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語言發展的理據性?
原文出處內蒙古民族師院學報:哲社版原刊地名通遼原刊期號199401 原刊頁號70-75 分 類 號H1 分 類 名語言文字學作 者許光烈復印期號199504 標 題漢語詞的理據及其基本類型正 文 內容提要:本文對漢語詞的理據進行了初步的探討。認為漢語中的大部分詞具有理據性,論述了詞的理據 性與任意性、詞的理據與詞源、詞的理據與語義結構的關系;同時對漢語詞的理據類型做了分析歸納,將漢語詞的理據分為摹聲、語源、特征、替代、典故、簡縮、禁忌等七種基本類型;在此基礎上論述了漢語詞的理據 研究的意義。 詞的理據的研究,如果從古希臘的“本質論”和“規定論”的論爭算起,至本世紀,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蘇格拉底(Sokrates)等“本質論”者認為,名稱和事物之間具有內在或自然的聯系,名稱取決於事物的本質;亞裏士多德(Arlstoteles)等“規定論”者認為,名稱和事物之間沒有內在或自然的聯系,名稱取決於約定俗成。中國古代的孔子、孟子、班固、劉熙都傾向於本質論;老子、墨子、楊朱、荀子都主張規定論。 經過實踐的檢驗,“規定論”為越來越多的學者所接受和發展。 詞是事物的名稱和標誌。事物的名稱既然是人們“規定”的,因而用什麽詞去稱呼什麽事物,總要有壹定道理(理由或依據)。所謂詞的理據,或稱詞的“內部形式”、“詞源結構”、“詞的命名義”(1),指的是 詞義形成的可釋性,也就是某壹語音形式表示某壹意義內容的原因或根據。結構主義的“義素分析法”實質上就是利用“義位”篩選法去解說詞的理據。研究詞的理據,對於闡明事物或現象的“得名之由”,認識詞與詞之間的聯系、詞義演變和發展規律,對於創造新詞和編纂詞典,有著重要的意義。 現代語言學研究中,在理論上有關詞的理據的許多問題已經比較明確了。比如:詞是語言的符號,具有任意性,名稱和事物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壹般地說,詞有理據性,特別是在壹定語言基礎上產生的再生詞尤其如此,原始名稱的理據是隱晦的等等。但是,迄今為止,詞的理據研究,還很少深入到具體的語言領域進行系統研究和解說。漢語詞的理據研究就處於這種狀態。本文就準備對漢語詞(主要是再生詞)的理據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壹、漢語詞的理據研究 1.1 在漢語裏,除了原始名稱,大部分詞的內部形式都具有可釋性。例如:“熊貓”又稱“貓熊”,因屬貓類狀似熊而得名。“企鵝”由於“立時昂首如企望狀,故名。”(《辭海》)這就是“熊貓”、“企鵝” 兩個詞的理據。詞所以具有理據性,因為詞與其所標誌的事物聯系著。孫常敘先生說:“……詞和它標誌的事物的本質是沒有必然聯系的”,“……但是新詞的命名不是和它所標誌的事物毫無關系的。叫做‘自行車’、 ‘腳踏車’,叫做‘取燈’、‘洋火’、‘火柴’是有它的緣由的……”(2)孫先生的看法為我們探討詞的理 據提供了重要依據。索緒爾指出:“我們是給事物下定義,而不是給詞下定義……。”(3)如果脫離了與事物的聯系,詞的理據將是無法捉摸的。 1.2 漢語詞的理據研究有著悠久的歷史,其萌芽階段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如孔子(前551—前47 9)的“政者,正也”、(4)孟子(前372—前289)的“校者,教也”、(5)墨子(前478—前392)認為名“無固是(實)”(6)、荀子(前313—前328)認為“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7)再如,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劉熙的《釋名》,清代翟灝的《通俗編》、錢大昕的《恒言錄》、段玉裁的《說文解字註》、王念孫的《廣雅疏證》、王引之的《經義述聞》,近人劉師培的《物名溯原》、《物名溯原續補》、章太炎的《文始敘例》、梁啟超的《國文語源解》、楊樹達的《字義同源於語源同例證》,今人王雲五的《新名詞溯源》、張維思的《語源蠡測》、俞敏的《古漢語俚俗語源》等等,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或多或少地涉及了漢語詞的理據問題,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經驗。