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畫”和“筆劃”在現在用法沒有區別。異形詞,即社會上並存並用的同音、同義而書寫形式不同的詞.如筆畫-筆劃。教育部和國家語委已於2001年發布《第壹批異形詞整理表》2002年已試行,現在通用筆畫。
筆畫(bǐ huà)通常是指組成漢字且不間斷的各種形狀的點和線,如橫(壹)、豎(丨)、撇(丿)、點(丶)、折(乛)等,它是構成漢字字形的最小連筆單位。筆畫有時也指筆畫數,如書前有漢字筆畫索引。 表示這兩種意思時“筆畫”亦可作“筆劃”,但目下規範作“筆畫”。此外,筆畫還指用筆繪制的圖畫,此義項壹般用在古籍中,現時人們不常用或不用。
傳統的漢字基本筆畫有八種,即“點(丶)、橫(壹)、豎(丨)、撇(丿)、捺(乀)、提、折(乛)、鉤(亅)”,又稱“永字八法”。1965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和國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和1988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和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規定了5種基本筆畫:橫(壹)、豎(丨)、撇(丿)、點(丶)、折(乛),又稱為“劄字法”。
筆劃,是指漢字書寫時不間斷地壹次連續寫成的壹個線條。也是指漢字的最小構成單位。筆劃可分為點(丶)、橫(壹)、豎(丨)、撇(丿)、捺(乀)、折(乛)等等幾類,具體細分可達28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