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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為什麽叫東西?

我們往往把壹切物體統稱為"東西"。但為什麽稱"東西”。

1.五行說

原來我國古代把木、金、火、水、土稱為"五行"(分別代表東、西、南、北、中五個方位),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稱為"天幹",又把"五行"、"天幹"對應起來,組成"五方",即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方戊己土。

從上面可以看出,東方屬木,代表壹切植物,如花草、樹木、蔬菜、莊稼等;西方屬金,代表壹切金屬礦物,如金、銀、銅、鐵、錫等等;南方屬火,火是壹種化學現象;北方屬水,中方屬土,由於水、土和火是最常見的物質或現象,以致被古人忽視。而木(植物)和金(金屬礦物)最受人們的重視,可以代表壹切有用物質。於是,人們就把代表"木"和"金"的兩個方向聯在壹起,組成壹個詞——"東西",用它代表世界上的所有物體。

壹是說宋朝著名的理學家朱熹,壹天在路上碰見他的朋友盛溫如提著籃子上街。朱熹問:「妳上哪兒?」盛溫如回答說:「上街買東西。」朱熹又問:「難道不能買南北?」盛溫如回答說:「當然不能。」接著,他根據五行:金、木、水、火、土,與東、西、南、北、中相配的道理解釋說:「東方屬木,西方屬金,凡屬金木類,籃子裝得了;南方屬火,北方屬水,水火之類籃子是裝不得的,所以只能買『東西』,不能買『南北』。」

2.史遺說

根據清代康熙、乾隆年間的學者龔偉考證:東漢時,商人大都集中在東京洛陽和西京長安,俗語有「買東」或「買西」,即到東京洛陽和西京長安購貨,所以「東西」成為貨物的代稱。

《南齊書·豫章王嶷傳》:“上謂嶷曰:‘百年亦何可得?止得東西壹百,於事亦得。’”似當時已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約舉東西,正猶史記四時而約言春秋耳。

3.節用說

當代著名學者陳望道先生在《修辭學發凡》中所做的解釋。他認為「東西」是借代修辭格,是以部份代替全體。物產來自東西南北中,如果把物產稱為「東西南北中」,顯然過於累贅,自此以「東西」來借代。陳望道先生還引用梁章鉅《浪跡續談》卷七的壹段話作為佐證:「通行之語,……謂物為東西。物產四方而後舉東西,猶史記四時而後舉春秋耳。」

4.形聲說

據今文字學家考據“東”字本義為“橐”,義為“兩頭開口,需以繩系紮的口袋。”

而今或有人說“東(橐)以繩系之乃納百物”故“橐系”久而久之流為“東系”,音變為“東西”。

實其說確有所本,考慮古義需綜合多方材料,不能僅以文字學釋說,在上古音研究理論中有“陰陽對轉”壹說,而“橐”在上古為入聲韻,屬於陰聲。“東”字為陽聲韻,二者發音部位相同,提供了通轉的可能性。

再論“系-西”二者韻攝相同,主元音壹致。中古同為去聲,上古應屬平聲,故也存在轉化的基礎。

因而歸納為“形聲通轉說”,以饗讀者參考、修正。

東西

1.方位名。東方與西方;東邊與西邊;東部與西部等。

2. 從東到西。

3. 近旁,旁側。

4. 猶四方。

5. 指七、八十歲。

6. 物產於四方,約言稱之為東西。古代亦以指產業。

7. 泛指各種具體或抽象的人、事、物。

8. 特指人或動物(含愛憎、感情)。

參考資料:

東西 (漢語詞語)-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