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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宗教嗎?

佛教不是宗教,也是教育,本師49年說法,就是教育,做的是老師,為學生們“講課”,使人們破迷開悟! 那爛陀長老/文

學愚/譯

 

在《佛教》壹書中,羅斯戴維斯教授寫道:

“何為Religion(宗教)?正如大家所熟悉的壹樣,這個名詞不是在與我們無關語言中發現的,但它的出源還不肯定。西塞羅在壹段文章裏,把它說成是由re和lego派生出來,認為它真實的意思應該是反復的祈禱和稱念。另壹種詮釋則把它說成是從re和lo-go而來,它的原意就是執愛,或恒久的受縛(無疑就是上帝)。第三種則把它說成與lex有關,解釋為法的遵循,思想謹慎,良知的框架。”

嚴格地說,佛教不是壹般人所理解的宗教,因為,它不是對超人上帝的忠誠,以及信仰和禮拜系統。

佛教不要求信徒盲目地信仰,純粹的信仰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建立於知識基礎上的信心”。壹個佛教徒可以存有偶爾的懷疑,直到他證得第壹聖果。這時,所有對佛法僧的疑慮會徹底消除。只有在達到這壹境地時,壹個人才成為真正的佛教徒。

佛教徒對佛陀的信心就像壹個病者對名醫,或學生對老師的信賴。雖然佛教徒把佛陀當成至高無上、指導清凈之路的導師,而皈依禮拜,但是他沒有卑躬地放棄自由。壹個佛教徒不認為僅僅皈依了佛陀,或憑借自己信仰就可得到清凈純潔;即使佛陀也沒有辦法清洗他人的不凈。嚴格地說,壹個人不能純潔或玷汙他人。作為導師,佛陀也許是壹種工具,而我們的純潔就是我們自己的事。

在《法句經》中,佛陀說:

由己而行惡,由己而染汙;由己不作惡,由己而清凈;凈不凈依己,何能凈他人!

佛教徒不是壹本書或某個人的奴隸;他也不會因是壹個佛教徒而犧牲自由思想。他絕對自由地實踐自己的自由,開發知識,乃至自證佛果,因為每壹個人都是未來的佛陀。佛教徒很自然地把佛陀所說引述為權威,但佛陀本人卻放棄了壹切權威。

在佛教中,頓悟是真理的唯壹標準,其關鍵是理性的悟解。佛陀告誡真理的追求者,不要僅僅以他人的權威而接受壹切,但要運用自己的理解能力,自我判斷事情的正確或錯誤。

有壹次,壹群奇舍子的市民,屬於迦摩羅種姓的人來到佛前說,許多來向他們傳教的梵誌和婆羅門都擡高他們自己的教法,指責他人。這樣,他們迷惑不解,到底誰說的正確。

“是的,迦摩羅人,妳們的迷惑和懷疑是正當的,因為對於壹件可疑之事,懷疑就產生了。”佛陀評論道,並且給了他們如下的勸告。這樣的勸告正如適應於古代多疑的婆羅門,對當代理性主義者也具有同等的感召力。

“噢,迦摩羅人,不要輕信與經典相符之事,不要輕信猜測,不要輕信推理,不要輕信言傳(我很早就這麽聽說過),不要輕信傳統(認為這是歷代相傳),不要輕信傳說(相信他人之說,而無調查),不要輕信事物的表面,不要輕信與先入為主壹致的觀點,不要輕信似是而非之事(好象應該被接受之事),不要因尊敬梵誌而接受其法(認為接受他的教法是正確的)。

“但是,當妳們自己明白這些事是不善、錯誤的,受到智者的譴責,做了這些事後,將導致毀滅和痛苦,然後妳們要真正地拒絕它們。

“當妳們自己知道,這些事是善、無過,受到智者的贊美,做了這些事後,將導致利益和幸福,妳們要以此為行住。”

佛陀在2500年前所說的這些富有智慧的格言,即使在開明的21世紀,仍然具有原始的動力和新鮮。

《法智論》運用通俗易懂的事例,以不同的語言,給予了同樣的忠告:

“如智者在試金石上鍛燒、敲打、磨擦以檢驗真金;同樣的,妳們在接受我的話語之前,要檢驗它們,不要僅僅因為尊敬我而接受我的教法。”

佛陀告誡他的弟子們追尋真理,不要理會權威者的說教。

大家承認,雖然在佛教中沒有盲目的信仰,但是,也許有人會問,在佛教裏佛教徒是否禮拜佛像,以及類似的偶像崇拜。

佛教徒禮拜偶像不是為了希求世間或精神的獲取,而是恭敬它所代表的精神。壹個佛教徒來到佛前,供花點香,不是獻給佛像,而是獻給佛陀。他這樣做是壹種感恩的表示,意念佛陀的善德,冥想鮮花的短暫。壹個明了的佛教徒刻意使自己感覺到高貴的佛陀就在身邊,以此獲得到追隨他的啟迪。