當然,這些著作主要涉及古漢語詞,而關於現代漢語詞的理據的研究方面,目前尚無專著問世。近年來,孫常敘先生、張永言先生、張誌毅先生等曾先後涉及此領域。 1.3 漢語的詞具有理據性,也具有任意性,這是同壹事物的兩面。“葵花”又叫“向日葵”、“朝陽花 ”、“轉日蓮”,這是詞的任意性問題;而“向日葵”、“朝陽花”皆因其圓盤形頭狀花序常朝太陽而得名, “轉日蓮”則因其圓盤形頭狀花序似蓮蓬而又隨太陽轉動而命名,這是詞的理據性問題。再如,普通話的“花生”,濟南稱“長生果”、溫州稱“落花生”、昆明稱“花松”、梅縣稱“香豆”……,也是對理據性和任意性關系的最好詮釋。詞是個音義結合體,任意性指的是音義結合問題,理據性指的是詞義形成的道理或依據問題。聲音和意義的結合是任意的,而用什麽聲音去稱呼什麽事物又是有道理的。詞的理據性和任意性就這樣矛盾統壹在壹起。我們不能用詞的任意性去否定詞的理據性,也不能用詞的理據性去否定詞的任意性。 1.4 漢語詞的理據和詞源有著密切聯系。因而詞的理據又稱“詞源結構”。所謂詞源,指的是詞的起源或歷史來源。有的詞源研究可以給解說詞的理據提供壹定的線索,有的就解說了詞的理據。例如: 白丁:《唐書》“衣黃者聖人,衣白者山人。”就是說做官的衣服有各種色彩,平民的衣服是白色的。因此,老百姓被稱為“白身”、“白丁”、“白民”。(胡式鈺《語竇》) 虜瘡:即天花。據晉葛洪《肘後備急方》載,天花是在漢代的壹次戰爭中,從俘虜中傳播來的,為此又稱 “虜瘡”。 但是,並非所有的詞源研究都揭示了詞的理據。例如: 紙老虎:《水滸全傳》第25回,潘金蓮罵西門慶:“閑常時,只如鳥嘴賣弄殺好拳棒。急上場時,便沒些用,見個紙虎,也嚇壹交。”這可能是“紙老虎”壹詞的原形。1904年5月,陳獨秀在《安徽俗話報》第4期發表文章,內稱“那個腐敗的俄鬼,不過是紙老虎,有什麽畏懼他呢!”這是最早使用“紙老虎”的壹例。後來,1922年12月,蔡和森發表在《向導》13期上的《革命中的希臘》壹文,也稱英國及其代理人是“被民眾業已戳穿的紙老虎。”1946年8月,毛澤東同誌在陜北延安同美國記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談話中談到,“壹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此後,這個用以指外表強大兇狠而實際空虛無力的人或事物的“紙老虎”壹詞便家喻戶曉了。 觀止:《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載:吳季劄在魯國觀樂,見舞《韶shuò@①》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後因以“觀止”稱贊所見事物盡善盡美,無以復加。 雞尾酒:英語cocktail的直譯,指幾種酒加果汁、香料等混合起來的酒。詞的理據研究借鑒詞源研究,但二者不是同壹的東西。詞源壹般重在考釋詞的起源或歷史來源,而不去解說詞的內部形式。在詞源研究中,有所謂“俗詞源”或“民間詞源”,如“何首烏”,傳說壹位姓何的老者吃了此藥而白發轉黑,由此得名。“虎跑泉”,傳說壹只老虎用爪刨地得此泉,因而得名。俗詞源多為牽強附會的推測或傳說,不能視為詞的理據。 1.5 漢語詞的理據與詞的性質和詞的語義結構密切相關。詞是壹種音義結合體,聲音是它的外部形式,意義是它的內部形式。聲音和意義“合二為壹”,缺壹不可。石安石、詹人鳳說:“語音和語義好比壹張紙的兩面,不管如何裁剪總有兩面。語音是形式,語義是內容。”(8)所以,任何壹個詞都必有聲音,也必有意義。如“春風”,chūnfēng是聲音,“春天的風”是意義。“阿Q”,?kiù是聲音,“魯迅小說《阿Q正傳》中的主人公”是意義。在語言中,沒有聲音的意義和沒有意義的聲音都是不存在的。也正是這個原因,不同的聲音和意義結合就會構成不同的詞,就有不同的理據。