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麽知道?”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麽(可以)詆毀他呢?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裏”.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壹情況.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裏記住它.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麽樣?”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麽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②“誌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誌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裏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獨立性.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裏也.”同樣,“之”在這裏也沒有實在意義.值得註意的是,這壹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註意區分,以免弄錯.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②“填然鼓之.”在這裏,“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文言虛詞“之”的用法可謂靈活,很多學生都難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記壹些例子,但過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筆者結合自己教學作出簡要介紹,即運用句子結構分析法.句子結構分析有壹口訣:“主謂賓定狀補,主幹枝葉分清楚.謂前是狀,謂後補.”由此可知古漢語中的主謂、動賓、偏正等結構.“之”的用法就可根據其在句中的位置來定.且看下面的分析:(1) 形如“謂語+之”時,用作代詞.如: ①作《師說》以貽之.②人非生而知之者.③均之二策,寧許之以負秦曲.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詞用,分別充當謂語動詞“貽”“知”“均”的賓語,構成動賓結構.反過來說,虛詞“之”緊跟在謂語動詞後,這個“之”就作代詞用.(2) 形如“主語+之+謂語”時,起取消主謂句子獨立性.如: 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②師道之不傳也久矣.以上兩個例子中“之”前的“孤”“魚”“師道”在句子中作主語,“之”後的“有”“不傳”為動詞作謂語.在這種情況下,虛詞“之”可以省略不譯.即“孤有孔明,猶魚有水也”;“師道不傳也久矣”.(3) 形如“名詞+之+謂語動詞/介詞”時,作賓語前置的標誌.如: ①宋何罪之有?②何陋之有?以上兩例中,“之”出現在疑問句中,“之”前面分別是名詞“罪”和“陋”,“之”後面是緊跟謂語動詞“有”,而且“罪”和“陋”是作為賓語在謂語動詞的前面.這種情形下的“之”就作賓語前置的標誌.虛詞“之”不譯,直接把賓語部分還原到謂語動詞後面即可.(4) 形如“名詞+之+形容詞”時,作定語後置的標誌.如: ①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②馬之千裏者.③石之鏗然有聲者.④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以上三例中,虛詞“之”後面的“利”“強”“千裏”“鏗然有聲”“亂耳”“勞形”都是形容詞修飾“之”前面的名詞“爪牙”“筋骨”“馬”“石”“絲竹”“案牘”,翻譯時,“之”不用翻譯,直接把形容詞還原到名詞的前面即可.(5) 形如“定語+之+名詞”時,是作結構助詞,譯作“的”.如: ①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②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以上兩例中,虛詞“之”後面是名詞“病”“眾”,分別由前面的“君”“吳、越”作定語修飾,“之”就譯作“的”.(6) 形如“之+地點/處所名詞”且句中缺少相應的謂語時,就作動詞.如: ①子夏之晉.②吾欲之南海,何如?③輟耕之壟上.以上三例中,“之”的後面分別是“晉(國)”“南海”“壟上”作為地點名詞,“之”的前面沒有與“晉”“南海”“壟上”相對應的謂語動詞.這種情況下,“之”用作動詞,翻譯為“去、往、到”.(7) 形如“形容詞/副詞+之”時,湊成二字或四字音節,不用譯.如: ①頃之,煙炎張天.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以上三例中,“之”在“頃”“鼓”“久”的後面,為了湊成二字音節而使。
2. 文言文中作的意思基本字義
1. 起,興起,現在起:振~。槍聲大~。
2. 從事,做工:工~。~息。~業。
3. 舉行,進行:~別(分別)。~亂。~案。~戰。~報告。
4. 幹出,做出,表現出,制造出:~惡(è)。~弊。~梗。~祟。~態。~色。~為。~難。~奸犯科(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5. 當成,充當:~罷。~保。~伐(做媒人)。~壁上觀(人家交戰,自己站在營壘上看,喻坐觀別人成敗)。
6. 創造:創~。寫~。~曲。~者。
7. 文藝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舊時手工業制造加工的場所:~坊。
10. 從事某種活動:~揖。~弄。~死。
3. 作在古文中的意思作 zuò ㄗㄨㄛˋ 1. 起,興起,現在起:振~。
槍聲大~。 2. 從事,做工:工~。
~息。~業。
3. 舉行,進行:~別(分別)。~亂。
~案。~戰。
~報告。 4. 幹出,做出,表現出,制造出:~惡(è)。
~弊。~梗。
~祟。~態。
~色。~為。
