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克和偽朋克的區別?
在20世紀70年代,朋克這個詞被創造出來,就像搖滾在50年代被創造出來壹樣。朋克是英國人叫的,但最初的源頭在美國,以修士為旗手。其中最著名的“三和弦論”是朋克音樂的經典理論。朋克基督徒雷蒙斯向世人宣稱:“我們是朋克,除了三個基本和弦,我們對其他和弦都不感興趣,這就夠了。”這是搖滾史上的三個和弦。拉蒙特的憤怒、詛咒、幽默、荒誕的故事,甚至那些漫不經心或扭曲絕望的愛情,都被這三個和弦表現得淋漓盡致。“三和弦論”朋克音樂是壹種極其民主、通俗的搖滾樂,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模仿欲望。妳也可以彈吉他、彈貝斯和打鼓。許多偉大的朋克樂隊在街上、車庫和倉庫裏演奏他們的第壹個音符。朋克在《現代英漢詞典》中既可以做名詞,也可以做形容詞,大致意思是:垃圾、廢話、流氓、朋克、年少無知的人、半腐爛的木頭、火絨(名詞);無用的、頹廢的、朋克的、頹廢的——指20世紀70年代英國青年反對以金錢為中心的社會價值觀的運動,尤其是以暴力和汙言穢語(形容詞)為特征的音樂來表達。朋克的字面意思明顯帶有貶義,但字面背後關於“頹廢派”的註解卻隱隱有褒義。所以人們對朋克總是壹片茫然,總有兩種態度:有人視之為異端,渴望像教會燒死布魯諾那樣燒死異端。在他們眼裏,朋克就是魔鬼,癲癇,瘟疫,歇斯底裏的瘋狂,肆無忌憚的自暴自棄。朋克們匆忙而緊張地埋葬著自己和這個屬於自己的世界;他們宣稱:“我不做,誰來做?天空多雲。我不這麽做誰知道怎麽辦?”他們對愛情只字不提,他們沒有明天,他們不相信希望。他們不僅自己這樣做,而且還惡毒地唆使別人也這樣做,更有甚者,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孩子——有些是青少年。朋克是亞文化中的亞文化。只不過是社會底層的街頭閑人發出的愚蠢而沙啞的吶喊。這是年輕人荷爾蒙分泌過多的荒謬衍生物。這是末世論的標誌,也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規模奉承。這不是藝術,這是狂熱,煽動是它可能有的最輕微的意義。小混混應該是過街老鼠,大家都應該和他們鬥。與此相反的是,還有人熱愛朋克,認為這其實是壹種大規模的反叛,反叛是有道理的。對他們來說,朋克是最誠實的搖滾音樂,是對搖滾音樂精髓最坦誠、最狂野、最放肆的詮釋,是搖滾精神的核心、靈魂和脊梁。什麽是朋克?朋克是建立在背叛基礎上的對當代文明的精致嘲諷和破壞。他們認為人們只有勇氣說:不!“只有敢於殺死那些企圖窒息妳的條條框框,只有敢於唾棄發光的聖體,人們才會不斷前進,找到自己的充滿真正人性的幸福。對於朋克至少有兩種明確的態度。可能有第三種,第四種,但是——這些解釋和觀點對嗎?也許吧。我只能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