在漢語裏,“教室”和“教堂”是兩個事物,前者是“從事教學活動的屋子”,後者是“從事宗教活動的房屋”(“房屋”在這裏引申為“場所”)。“ 作者”和“作家”也可做類似分析。現代語言裏,由於大部分詞都是在原有語言基礎上利用壹定的語素按照壹定構詞方式組合起來的復合詞和派生詞,因而都有壹定的語義結構,語素“教”含有“教導(或教育)”和“ 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的語義,“室”和“堂”語義近似,分別有“屋子”和“房屋”的語義,所以, “教室”和“教堂”是不同的語義結構。 詞的語義結構是解說詞的理據的基礎。但詞的語義結構的分析是個異常復雜的問題。語言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在語言發展的長河中,許多語素或詞由單義轉為多義,由本義分出轉義,或者發生了種種的變化。例如:“飛”(fēi)的本義是鳥或蟲類鼓動翅膀在空中行動。(《詩經·小雅·鴻雁》:“鴻雁於飛”)。後來用於比喻“物體在空中飄蕩或行動”,用於形容“在高空中”、“速度快”,以及用於表示“突然的”、“無根據的”的意思,所以當我們考察“飛雪”、“飛橋”、“飛奔”,“飛禍”、“流言飛語”(又作“流言蜚語”,“蜚”與“飛”通假)等用“飛”構成的詞語的語義結構時,就要具體分析“飛”的本義和轉義,這樣才可能正確解說它們的理據。 解說詞的理據所遇到的語義問題,當然不只這些。這裏只是舉例而已。 二、漢語詞的理據的基本類型 2.1 詞具有理據性,不同的詞理據不同。但是,在總體上,可以根據詞義構成的道理,給詞的理據分類。這種分類,能給解說詞的理據提供壹定的依據。 張誌毅先生從普通語言學的角度提出了詞的理據的三種類型(自然型、習慣型、自然兼習慣型)(9),這對於語言詞的理據的分類有壹定的借鑒作用。但對具體語言來說,又是不完備的,因為每壹種語言都有自己的特點。具體語言的詞的理據分類必須從這種語言的實際出發,才能得出科學的分類結果。 2.2 據初步考察和分析,漢語詞的理據主要有如下類型: 2.2.1 摹聲 摹擬聲音給事物命名。如“布谷”、“知了”、“蟈蟈”、“蛙”……,都是摹聲。楊樹達《高等國文法》:“即足而鳴者呼之曰雀,錯錯而鳴者呼之曰鵲,亞亞者謂之鴉,岸岸者謂之雁,他如貓、鴨、蟋蟀、秦吉了之類,皆以其物自身所發之聲為其物之名。” 在漢語裏,有許多表事物的聲音的象聲詞,如風聲(嗚嗚、呼呼)、雨聲(嘩嘩、嘀嗒)、雷聲(隆隆)、狼嗥聲(嗷嗷)、狗叫聲(汪汪)……,這種象聲詞的摹聲就是詞的理據。這種類型早在《詩經》中就有所反映,如“關關雎鳩”、“坎坎伐檀”、“伐木丁丁”等。感嘆詞實際上也在摹聲,如“哈哈”、“哎喲”、 “啊”、“唉”等等,它們的理據都屬於摹聲型。 音譯外語借詞,是摹仿其它民族語言詞的聲音,如“巧克力”(英chocolate)、“莫斯科”(俄Mockba)。這些詞不屬於漢語的摹聲型,我們不能根據其聲音去推知它們的理據。 2.2.2 語源型 有些事物、動作、性狀是用與其相關的事物、動作、性狀的名稱通過意義類比、聲音轉化而得名的,從而形成了詞與詞之間語義語音的淵源關系,也明顯地標示了詞的理據。例如: 跟:源於“根”。《說文》:“根,木株也。”《釋名·釋形體》:“足後日根,在下方著地,壹體任之,象木根也。”(“跟”與“根”同屬見母文部,同音。) 杈、釵:源於“叉”。《說文》:“叉,手指相錯也。”又:“杈,枝也。”段玉裁註:“枝如手指相錯之形,故從叉。”《釋名·釋首飾》:“釵,叉也,象叉之形,因名之也。”(“杈”、“釵”與“叉”初母雙聲,歌部疊韻。) 梳、篦:源於“疏”、“密”。《楚辭》王逸註:“疏,希也。”《增韻》:“密,稠也,疏之對也。” 《急就篇》顏師古註:“櫛之大而粗,所以理鬢者,謂之梳,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虱者,謂之比,言其齒比密也。”篦,王力《同源字典》:“字本作‘比’。”(“梳”與“疏”同屬山母魚部,同音,“ 篦”與“密”並明旁紐,脂質對轉。) 2.2.3 特征型 任何事物或現象都往往具有多方面的特征或標誌,如性質、形態、作用、變化以及和其他事物的聯系等等。名稱是用來區別事物的符號,在給事物命名時,人們壹般只選擇壹個特征或標誌作為依據。這種選擇帶有壹定的隨意性,而選取不同的特征就賦予詞以不同的理據。