千如、壹念三千之‘性具’思想(性德本具);而所謂理事之互相融即,即是諸法之實相、法界之本然(法爾自然)。
(三)華嚴宗
(三)華嚴宗:又稱賢首宗、法界宗,依華嚴經而得名。杜順(557~640)為華嚴宗之開祖。此宗創始之前,中國已有地論宗,地論宗奠基於世親之‘十地經論’,華嚴宗壹方面吸收地論宗之教義,而進入中國佛教之繁盛期;另壹方面則統壹當時各宗派新舊異說,立足於唯識緣起之理論基礎。而在構成判教、觀行理論方面,表面上雖批評天臺、唯識之學說,實際又擷取兩家之說。然大抵而言,華嚴宗依照華嚴經建立宗義,其無礙緣起之義理,乃從‘般若’思想展開來,根據‘般若’之‘法性本空’,進壹步闡明法界諸法由於‘性空’而形成平等,乃至等同壹體,而得入於壹與多‘相即相入’之無盡無礙概念,此即所謂‘法界之普遍緣起’。此宗重要教義另有:因門六義、六相、十玄門等,以顯示其圓融無礙之法界緣起思想。
(四)唯識宗
(四)唯識宗:此宗遠尊印度彌勒菩薩為宗主,彌勒出世說瑜伽師地論,無著稟承教法而著莊嚴論、攝大乘論。世親繼而著唯識二十論、三十論頌等。玄奘於唐貞觀年間,至印度求法,從戒賢、智光諸論師習受瑜伽、唯識等論。歸國後其弟子窺基依玄奘大師口述,撰成唯識論述記,發暢奧義,又撰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以釋之,而蔚成唯識宗學。此宗之名相繁眾,義理深邃,側重分析,立有五位百法(八心法、五十壹心所法、十壹色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六無為法)、三自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五種性(聲聞種性、緣覺種性、菩薩種性、不定種性、無性有情)。以‘阿賴耶識’為基礎,闡明‘萬法唯識、識外無物’之理。其根源是在於阿賴耶識有含藏種子。種子又稱‘習氣’,分為名言種子與業種子二種。在實證上以識為中心,轉變有漏之心識,而成為無漏之實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最後將能觀之識亦歸諸於空,證入‘能所壹體’之世界。 佛學研究之分類,可由幾個不同角度加以觀察。從歷史之觀點看,可分原始佛教和發展佛教之佛教思想;從地理之觀點看,分為南傳和北傳佛教思想兩系;從教義之內容看,則有大小二乘、權實二教、聖凈二門、顯密二教、教禪二宗等各種之二分法。而於現代之佛學發展,中外學者亦皆致力於佛學之重新分類,作為新研究之先決條件,成為壹股現代佛教學術思潮。例如日本學者高楠順次郎所歸納之研究體系為:(壹)研究之佛教,如俱舍、成實、唯識等各宗之教義。(二)思索之佛教,如般若、華嚴、天臺等宗之教義。(三)觀想之佛教,如禪宗、真言宗之教義。(四)信念之佛教,如凈土宗之教義。(五)實行之佛教,如律宗之教義。美國學者邁格文博士(Megovorn)則把佛學分為超越哲學(本體論)與相對哲學(宇宙論)二門。 近代學者多把全部佛學分為以說明萬法真相為目的,以理論為中心之‘宇宙論’,與詮示解脫之真義、方法,以實踐為旨趣之‘解脫論’二大門。佛學之宇宙論包容廣闊,有就現象事物之因果連續來說明萬有由多元生起之學派;有主張物質現象為精神原理所開展之唯心壹元論之學派;有肯定超越現象之實在本體論之學派;有不辨本體與現象,以現象歸於本體活動,提倡現象即本體之學派。 概括而言,宇宙論可分為二大系統,即緣起論和實相論。(壹)緣起論乃解釋宇宙萬法之生起,根據萬法自身間之因果律,及各學派考察和說明之不同,遂產生種種之緣起說:(1)把萬法生起之因由歸諸於吾人之作業力,稱為業感緣起論(俱舍學說)。(2)從主觀方面考察,認為壹切萬有皆由吾人之第八阿賴耶識所變現,稱為賴耶緣起論(唯識學說)。(3)建立實在之本體,以之說明壹切現象由此顯現,稱為真如緣起論(真常學說)。(4)從本體即現象,現象即本體之理論出發,稱為法界緣起論(華嚴學說)。(5)舉出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以宇宙萬法為壹大日法身之靈動,稱為六大緣起論(真言學說)。緣起論系從縱之時間方面,說明萬法之生滅變化情形,是為‘宇宙現象論’;實相論則從橫之空間方面,來說明萬法本身之究極真理,是為‘宇宙本體論’。(二)實相論,在佛教各學派中,亦有多種實相論之教系學說:(1)否定主觀我體之存在,但對於現象諸法卻肯定其法體實有者,稱為法有論。(2)倡說我體、法體俱空者,稱為法空論(小乘二十部及成實學說)。(3)基於實體之見地,主張現象屬空或假有,但實體是真有者,稱為有空中道論(唯識學說)。(4)否斥相對的有空之考察,以絕對不可得為究竟理想者,稱為無相皆空論(中觀學說)。(5)積極之寫象實體,觀作為本體即現象,舉宇宙萬有為壹如之實在者,稱為諸法實相論(天臺學說)。 解脫論乃是將解脫之原理應用於實踐上,循向上之路徑,以達究竟之目的。此解脫部門可分為解脫實質論、解脫形式論和解脫次第論三大系統。(壹)解脫實質論,即解脫之真境,故涅盤、如來、佛土、佛身,皆為解脫實質之表明。(二)解脫形式論,系為開顯實質之各類實踐,如律宗之持戒求解脫(戒律論)、各宗之修觀求解脫(修觀論)、各宗之斷惑求解脫(斷惑論)、凈土宗之往生求解脫(往生論),皆屬解脫之形式。(三)解脫次第論,凡夫欲藉修行功力,自凡至聖,達至理想之彼岸,其修行因功力深淺,而有逐漸進升之次第,乃至究竟成佛;此類修行證果之次第論(行位論)、壹切眾生是否平等、超凡入聖之成佛可能性之解脫問題(種姓論)等,皆屬解脫次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