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被稱為全球第壹商人的猶太人這麽忌諱談到經商的問題,而他們又總是在奮力爭取商業的成功,同時也在被認可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的邊緣活動,而他們的財富又引來了這麽多人的爭議呢?
通過前面的分析,猶太商人在經營中的壹些謀略、商法和反映這些經營理念的小故事,我們會發現,在猶太人的商業活動中並不是沒有規則的。比如說他們的契約精神,壹旦訂立了契約就會嚴格遵守,這樣既能使經營活動有序地進行,同時也避免了很多以後的糾紛和麻煩。正是由於這些規則的存在,才使得猶太人在他們活動的每壹個地域範圍內取得了經營上的成功,積聚了巨大的財富,贏得世界商人的美譽。
猶太商人重視規則和法律,但又總是在規則和法律的範圍之內的邊緣上活動。他們既遵守了規則,又最大限度地利用這些規則。對於這壹點的壹個普遍說法是猶太商人善於利用法律的空子。
“雞蛋再硬也打得碎”。原因是無論如何,再密的雞蛋殼總是有縫隙的。
可見,世上並沒有十全十美的事。
猶太人衡量事物的標準是64分就算及格,100分為滿分。而實際上得滿分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夠及格的事物倒是不少。對於法律,也是如此。全國各地的法規或世界各國的法律,幾乎沒有能達到100分的最高水平。就連法律最為健全的法制國家,法律漏洞也不少。時常有人鉆法律空子,幹盡壞事卻逍遙法外。滿100分的法律沒有,僅達64分的要求壹定不少。想經商賺錢的人,不可能不去熟讀有關的法律。在本國經商的人,必須熟知自己國家的法律;在外國經商的人,必須熟讀所駐國的商業法規及有關的法律,相信壹定能在人為的法規中找出漏洞,找出賺錢的方便之門,或者找出從事某項企業有利的規章。
在猶太人的商法中,有壹條是不要受太多的束縛,敢於“創新”。各國的法律、條文太多,對商人來說,束縛太多,並不利於賺錢。在商人看來,約束越少越便於賺大錢!如何才能擺脫法律的約束,而又不受其懲罰呢?惟壹的辦法是尋找法律的漏洞。
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不是完美的,更何況是人為的法律。完全健全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所以,只要妳仔細研究,認真尋找,壹定會找出不少的漏洞。這些漏洞對商人是絕對有好處的,它能使熟諳於法律的商人們既乘法律漏洞走方便之門,又借助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真是壹箭雙雕,壹舉兩得。政府奈何不了他,不得不保護其利益,而他們卻遨遊於法律之中,充分享受法律規定的權利而逃避壹定的義務。
猶太人認為,沒有熟讀法律的商人不是個成功的商人。他賺不了大錢!
因為任何賺大錢者,是遵守不了法律的,他們太精明了。現有的法律無法束縛他們。老老實實地遵循法律條文、肯定是個頭腦守舊、不懂變通的古板的人,這種人不可能成為出色的商人。不讀法律,不懂法律的人根本不是商人,因為連法律都不懂,是不知道能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的。而商場上,利益侵犯是常事,所以這種人在初次交手中,就將被“吃”掉了。商場如戰場,這種人在戰場上是必敗無疑的,所以,不懂法律的人不是商人。他連自己都無法保護,更別提利用法律賺錢!