~難。~奸犯科(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5. 當成,充當:~罷。~保。
~伐(做媒人)。~壁上觀(人家交戰,自己站在營壘上看,喻坐觀別人成敗)。
6. 創造:創~。寫~。
~曲。~者。
7. 文藝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舊時手工業制造加工的場所:~坊。
10. 從事某種活動:~揖。~弄。
~死。 作 zuō 〈名〉 (1) 作坊,手工業工場 [workshop] 明帝方修宮室而節氣不合,…而 禮徑至所作,不復重奏,稱詔罷民。
——《三國誌?魏誌》 (2) 又如:作房(作坊);作分(作坊);木工作;油漆作;洗衣作 (3) 另見 zuò(除作坊外,其余都讀 zuò) 作 zuò 〈動〉 (1) (會意。從人,從乍。
人突然站起為作。甲骨文字形,象衣領初作的形狀。
本義:人起身) (2) 同本義[get up] 作,起也。——《說文》 明兩作。
——《易·離》 作其即位。——《書·無逸》 與子偕作。
——《詩·秦風·無衣》 或作而行之。——《考工記》 凡作民。
——《周禮?士師》 三獻作止爵。——《儀禮?特牲禮》 後聖有作。
——《禮記?禮運》 而後作焉。——《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舍瑟而作。
——《論語?先進》 客作而辭。——《禮記?少儀》 如日出時,眠者皆作。
——宋· 蘇軾《畫佛贊》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方苞《獄中雜記》 (3) 又如:作止(作息;起居) (4) 起來;開始工作 [rise; do; make]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樂府詩集》 蚤作而夜思。——唐· 柳宗元《送董邵南序》 往來種作。
——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田家秋作苦,鄰女夜春寒。——唐· 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媼家》 (5) 又如:作力(出力;使力);作本(務農);作苦(耕作辛苦);作壹(勞動專壹);作牧(畜牧,放牧);作劇(勞作勤苦);作勞(勞作,勞動);作甚(做什麽) (6) 產生,興起 [arise] 包犧氏沒, 神農氏作。
——《易·系辭下》 周秦之際,諸子並作。——《論衡》 由湯至於 武丁,賢聖之君六七作。
——《孟子?公孫醜下》 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於此時者也。 天油然作雲。
——《孟子》 堅冰作於履霜,尋木起於蘗栽。——漢· 張衡《東京賦》 濃霧半作半止。
——《徐霞客遊記?遊黃山記》 (7) 又如:作興(興起);作師(興興);作病(發生疾病,致病);作見(出現;顯現);作逆(作亂,造反);作賊(造反);作緣(發生瓜葛、聯系) (8) 做;創制;制作;從事某種活動 [do; make] 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孟子?梁惠王上》 遂乃研核陰陽,妙盡璇機之正,作渾天儀。——《後漢書?張衡傳》 作結繩而為罔罟。
——《易·系辭下》 為楚王作劍。—— 晉· 幹寶《搜神記》 吾為楚王作劍。
汝父為楚王作劍。 作二鐵板。
——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9) 又如:作茶(制茶);作治(制作。亦指制造的成品);作黍(做黍米飯);作煩(制造麻煩,添麻煩);作釁(制造事端);作景(為難,作梗);作對頭(與人為敵、為難) 纖纖作細步。
——《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生人作死別。 故作不浪計。
作推敲之勢。——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10) 寫作,創作 [pose] 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
——《史記·屈原列傳》 仲尼卮而作《春秋》。—— 漢· 司馬遷《報任安書》 登高作賦,是所望於群公。
——唐· 王勃《滕王閣序》 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時而作——唐· 白居易 (11) 《與元九書》 作敲字佳矣。——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宋· 王安石《傷仲永》 令作詩。 屬予作文以記之。
——宋· 範仲淹《嶽陽樓記》 (12) 又如:作古作故(不依舊規,自創先例);作述(創作傳述) (13) 振作 [boost] 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孟子?告子下》 壹鼓作氣。
——《左傳?莊公十年》 (14) 又如:作氣(振作勇氣);作強(產生強勁之力) (15) 假裝,裝出 [feign]。如:作面子(裝點面子);作喬(裝假,裝模做樣);作筏子(做樣子);作張作致(裝模作樣);作軌(作為規範);作喜(變作笑臉,露出喜色) (16) 充當 [work as] 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
——《論語》 (17) 又如:做冰(做媒人);作霖(充作救旱之雨。後指降甘霖或下雨);作小(做小。
與人為妾);作眼(做眼線);作甘(做救旱甘霖) (18) 當作 [serve as] 青春作伴好還鄉。——唐· 杜甫《聞官軍收河南河北》 老大嫁作商人婦。
——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有風既作飄飖之態。——明· 李漁《閑情偶寄?種植部》 (19) 又如:作傍(當作靠山;作依托);作外(當作外文,見外);作做(當作,算作) (20) 建築 [build] 將有作。
——唐· 魏征《諫太宗十思疏》 作亭者誰。——宋· 歐陽修《醉翁亭記》 (21) 又如:作邑(建築都城);作洛(另建新都);作土(積土堆壘以禦敵) (22) 發出音響,演。
4.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之字的所有用法
答:淺析文言文“之”的用法
壹般來說,“之”的用法有下面幾種: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麽知道?”
