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此次字形調整***有尊重漢字結構、考慮宋體風格、遵循統壹規則、嚴格控制特例4個總原則。在總原則的指導下,此次調整中制定了橫變提、豎變撇、捺變點、豎彎鉤變豎提和豎鉤、橫折鉤去鉤5類筆形規則。經過對字形的調整和美化,進壹步取得與宋體字筆形的壹致,使字形更趨於規律性、系統性。
此次公布的44個漢字的調整包括“琴”字上左部最後壹筆橫變提,“衾、氽”等字下部件末筆捺變點,“親、殺”等字下部件的豎鉤變豎,“唇、蜃”等字由半包圍結構改為上下結構等。具體是:
“琴、瑟、琵、琶”的上左和“徵”的中下部件“王”最後壹筆橫變提。
“魅”的右部件和“糴、氽、褰、衾”的下部件的末筆捺變點。
“巽(撰、饌同)”的上左部件“巳”的最後壹筆豎彎鉤變豎提。“親(櫬同)、殺(剎、脎、鎩、弒同)、條(滌、絳、鰷同)、茶(搽同)、新(薪同)、雜、寨”下部件“木”的豎鉤變豎。
“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同)”的上左部件中橫折鉤變橫折。
“蓐、溽、縟、褥、耨、薅”中的下或右部件以及“唇、蜃”由半包圍結構改為上下結構。
“轂”的左下部件“車”上添加壹短橫。
據了解,此次《通用規範漢字表》(征求意見稿)自本月12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開始,在網上產生熱烈爭議。在網上調查中,多數網民認為此舉是“瞎折騰”,因為改動的這些字大部分已被長期使用,在有些字的修改選擇上並不成熟;有的網民認為要改就要統壹改,不要“壹些改壹些不改”;也有網民對此持觀望態度,希望漢字的“整形”要慎行。
《中國教育報》上刊登的“《通用規範漢字表》說明”中列出了字形微調後的4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