利用法律賺錢,是猶太人的又壹成功得意的經驗。猶太人對法律的鉆研是有壹定的深度的。還記得那個有關“從身上割壹磅肉”的故事嗎?夏洛克是要用法律來打敗對方。契約上寫明割壹磅肉,可是狡猾的夏洛克卻也有疏忽之處,沒寫明壹磅肉是不是帶血的,最後因為這壹無足輕重的細節疏忽,不但沒有解成心頭之恨,反而打輸官司,斷送了全部財產。
這是壹個有關契約漏洞和鉆其漏洞的例子。在國外經商的商人,熟知所在國的法律,是等於取得了壹張王牌,只要再加上壹定的技巧,那麽就勝券在握了!鉆外國法律的漏洞,是非常有益於賺錢的。法律越不健全的地方,鉆其漏洞就越容易。
上面說的是利用法律的壹個極端的例子,但遵守法律是商業活動中壹個起碼的準則,如果不懂法律或不熟悉法律,那麽經營中必定會遇到大問題,或是違反了法律的準則,或是由於疏漏雨造成損失。在這壹點上,我們不能不再壹次佩服猶太商人的精明。
但遊移於規則與法律的邊緣的度在哪兒呢?利用法律和違規之間有無聯系呢?有這樣壹個關於違規的例子。
早年,沃爾夫森借了1萬美元把壹個廢鐵工場辦成了壹個贏利很高的企業。到28歲時,沃爾夫森的財產第壹次突破了百萬美元大關。1949年他以210萬美元的價格買下了首都運輸公司,隨後沃爾夫森決定收購壹個真正的大公司——蒙哥馬利·沃爾夫森公司。它在休厄爾·埃弗裏的領導下,穩守著3億美元的閑置資產過日子。沃爾夫森的想法遭到埃弗裏的拒絕,沃爾夫森在這場代理人之戰中敗下陣來。
沃爾夫森買下其他公司的股份(他壹度是美國汽車公司的最大股東)之後,把主要力量投入興辦梅裏特壹查普曼和斯科特公司。這家公司被有些金融觀察家認作是聯合大企業之父,包羅了造船、建築、化工和發放貸款等方面的業務。公司的銷售總額達到5億美元左右,但這些性質各異的要素從來沒有真正成為壹個整體,公司留下的是壹條飄忽不定的經營軌跡。
在所有的收購和交易活動中,沃爾夫森常常同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生抵觸。
該委員會訴諸法律,並獲得了針對他在出售自己的美國汽車公司股票時所做的虛假聲明的法院強制令,這個聲明曾使人誤解。證券交易委員會還以類似的理由就他在梅裏特壹普曼公司股票上的交易訴諸法律。沃爾夫森被裁定犯有偽證罪和圖謀妨礙司法罪。
沃爾夫森的交易始終處在這個或那個管理機構的審視之下。有壹次他抱怨說,“像我這樣受到這麽多調查委員會調查的企業家,在美國找不出第二個”。最後,在經營大陸實業公司——壹家由他控制的公司的未記名股票交易時,言語不檢點終於把他推上了同證券交易委員會嚴重對抗的位置。這個管理機構面對日益增多的白領金融犯罪活動,正想開創壹個懲處搞歪門邪道的金融家的先例。沃爾夫森是壹個適當的人選:知名度高,受人尊敬,具有盡人皆知的金融權力。
在壹份非同尋常的起訴書(這樣壹種行為被歸人範疇也許還是第壹次)中,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說,正當沃爾夫森出售未記名股票的時候。大陸公司發布了有利於他的新聞稿,聲稱公司已批準生產壹種煙霧閥。換言之,沃爾夫森在發布股票行情看漲的消息,同時從中漁利。沃爾夫森反駁說,政府在捕風捉影小題大做,他的這種做法只是壹種技術犯規。
而且他本人是無辜的,因為他只是按照他的班子和顧問們的意見行動。這壹訴訟由合眾國代理人羅伯特·摩根索提出起訴。沃爾夫森所作的辯護,即:他是公開地和光明磊落地進行這次股票出售的,他是以自己的名義而不是通過國外替手帳戶進行出售的以及他甚至把這次出售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過等等,都被駁回。最後,判定有罪,判處監禁1年。
到這個時候,梅裏特壹普曼和斯科特公司已在清算之中,他的企業帝國的其他部分也土崩瓦解。10年的股東訴訟和同政府打官司耗費了他幾百萬美元以及他的健康,最後還有他的自由。1969年春的壹天,沃爾夫森因為在金融方面幹了像在人行道上吐痰之類的事情而鋃鐺入獄。至此,這個故事或許可以結束了。
然而,這還不是故事的結局,因為沃爾夫森在倒下時還掀翻了美國最高法院中的壹個“猶太人席位”。
