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按照商務印書館07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公民的定義是:具有壹定國家的國籍,依據法律規定享有政治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人民: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在不同的國家和各個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人民有著不同的內容。在我國社 會 主 義時期,壹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 會 主 義革命和建設和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
公民與人民的區別
公民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人民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公民和人民在我國的區別主要有:第壹: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範圍大,公民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人民不包括全體社會成員,依法被剝削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不屬於人民。
在民主制或***和制的國家裏,“人民”的含義是很廣泛的,幾乎所有的階層,都屬於“人民”的範疇。
在我國古代,“人”和“民”不是壹個概念。“人”就是指人的生物個體和思想、文化、教育個體;而“民”則是指社會的最底層。與“民”相類似的還有“眾”、“庶”、“黎”等概念。它們都是指最底層的大眾百姓。
其實,“人民”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即過去我們常說的“人民群眾”,這個階層是永遠也超出不了“人民”概念的外延界定範圍的。至於“人民”裏面是否還能夠包含比百姓更高的階層或階級,那得看那個階層或階級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