例如:“大豆”、“黃豆”、“圓豆”雖指同壹事物,卻是分別以大小、顏色、形態的不同特征命名的。 根據事物的性質命名的如:苦膽、鹹菜、軟件。 根據事物的形態命名的如:袋鼠、面條、刺猬、金字塔、人字呢。 根據事物的作用(或性能)命名的如:銑床、轉椅、書架。 根據事物的顏色命名的如:紅豆、紅棉(木棉)、白鐵(鍍鋅鐵)、白藥、黑板、綠卡、墨水。 根據事物之間的位置關系命名的如:西歐(在歐洲西部)、南非(在非洲南部);陜西(在陜縣西邊)、河北(在黃河北邊)、嶽陽(在太嶽山之南)洛陽(在洛水之北)。這種類型有的經引申而表示時間、年齡、級別等,如:“中耕”、“前天”、“前輩”、“中班”、“上將”、“中尉”。 由於根據事物的特征給事物命名是最能直接反映事物本質的壹種方法,所命名的詞語簡明易懂、特點突出,所以,理據為特征型的詞在漢語詞匯中比其他類型的要多些,且多數為偏正式復合詞。 2.2.4 替代型 這種類型的特點是以事物或現象的突出特點來代替事物現象本身。例如: 青衣:戲曲中的角色名稱。扮演莊重的中青年婦女,因穿青衫而得名。 龍頭:自來水管出水口的開關,因象傳說中的龍的腦袋而得名。 馬上:“馬奔馳最速,俗因謂即時曰馬上,蓋亦取迅捷之義也。”(舊《辭海》)“馬上”即馬往前上,立刻就到,故用以表“立刻”意。 廣義上說,替代型似應歸入特征型,因為同是由特征而得名。但深入分析便可見二者的不同:特征是靠事物的特征的幫助來指稱事物,而替代型則是直接以事物的突出特點來代替事物;特征型是基於客觀事物的具體特征進行如實的描述,而替代型則是通過誇張修飾等手法給事物命名。如“紅豆”指的是壹種紅顏色的豆,而 “龍頭”則不是龍的頭,前者的理據屬特征型,後者則為替代型。再如“花臉”(戲曲角色)、“猴頭”(壹種食用xùn@②)、“虎口”(拇指和食指相連處)等均屬替代型。 2.2.5 典故型 在漢語的詩文裏,用典的風氣很盛,許多典故被輾轉襲用而成詞,要到形成詞的典故中去探求其理據。例如: 賦閑:晉朝潘嶽辭官家居,作《閑居賦》,後來因稱沒有職業在家閑著為賦閑。(事見《晉書·潘嶽傳》) 袒護:漢高祖死後,呂後當權,培植呂姓勢力。呂後死,太尉周勃奪呂氏兵權。在軍中說:“擁護呂氏的右袒(露出右臂),擁護劉氏的左袒。”軍中都左袒。後稱偏心支持壹方為袒護。(事見《史記·呂後本紀》) 染指:“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即公子宋—引者)之食指動,以示子家,曰:‘ 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食大夫黿,召子公而弗與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後因以“染指”指沾取非所應得的利益。(事見《左傳·宣公四年》) 其他如“推敲”、“糟糠”、“知音”、“掣肘”、“杜撰”等,在理據上都屬於典故型,典故就是它們的理據。 2.2.6 簡縮型 詞組由詞組合而成,又可簡縮為詞,即所謂簡縮詞(或縮略詞)。例如: 中導—中程導彈 傳媒—傳播媒介 三秋—秋收、秋耕、秋播 五官—耳、目、口、鼻、身 六合—上、下、東、西、南、北 簡縮詞的原型就是詞的理據。 隨著時間的推移,使用的頻繁,有的簡縮詞的原型逐步被人們遺忘或鮮為人用了。現在,壹般只說“衣架 ”,不說“衣服架子”;只說“糧庫”,不說“糧食倉庫”;只說“聯營”,不說“聯合經營”;只說“外商 ”,不說“外國商人”等等。這種現象,目前大有發展趨勢,從而也使詞的理據更加隱晦了。 2.2.7 禁忌型 各種語言都有種種忌用的詞語,即所謂語言“塔布”(英語taboo的譯音)。禁忌主要源自迷信心理。例如: 端月:正月。為避秦始皇贏政之名而得名。 招財:舌。四川壹帶,舊時忌諱說“舌”字,因為“舌”諧音“折本”、“折財”的“折”字。為此,便把“豬(牛)舌”稱做“豬(牛)招財”。 筷子:原名為“箸”。舊時江浙壹帶行船人最忌諱“住”字,因“箸”與“住”同音,說“箸”就會聯想到“住”。他們不希望船“住”,而希望船“快”,所以稱“箸”為“筷”。後來加後綴成為“筷子”。 再如,有人用“蛋”來罵人,如“渾蛋”、“倒蛋”、“扯蛋”、“王八蛋”等,這是因為“蛋”指睪丸,是男性生殖器的壹部分,因而有褻瀆人詛咒人的意味。