沃爾夫森在其事業順遂的年月裏自然結下許多有權勢的朋友,其中特別是林頓·約翰遜和阿巴·福塔斯兩人。確實,在獄前不久沃爾夫森還吹噓過,他本來可以獲得總統特赦,這是“某個像任何人壹樣接近”約翰遜總統的人向他提出來的。
沃爾夫森認為自己是精明、機靈、有良好的關系和影響力的,他的同伴也同意這種看法。然而,他卻越出了法律的界限,雖然只是那麽壹點點,逾越了被認可的行為準則,使他的生涯在最高點上中止了,最後鋃鐺入獄。當然,沃爾夫森只能代表他自己,在猶太商人中,大部分人壹直在恪守著法律和規則,雖然他們中的很多人在法律的邊緣冒險。這其中也有很大壹部分和猶太人的歷史不無關聯。猶太人是壹個流浪的民族,他們不能不在客居的環境中謀求生存,所以壹方面,他們在主流文化和偏見歧途的夾縫中利用壹切求得生存;另壹方面,他們奉信譽為第壹,因為每壹個猶太個體的行為都會影響到整個猶太群體的形象和聲譽。這也許正是猶太商人重視契約、信守諾言、遵守時間的壹個原因。
猶太商人在這方面的又壹體現是做不漏稅的商人。要說起世界上的富人,猶太人是屬於首富無疑。猶太人在歐洲、美洲、亞洲……到處都有龐大的財產,按這些財產來收稅必然是壹筆可觀的數目。好奇的讀者壹定會問:“猶太人是不是也偷稅漏稅?”這句話要是被猶太人聽見了,他們壹定會認為這是對他們的侮辱。他們又壹句經商格言是“絕不漏稅”。
那麽,為什麽猶太人擁有世界上最多的財富,卻比世界上任何壹個國家的商人都重視交稅呢?原來,猶太人有壹套他們自己的觀點,他們認為,納稅是和國家簽訂的“契約”,不論發生任何問題,都要履行契約。誰逃稅,誰就是違背了和國家所簽的契約。而違背“神聖”的契約,對猶太人來說是不可容忍的。
猶太民族是個流浪民族,沒有國家這個根,走到哪兒都要受人欺侮。受迫害的猶太人,必須處處小心保護自己。他們保證向國家納稅,無疑是為自己取得居住國國籍、受人尊重而交的學費。幾百年來,他們能在別人國家長期居住下去,並且賺得比本國國民更多的金錢,這其中的壹部分功勞要歸於“決不漏稅”帶來的效應。
但是,猶太人“決不漏稅”並不意味著他們輕易地就交出不必要的稅款。
也就是說,他們絕對不會被人任意征稅的。這是由他們精明的經商頭腦決定的。猶太商人在做壹筆生意之前,總是要首先經過仔細考慮,是否劃得來,先大概算出除去稅錢以外,他們能獲得多少純利潤。壹般商人在算利潤時,總是把稅金算在裏面。例如,壹個中國人說他獲利30萬,那其中壹定包括稅金在內。而猶太人的利潤則是除掉稅錢的凈利。“我想在這場交易中,賺10萬美元的利潤。”當猶太人這樣說時,他所講的10萬美元利潤中,絕對不包括稅金。那麽如果稅錢為利潤的50%時,猶太人就必須賺取中國人所說的20萬美元的利潤了。如果說在“決不漏稅”上,猶太人有股“傻”勁,那麽計算除去稅錢的利潤,這實在是太合乎猶太人精打細算的風格了。
其實說決不漏稅的猶太人傻,也不合乎道理,下面來看這個例子。
某國人到海外旅行,由外地回來時,暗帶鉆石,企圖不通過納稅入境,結果被海關查出扣留,幾乎遭受沒收的損失。猶太人聽到這種情況時,大為驚奇,何不依法納稅,堂堂正正入境?鉆石的輸出費,壹般最多不會超過7%,如果照章納稅,堂堂正正地進入國境,那在國內再把鉆石出賣時,只要設法提價7%就可以了,這樣簡單的數學計算誰不會,可見,猶太人的依法納稅實在是壹個明智之舉。
事實上,猶太人表現出來的並不僅僅是明智。因為他們也知道,依法納稅而不漏稅,這也需要壹筆很大的稅款。要是可能,誰不願意自己多賺點錢。
少交點稅。為了減輕“稅金”,猶太人不像壹般“聰明”人那樣去逃稅,而是想出其他絕妙的為自己減稅的辦法。
由於猶太商人的歷史文化傳承,使得猶太商人在經營中有這樣壹些道德準則。比如說重視群體,給予其他猶太人可能的幫助,樂於公益慈善事業等。
全球2600多萬猶太人,雖然不個個都是富翁,但是至少妳不會見到有流落街頭、靠乞討為生的猶太人。只要妳是猶太人,哪怕身無分文來到異國他鄉,只要當地有猶太人組織,只要妳找到他們,妳的吃飯住宿問題就立刻會得到解決。然而猶太人幫助他人並不是簡單的救濟。猶太人的精明之處在於,他們很快就會找壹個願意幫助落難者的猶太商人。這個商人怎麽幫助自己的同胞呢?他的方法很妙,假如這是壹個鞋商,他就對落難的同胞說,我的鞋店目前只在西邊發展,這座城市的東面還沒有分店,妳就到東面開分店吧,我借錢給妳去租店鋪,貨我也先提供給妳,等妳賣掉了鞋,賺到了錢再連本帶利還給我。妳站住腳了(這應該沒問題,我會幫妳站住腳),我就是妳的長期供貨商。這種幫助人的方法是精明的,也只有猶太人能將它作為壹個傳統長期堅持不懈。即使在幫助落難同胞時,他們也會動起腦筋來怎樣既幫助了同胞,又幫助了自己。這樣猶太人就不但幫助了落難者自立,同時又擴張了自己的生意。也正因為這種幫助人的模式對提供幫助者本身是有利的,所以這種慈善行為才能長期持久地延續下來。
