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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ng的修正誤譯勢在必行

龍和dragon涉及東西方兩種文化的核心價值。中國不可能改變《聖經》中對dragon是撒旦、惡魔的界定,西方人也不可能改變中國人自古以來認為龍是瑞獸的界定。雙方各自都要堅持自己的看法,不能調和。雙方誰都無法同化對方,只能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把原本就是兩個概念,由於人為錯誤強合在壹起的壹個概念分開,各說各的概念,還其歷史本來面目,否則就會遇到麻煩。北京奧運會吉祥物中“龍”沒有入選,就是壹個典型的麻煩。2006年12月4日,上海的《新聞晨報》發表了題為《國家形象將重構,中國標誌可能不再是“龍”》的新聞,報道上海某學者建議為避免西方誤解,不以龍作中國形象標誌。這壹消息,立即在網上和輿論界引起軒然大波。

若不改變誤譯,中國人要對龍和dragon意義的區別也要世世代代解釋下去。盡管當今中國在國際上的影響比較大,但是,在世界各國普通老百姓中,了解到中國的龍和西方的dragon有差別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讓他們了解中國龍與西方的dragon的差別,需要做大量的解釋工作,而且要世世代代地向他們解釋下去,這個傳播成本太大了。而把龍和dragon分成兩個概念,則四兩撥千斤,可收壹勞永逸之效,省卻了無休止的筆墨和口舌解釋。

不改變誤譯,如果我們對外國受眾關於龍和dragon差異的解釋工作做得不好,那麽,隨著中國對外傳播力的增大,文化的正面影響效果就越來越差。

在中國領土內改正誤譯合乎國際法

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壓倒多數通過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現已生效),確認了以下重要原則:各國擁有在其領土上維持、采取和實施他們認為合適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權。龍是龍,dragon是dragon,世界文化是多元的。更改錯譯是堅持世界文化多元性的表現,是實施文化主權的體現,這在國際上有先例,例如韓國在2005年把“漢城”的中文名改為“首爾”。

更改程序簡單,更改成本微乎其微

更改不妥當的由英譯漢和漢譯英詞匯在中國有先例。大致在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有關主管機構發出壹個通知給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帶有半殖民地色彩的詞匯,例如洋火(match)、洋釘(nail)、洋灰(cement)壹律改為火柴、鐵釘、水泥。這種做法現已見成效:2001年修訂版的《新華詞典》中,洋火、洋釘已經不見蹤影。遵循此例,更改成本微乎其微。今年八月末,壹份《中文菜名英文譯法》討論稿正式由北京市旅遊局對外公布,此稿初步確定了2753條菜單及酒水的英文譯法,並征求市民建議。這種方法成本也是微乎其微。

對“Loong”最合理的註釋是“Chinese Seraphim”

西方文化中各方面本質含義和特性都最接近中國的“龍”的概念就是“Seraphim”(熾天使),不僅在西方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與“龍”在中國神話宗教中的地位作用意義最吻合,而且古希伯來語裏“Seraphim”的詞源意思就和中國龍的壹種主要起源相同(中國龍是長蛇形,而“Seraphim”是希伯來語的“(大)蛇”即“Seraph”的復數,也有說法是加上壹個有“火焰”、“燃燒”等意思的詞尾,在早期古希伯來語中,因為沒有“龍”字,所以經常用大蛇表示龍,聖經裏就表明,這樣的“蛇”是有四肢的),壹些希伯來神話的歷史資料也間接地表明“Seraphim”最初的形象要遠遠比“Dragon”更接近中國的“龍”(有4個爪子和6個火焰組成的羽翼的“長蛇”),而且“Seraphim”對西方人來說是個很熟悉的概念,只是現在很少有人知道熾天使的原始真面目而已(現在宗教圖畫和雕塑中的熾天使全為人形),所以用“Chinese Seraphim”來解釋“Loong”是最合理可行的。 中國龍與西方龍:翻譯為“dragon”不妥。(中新網評)

即使到現在,在歐美國家的時政漫畫作品中,用dragon象征侵略者或敵人都是最普遍的選擇。在歐洲近代以來的歷次較大規模的戰爭中,有關時政漫畫都把dragon象征侵略者。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壹些國家的政治漫畫都以dragon象征德國法西斯。美國則在反戰宣傳影片中,把日本版圖畫成壹條dragon,以象征日本法西斯。“9·11”事件以後,美國壹些漫畫家把dragon象征恐怖勢力。而在中國文化中,尤其是在民間,龍主要是吉祥、喜慶、神獸、力量、騰飛的象征。把龍譯為“dragon”,不僅不能表現中國龍的獨特性,反而使外國人誤以為中國為惡魔或惡魔的後代。看來,百年前壹個詞的翻譯所造成的誤讀是該想辦法重新評估壹下了。當然這種重新的翻譯與介紹並不容易,中國其實有許多文化內容都無法在西方的語境中找到準確的對應的詞匯,與其削足適履,倒不如自己發明壹個。(光明日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