②“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又怎麽(可以)詆毀他呢?
③“請京,使居之。”“之”代指處所,表示“那裏”。
④“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之”,此,指陳堯咨射箭十中八九這壹情況。
2.“之”用作第三人稱代詞。這種情況出現得比較多,在課文中屢見不鮮,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識之”,意即默默地在心裏記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問之”,“之”指代他(扁鵲),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扁鵲)”。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執之。”“之”指代它(鬼),“急執之”意即趕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動詞,意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準備到南海去,怎麽樣?”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詞,這種情況比較常見,但筆者以為也最復雜,可以分為下面三種:
⑴“之”用作結構助詞,相當於“的”,如:
①“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意即“孔子的學問,最終是靠不怎麽聰明的曾參傳下來的”。
②“誌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兩個“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誌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於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如;
①“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之”在這裏沒有實在意義,用於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裏也。”同樣,“之”在這裏也沒有實在意義。?
值得註意的是,這壹種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時候混淆,應註意區分,以免弄錯。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也無實義。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調節音節,沒有實在意義 。
②“填然鼓之。”在這裏,“之”也是單純調節音節,沒有實義。
基本上來說,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見的用法就是上面幾種,只要掌握其規律,摸準“之”的用法和意義也是不困難的。
5. 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以
壹、作動詞,譯為“認為、以為”。例句:
1、我以日始出時去人近,而日中時遠也。《兩小兒辯日》
2、雖乘奔禦風不以疾也。《三峽》
壹、介詞,相當於“用”。例句:
1、醉能同其樂,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醉翁亭記》
2、以衾擁覆,久而乃和。《送東陽馬生序》
二、介詞,相當於“把、拿”。例句:
1、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陳涉世家》
2、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師表》
三、介詞,可譯成“因、因為”。例句:
1、以中有足樂者,不知口體之奉不若人也。《送東陽馬生序》
2、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有時與“是”連用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為“因此”。例如:
1、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2、是以眾議舉寵為督。《出師表》
3、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出師表》
五、介詞,可譯為“憑借”。例句:
1、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2、忠之屬也,可以壹戰,戰則請從。《曹劌論戰》
六、介詞,相當於“從、由”。例如:
然操遂能克紹,以弱為強者。《隆中對》
七、介詞,譯為“按照”。例如:
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八、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例句:
1、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2、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陳涉世家》
3、百姓孰敢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隆中對》
4、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狼》
九、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例如:
1、手自筆錄,計日以還。《送東陽馬生序》
2、近岸,卷石底以出,為坻,為嶼,為堪,為巖。《小石潭記》
3、高祖因之以成帝業。《隆中對》
十、連詞,譯為“以致”。例如: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恐托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十壹、通“已”,已經。例如:
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陽光小乾乾