我們可以看到,在現代的經營活動中,商業倫理是壹個越來越被提及和重視的詞,因為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社會對於企業和經營的期望升值了,也許僅僅是達到法律的標準已經不被社會認可,已不能達到經營中所追求的利益。那麽在合法經營謀求利益和商業倫理之間又怎樣來平衡呢?
讓我們先來看看學術理論界對於這個問題的探討。
經濟倫理在西方是壹個意義相當寬泛的用語,泛指人類經濟活動的壹切倫理道德方面,其範圍涵蓋了生產、分配、交換與消費這壹經濟運作的全過程,其問題既涉及微觀層面從事經濟活動的個人,更涉及中觀的企業組織和宏觀的政治經濟體制。西方對經濟倫理的關註從壹開始就沒有局限於純理論層面,而是面向實踐,試圖把握、分析和解決經濟活動中現實的倫理道德問題,進而提高經濟決策和行動的倫理質量。
現代西方經濟倫理運動發端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壹些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肆意汙染環境、忽視安全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這些不道德行為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公眾的強烈反響,並在全社會引發了壹場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這壹運動和當時興起的民權運動、女權主義運動、環境保護運動等遙相呼應,極大地喚醒了社會公眾的權利意識,動搖了他們對所謂合道德性的信念。
六七十年代爆發的形形色色的企業醜聞也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註,特別是在水門事件後,華爾街的非法股票交易、壹些大企業的非法政治捐款甚至向政府工作人員行賄等愈演愈烈,這促使學者們思考壹些重大的經濟倫理問題,如經濟活動的道德內涵、經濟立法的道德基礎、企業的社會責任與道德地位、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倫理辯護、利潤最大化原則的合理性及其限度、價值觀念和道德風氣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等等。對這些問題的探討使許多長期占統治地位的觀念受到挑戰,如關於經濟與道德無關、經濟活動只遵循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的觀念,關於法律和市場萬能的觀念,關於企業只對其所有者和投資者負責、而不是對其所有的利害相關者負責的觀念,關於經濟學研究要保持價值中立的觀念。
在八九十年代,經濟倫理學逐漸發展成為壹門學科,1997年,著名的布萊克威爾出版公司出版了《經濟倫理學百科辭典》,標誌著經濟倫理學成為學術界公認的相對獨立的研究領域。對經濟倫理問題的討論不僅改變了傳統倫理學的問題領域,而且對主流經濟學也產生了很大觸動。