談到偶像,偉大的哲學家康特——少林在《壹個哲學家的旅行日記》中寫道:“在這個世界中,我不知道什麽能比佛陀像更加莊嚴的了。它是在可以視覺領域中最為圓滿的精神體現。”

另外,佛教徒並不禮拜菩提樹,而是把它當成覺悟的象征,因此而值得恭敬。

雖然這些外在形式的禮敬 流行於佛教徒中間,但是佛陀不像天人壹樣受到禮拜。

外表和禮拜物體並不是絕對的必要,但是它們的作用卻非同小可,能幫助人制心壹處。壹個知識分子沒有必要加以利用,因為他能輕而易舉地使自己的註意力集中於佛陀身上,以此見佛。

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出於對佛陀的感激,我們如此禮拜。但是,佛陀希望從其弟子那裏得到的不是順服,而是對他教法確確實實地遵隨。

佛陀涅槃前夕,許多弟子們來向佛陀行禮作別。但是,有壹比丘卻把自己關在壹個小室裏,致心禪定。佛陀聽說此事後,即把這位比丘招至跟前,詢問他沒有到場的原因。他說:“世尊,我明白尊者您將在三個月後圓寂。我想,恭敬老師的最好方法就是在他圓寂之前證得阿羅漢果。”

佛陀表揚了此忠誠盡職的比丘,贊嘆了他值得嘉勉的事跡,說:“善哉,善哉,愛我之人應以此比丘為榜樣。修習佛法最好之人即最尊敬我之人。”

另外壹次,佛陀說:“見法之人見我。”

這裏必須提出的是,佛教中沒有祈願或代祈願的禱告者。無論壹人如何哀求佛陀,他都無法因此而獲解脫。對於祈禱之人,佛陀不賜予、也無法賜予世間的偏愛。壹個佛教徒不應希冀從祈禱中得到解救,而應依靠自己,精進努力,贏得自己的解脫,獲得清凈。佛陀勸告他的弟子們不要依靠別人,而要依靠自己,信賴自己。他說:

“汝等須自力,如來唯導師。”佛陀不僅闡述了祈禱的壹無所獲,也藐視了奴顏卑膝的心態。佛陀強調了提高自我訓練、自我調伏、自我純潔、自我覺悟之禪修的重要性,而非祈禱。這些對於意識和心智都有壹種營養滋補作用。禪定是佛教的精髓。不同於其它大多數宗教,在佛教中沒有必須順從和害怕的萬能上帝。佛教否認所謂超人的神力,即萬能之神,或第壹因的存在,沒有神啟,沒有神的使者或先知者。故爾,壹個佛教徒不對任何壹個控制其命運、武斷地賜予或懲罰的神祗表示恭順,因為佛教徒不相信神人的天啟。佛教不聲稱自己是真理的獨有者,不譴責其它任何宗教。壹個宗教最大的敵人就是不能容納異己。佛陀以其獨特的忍辱之法,教導他的弟子們,即使有人惡語中傷佛陀本人、他的法以及他的僧團,都不要因不滿和不快而大發雷霆。佛陀說:“如果這樣做的話,妳們不但把自己帶到精神失落的險境,而且也不能判斷他們所說是否正確。”此乃最為開明的胸襟。佛陀在譴責其它宗教不公正的批評時說:“正如壹人仰著脖子朝天吐痰,痰沫汙染不了天,反墮其臉,玷汙自身。”

佛教不講壹個人必須盲目信奉教條,沒有因虔誠信仰而必須毫無理智接受的信條,沒有因正式入教而應遵守舉行的儀式典禮,也沒有為了自我清凈而進行的無意義的祭祀和自我懲罰。

因此,嚴格地來說,佛教不能稱作為宗教。因為,它既不是壹種信仰或禮拜的體系,也不同於《韋伯斯特詞典》中所解釋的那樣:人們通過外在行為或形式表現出對有能力控制他們生命,應該表示順從、服務和恭敬的壹神或多神存在的認可 。

不過,如果說宗教是:“壹種不是表面生活觀的教導,是壹種悟透生活而不僅僅是只看到生活表層的教導,壹種如理反省,指導行為,而使人們凈化的教導,或能使人不屈不撓地對待生活,冷靜安祥地面對死亡。”或者是壹種從生活之苦中獲取解脫的體系,那麽,佛教是宗教之宗教。達黑卡博士在爭論什麽是佛教時寫道:“由此,佛教被譴責判定為壹種宗教。就指出今生和來世完全不同這壹點而言,佛教不可能是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