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說文解字》(漢許慎)稱正也。“正”,壹個腳趾站在劃定的界線之內,朝著規定的路線行走,不偏不斜,不可逾越,是為正。《新華詞典》稱:從攴從正,正亦聲。攴(pū)敲擊。統治者靠皮鞭來推行其政治。“正”是光明正大。本義:匡正。是會意加形聲字,正音。我認為,古原始社會的部落人早就有訓練大象、牛、駱駝等動物進行產生勞動,用鞭子棍棒來矯正訓養動物的行為,此可能是“政”字最原始的意義。古原始社會由於生產力極低,生存環境極其惡劣,部落人為了生存,必須舉全部落集體之力,明確分工合作之職責,各就各位,由部落人***同推舉的首領統壹指揮而行動,違反計劃部署要求或者紀律者要受到斥責、矯正和處罰,此應當是“政”字最原始的引伸意義。政,手持權杖發號施令,指揮部落人統壹行動生產、狩獵、打仗、慶祝、拜祭等活動,要求包括首領在內的所有部落人都必須到規定的位置執行任務。故此“政”字與現在使用的政治的“政”就基本上相同了。即統治者用暴力來維持其統治意誌和利益,對違反其統治意誌者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來進行矯正和懲罰。由此看來,這個“政”字,是充滿著血腥暴力的字眼。
治,從水,形聲字,音臺(chi)。我認為此字最有意思。壹條河流,建設有梯形的大壩,下面開有口子,讓水按照人的意誌流趟,此應當是“治”的最原始意義。酈道元《水經註》稱:“昔禹治洪水”。褚少孫《西門豹治鄴》稱:“民治渠”。由此而引伸為對社會生活的統治、管治、治理。《聊齋誌異·小翠》稱:“遂治別院,使夫婦成禮”。《史記·孝武本紀》稱:“其後治裝行,東入海求其師雲”。《呂氏春秋·察今》稱:“治國無法則亂”。《孟子·滕文公上》稱:“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由此再引伸為懲治、懲罰。《荀子·正論》稱:“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史記·蒙恬列傳》:“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諸葛亮《出師表》:“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引伸至此,“治”本來治水、為國為民做好事也變成了充滿著血腥和暴力。
由上可見“政”與“治”的由來,自古以來,政治都是為生產勞動服務的壹個工具,有什麽樣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就有什麽樣的政治。當這個政治成了生產力發展的梏桎時,就會發生深刻的社會變革,人們就要推翻那樣的政治梏桎。原始部落時代有原始社會的政治,奴隸社會有奴隸社會的政治,封建社會的政治則更加完善了,成了統治中國數千年的封建皇權政治。戰爭是政治的繼續,是政治的最尖銳表現。可憐的平民百姓根本就不懂政治,更害怕那種讓人流離失所、兵荒馬亂、食不裹腹的政治。然而,政治卻強加給所有的社會成員,沒有任何人能夠離開政治而生活,沒有誰能夠離開政治而獨善其身。連流落到荒無人煙小島上的魯賓遜也有個可統治奴役的“星期五”(見《魯賓遜漂流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