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的音樂形式是歌劇,是古典歌劇藝術的現代傳承,是現代音樂和戲劇的主流。音樂劇和歌劇在形式上是壹樣的,兩者之間沒有明顯的斷代。
音樂劇與其說是壹種新的藝術形式,不如說是繼承了歌劇藝術的現代音樂劇,雖然它在藝術手法上是綜合性的,但在藝術形式上仍然具有獨特的歌劇傳統。仔細分析;如果戲劇不需要道白,舞劇不需要舞蹈,那麽我們當然不會稱之為戲劇舞劇,因為道白和舞蹈是它們唯壹的重要特征。但壹部音樂劇,沒有了道術和舞蹈,仍然是壹部音樂劇,因為它屬於戲曲的類型,它繼承了戲曲的特點。它離不開音樂和歌唱。它只是屬於戲劇的壹個範疇。從歌劇、輕歌劇、喜歌劇、音樂劇到充滿歌劇色彩的音樂劇。它有著非常純正的血統,來自羅西尼、威爾第、普契尼、喬治·格什溫、理查德·羅傑斯、伯恩斯坦、韋伯、克洛德-米歇爾·勛伯格。這些偉大的人物或屬於同壹個歐洲體系,或像喬治·格什溫和伯恩斯坦,或像普契尼和韋伯,他們在不同的時代有著引人入勝的旋律,常常讓我誤以為當《陽光燦爛的日子》和《回憶》是同壹作者寫的。正如韋伯所說,他在創作音樂劇和歌劇的時候,並沒有感覺到它們有什麽不同。可能是因為我出生在20世紀吧。如果我出生在18世紀,我可能會寫歌劇。音樂劇在《牛津簡明音樂詞典》中的註釋如下:音樂劇,壹種類似於[輕歌劇]的戲劇體裁,通常指從紐約州百老匯發展而來的美國音樂劇表演。相對於[MUSICALCOMEDY]來說,更復雜精煉,更接近歌劇。如果看音樂劇有德國偉大的歌劇大師瓦格納對歌劇的評判;即“歌劇是隨著音樂發展起來的戲劇”。那麽,我們也可以說“音樂劇是用音樂展開的戲劇”。兩者的區別只是音樂風格的不同。
我們不能不承認這樣壹個現實,百年來,歌劇越來越被視為藝術神壇上的“春雪”,具有代表性的創作作品少之又少,真正能夠欣賞歌劇的觀眾也是少之又少,因為這樣的觀眾必須建立在壹定的歌劇意識和音樂修養之上,需要觀眾具備壹定的審美條件。所以它的受眾很大壹部分就是我們所說的“圈內人”。但與此同時,在後工業時代向信息時代的過渡中,電影、電視和互聯網對大眾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大眾的審美需求。人們對娛樂的取向變得更加廣泛,甚至壹種藝術形式也需要獲取更多的信息。因此,音樂劇以其時尚性、通俗性、通俗性等現代特征,逐漸占據了歌劇的市場份額,成為現代音樂劇的主流。
參考資料:
/question/1718459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