在西方經濟倫理運動的演進過程中,企業界無疑扮演了核心的角色。20世紀80年代,大多數西方企業開始明確企業的價值觀、信條和使命,制訂企業經營管理守則和行為規範,對企業管理人員和壹般員工進行倫理道德培訓,建立企業倫理官員和倫理辦公室制度。1988年,由各大公司總裁組成的美國企業圓桌委員會把企業良好的倫理道德風氣看做是首要的企業資產,並以此促進美國企業界的觀念變革。進入90年代之後,西方壹些著名的大企業包括波音、摩托羅拉、惠普、殼牌、奔馳、菲利普等都花大力氣進行企業倫理建設。1994年,歐美日三方企業界領袖在瑞士通過了《康克斯圓桌委員會商務原則》,呼籲全球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本著“***生”和“人類尊嚴”的理念,處理好企業與其雇員、客戶、競爭對手、所有人或投資者、供應商以及所在社區的關系,積極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能僅僅依靠法律和市場的力量去規範企業活動。這壹原則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了倫理道德上的重要參考。
近年來,西方各國的政府和民間機構在推動經濟倫理建設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壹些民間組織如美國的倫理資源中心、歐洲經濟倫理網絡、英國的威爾士親王企業領袖論壇、瑞士的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則經常就壹些經濟倫理問題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討論,使經濟倫理運動不斷向縱深發展。
其實在對待這個問題上,猶太商人自古就有他們自己的壹套理念和處世哲學,這與我們現在提倡的企業倫理經營在某些地方有著***通之處。在他們看來,講求經營中的誠信是為以後的經營活動贏得資本。以謀求以後的生存和更大的發展。在他們看來,以善為本是經營中壹大要則。本書所介紹的眾多猶太巨商的成功歷程,也許大家都會註意到,他們有壹個***同舉措,即在發財致富中。註重解囊做各種善事和公益事業。
猶太商人如此樂於做善事,其實也是壹種生意經。他們大量的捐資為所在地興辦公益事業,會贏得當地政府的好感,對他們開展各種經營十分有利。有些猶太富商由於對所在國的公益事業有重大義舉,獲得了國王的封爵,如羅思柴爾德家族有人被英王授予勛爵爵位:有些猶太商人還獲得當地政府給予優惠條件開發房地產、礦山,修建鐵路等,賺錢的路子從中得到拓寬。
猶太商人熱心捐款辦公益事業,除了民族的道德傳統以外,這還是壹種營銷策略,為企業提高知名度,擴大影響,博取消費者的好感,起到重大作用,對企業鞏固已占有市場及今後擴大市場占有率將會產生作用。這種營銷策略已廣為人知和廣為企業所應用,猶太商人高明之處在於100多年前已率先采用。
此外,猶太商人的經營策略把“以善為本”作為壹項重要內容,除了與其民族的歷史背景有關外,也是壹種促銷的好辦法。人是群居動物,人與人關系的運用,對事業的影響很大,政治因得人而昌,失人而亡。企業因供應的商品或服務為人所歡迎面發財。可見,壹切都離不開人。猶太商人明白這個道理,在壹切經營活動中,與人為善,把人與人的關系處理好,成為他們成功與致富的秘訣。猶太商人的處世之道,是根據人類內心深處所潛藏的欲望予以利用。他們認為,人類的內心都有被人註目、受人重視。被人容納的願望。所以,與人相處壹定要記住這壹點。不管是對長官、同事、下屬或顧客、朋友及家人,要做到讓他們知道妳在關心他們的壹切願望。要實現這壹目的的辦法,是用善意的、親切的、溫和的態度與人交往。那麽,對方也會以此相報,這豈不是達到了和諧相處嗎?有了和諧相處的環境和氣氛,相互之間就好商量和合作,做生意的條件也容易達成,這就是和氣生財的道理所在。
猶太商人還認為,不能與人和諧相處,不能容納別人的缺點和短處,是壹個人乃至壹個企業失敗的根源。妳以蔑視無情的態度對人,即使對方不是與妳針鋒相對,亦會對妳敬而遠之。這樣,妳會失去支持者或合作者,失去廣大的顧客,妳的生意便會成為無源之水了。
在現代社會的企業經營中,遵守規則,重視倫理道德是社會對於壹個企業經營認可的壹大標準,也是企業謀求長遠發展必須關註的方面。所以我們說,現代經營進入了壹個倫理經營的時代。這也是企業管理的壹種軟化趨勢。
倫理經營,即符合社會倫理文化地從事企業各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