所以,有些地區便諱言“蛋”字,雞蛋說成“雞子兒 ”、“白果兒”,炒蛋說成“攤黃菜”,“蛋花湯”說成“木犀湯”。死亡是人們最忌諱的了,為避開“死” 字不祥的陰影,漢語中便產生了數量可觀的“死”的同義詞。如“疾終”、“溘逝”、“物故”、“厭世”、 “棄養”、“捐館舍”、“棄堂帳”、“遷神”、“遷化”等,這是士大夫階層的“死”的代用語。其他稱“ 死”的詞還有“卒”、“沒”、“下世”、“謝世”、“逝世”、“去世”、“過世”“升天”、“作古”、 “長眠”、“長辭”、“安息”、“老了”、“走了”、“去了”,為國家民族而失去生命被稱為“捐軀”、 “犧牲”、“光榮了”等等。據統計,漢語中因禁忌而產生的“死”的代用詞語竟有200多個。推而廣之,與 “死”有關的詞語也在禁忌之列,如棺材叫“壽木”,死者穿的衣服叫“壽衣”,停屍間稱為“太平房”。 這類禁忌詞的理據壹般要聯系禁忌的內容去解說。 2.3 為了揭示漢語詞的理據的類型,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作了以上的歸納和分析,但事物是復雜的,以上類型未必能涵蓋漢語所有詞的理據,並且各種類型之間往往會有某些重疊交叉之處,此外,還可能存在其他的 理據類型。這裏只是對漢語詞的理據類型大致輪廓的初步勾畫。 總而言之,詞的理據是某個特定的社會集團約定俗成的。漢語中在基本詞匯基礎上形成的詞,許多是有理據的,而最初的詞語則難以探求其理據,因而形成了漢語詞的有理據與無理據的矛盾統壹。如果教條地去追究所有詞的理據,勢必徒勞而無益,走進自己設置的“怪圈”;如果不去探求有理據的詞的根由,那麽,對漢語詞匯只停頓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低層次上,就無從領略漢語詞語的“無限風光”。 研究漢語詞的理據有著重要意義,但是,詞的理據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由於漢民族語言歷史悠久,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認識不斷深化,漢語的語音、詞匯也在不斷地發展變化,壹些原始詞的理據本已難以考證,在原始詞的基礎上又產生了復合詞、派生詞,這些復合詞派生詞又作為構詞要素組成新詞,這樣輾轉變化,使漢語詞的理據漸趨模糊。近年來,伴隨著改革開放大潮,漢語詞的數量大增,加之西風東漸,湧入了壹大批外來詞,壹些新造詞往往受外來詞的影響,便形成了壹些“混血兒”(如“大巴”—大bus,“的確涼”—d acron),這些都對漢語詞的理據研究形成了壹定的幹擾,使漢語詞的理據越發隱晦。此外,簡縮詞的大量出現也對漢語詞的理據研究有所影響。……以上種種,給漢語壹些詞的理據罩上了壹層薄薄的面紗,使其更加撲朔迷離。但是,如果揭開這層面紗,使朦朧模糊的理據變得清晰可解,漢語詞的理據的豐富內涵便會顯露出來。它可以使我們認識漢語詞語的深厚的文化底蘊,指導我們從更高的層次上、更深的意義上理解和運用語言。漢語詞的理據及其類型的研究,對揭示漢語的內部發展規律,對祖國語言的健康發展,對光大中華民族輝煌的歷史文化,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漢語詞的理據問題值得人們作進壹步的探討。 註釋: (1)《中國語言學大辭典》P271,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 (2)孫常敘《漢語詞匯》P69,吉林人民出版社,1956。 (3)縈緒爾《普通語言學教程》P36,商務印書館,1980。 (4)《論語正義·顏淵》P274,上海書店諸子集成,1986。 (5)《孟子正義·滕文公上》P202,同上。 (6)《墨子閑詁·經下》P195,同上。 (7)《荀子集解·正名》P279,同上。 (8)石安石、詹人鳳《語言學概論》P62,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 (9)張誌毅《詞的理據》,見《語言教學與研究》1990,第3期。 〔責任編輯 白萬柱〕 字庫未存字註釋: @①原字竹頭下加削 @②原字艹下加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