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的意義是什麽?
責任應該是道德心理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關註的壹個重要問題。為了了解西方心理學家對責任意義的研究,我們查閱了西方心理學詞典,發現根本沒有責任感這個詞,在百科心理學卷中只有責任與行為、責任歸因、責任判斷和責任擴散的描述。查閱英語詞典對責任或責任感的解釋是[7];(1)對他人利益的法律和道德關懷;2個人非強制性和非指令性的責任和行為特征;(3)對事故的處罰。盡管心理學家皮亞傑在20世紀30年代將責任的概念引入道德判斷領域,並將其視為道德判斷發展過程的核心,但大多數西方心理學家將責任定義在第三層次。福柯(Fau- connet)意義上的責任;《社會科學研究》壹書提出:“責任是壹種心理素質,屬於按照規則選擇不懲罰的主動接受者”。在《兒童的道德判斷》壹書中,心理學家皮埃特認為“責任是兒童道德判斷發展的核心,根據過失的歸因來界定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海德爾對責任的歸因和人際行為的後果進行了深入的研究。Goodnowetc,1991:Schlenker 1994:rach man 1995)從不同角度研究了責任問題。近年來,國外壹些學者(Bearison,Shantz,Sedlak,Gruencich,Sigeiman & Kramer等)從信息加工和情緒歸因的角度研究了兒童的道德判斷。總之,除了壹些社會學家對責任感的偶爾零星研究外,西方學者壹直註重責任事故歸因的心理學研究,而對道德責任和義務的心理學研究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