6. 而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意思“而”在古漢語(文言文)中用法是比較復雜的,它有兩個讀音ér和néng;它在有的句子裏可以是實詞,在另壹個句子裏又可以是虛詞;作實詞可以是名詞,可以是動詞,可以是代詞;作虛詞時可以是連詞,可以是助詞.它的意思和用法大概有十幾個. 下面我把首選的古漢語工具書——《辭源》上的解釋作依據,補充壹些中學課本文言文課文中的句子作例句.壹並打給妳. 而 壹、ér 壹頰毛,象毛之形.凡鱗毛之下垂者也稱而.例如:《周禮·考工記·梓人》:“凡攫殺援噬之類,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 二代詞.通“爾”汝,表示第二人稱.可譯為“妳(的)”、“妳們(的)”.例如:《項脊軒誌》:“某所,而母立於茲.” 三連詞.⒈表示並列關系,所連兩項在意思上不分主次、輕重,而是並列、並重的關系,可譯為“和”、“及”、“又”、“並且”或不譯.例如:《兩小兒辯日》:“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 ⒉表示承接關系,所連兩項在時間、動作或事理上承接,可譯為“就”、“然後”、“來”、“便”等,或不譯.例如:《論語·為政》“溫故而知新” ⒊表示遞進關系,後項意思比前項意思更近壹層,可譯為“而且”、“並且”等.例如:《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 ⒋表示修飾關系,前項修飾後項,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不譯. 例如:《愚公移山》:“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 ⒌表示轉折關系,所連兩項在意思上相對或相反,可譯為“卻”、“但是”、“可是”等.例如:《狼》:“後狼止而前狼又至” ⒍表示假設關系,常連接分句中的主語和謂語,可譯為“如果”、“假如”、“倘若”等.例如:《少年中國說》:“使舉國之少年而果為少年也” ⒎ 因而、所以.例如:《荀子·勸學》:“玉在山而草木潤,淵生珠而崖不枯.” ⒏ 如果.例如:《論語·八佾》:“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四助詞,跟“上”、“下”、“來”、“往”等方位詞連用,表示時間或範圍等,可譯為“以”.例如:《圖畫》:“古中國之畫,自肖像而外,多以意構.” ⒈相當於“之”.例如:《論語·憲問》:“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⒉表語氣.略近於“兮”.例如:《論語·微子》:“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 五 通“如”、如同、好像.例如:《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彼君子女,卷發如蠆.” 二、néng ㄋㄥ 六通“能”. ⒈能夠.例如:《墨子·非命下》:“桀紂幽厲,……不而矯其耳目之欲.” ⒉能力.例如:《莊子·逍遙遊》:“故夫知效壹官,行比壹鄉,德合壹君,而徵壹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 參考文獻:《辭源》《中學文言文索引詞典》 回答:2007-10-18 16:22修改:2007-10-18 21:50提問者對答案的評價: ***0條評論。
其他回答 ***2條回答評論 ┆ 舉報 紅紅[智者] 文言文中而字的用法 “舍生而取義”中的“而”表並列.從語法角度看,“而”連接前後兩個動賓結構“舍生”“取義”,無輕重之分,更無遞進,轉折關系.“舍生而取義”解釋為舍棄生命選擇道義. 下面是“而”用法總結! 而 (1) 第二人稱代詞,(2) 壹般作定語 某所,而母立於茲. ( 2 ) 副詞,譯為“就,才”. 然則何時而樂耶? (3)連詞 並列關系,壹般不譯. 蟹六跪而二螯. 遞進關系,譯為“並且”或“而且”.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承接關系,譯為“就”“接著”或不譯. 吾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 轉折關系,譯為“但是”或“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假設關系,譯為“如果”或“假如”. 死而有知,其幾何離? ⑥修飾關系,連接狀語與中心詞,可譯為“地”也可不譯. 吾嘗終日而思,不如須臾之所學也. 因果關系,譯為“因而”. 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及夫遊之樂也. ⑧表比喻,譯為“如同”. 軍驚而壞都舍. 本文***用25個“而”字,表示前後詞句並列、承接、修飾、轉折等關系,想壹想下列語句中“而”字的用法,體會它們各自語氣的輕重,探究“而”輕重音朗讀的規律. (1)、太守與客來飲於此……而年又最高(遞進、重讀) (2)、若夫……巖穴暝 (承接、輕讀) (3)、朝而往,暮而歸 (修飾、輕讀) (4)、溪深而魚肥 (並列、輕讀) (5)、禽鳥……而不知人之樂 (轉折、重讀) 小結:凡是表轉折或遞進意味,都需重讀,凡連接詞與詞,有調節作用的則應輕讀.學生齊讀,體會“也”和“而”的讀法.。
7. 再在文言文中有什麽意思◎ 再 zài
〔數〕
(1) (會意。小篆:從壹,冓( gòu)省。“冓”是“構”的初文,甲骨文字形,象兩部分材木架起的樣子。本義:第二次)
(2) 同本義 [another time]
再,壹舉而二也。——《說文》。按,冓者,加也。對耦之詞曰二,重疊詞曰再。
再刺再宥再赦。——《周禮·司刺》
樊纓十有再就。——《周禮·巾車》
酒肉之賜弗再拜。——《禮記·玉藻》
過言不再。——《禮記·儒行》。註:“猶不更也。”
壹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左傳·莊公十年》
再戰而燒夷陵。——《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再遷為太史令。——《後漢書·張衡傳》
敵槍再擊。——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再則曰老大帝國。——清· 梁啟超《飲冰室合集·文集》
(3) 又如:再錄壹堂(復審壹次);再速(再請);再二(第二次,再次);再之(第二次,第三次);再眠(指蠶第二次蛻皮時的不食不動狀態)
(4) 兩次 [o times;doubly;ice]
女工再稅。——《鹽鐵論·本議》
擊趙者再。——宋· 蘇洵《六國論》
日再食。——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再奪門。——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至再三。——清· 方苞《獄中雜記》
詞性變化
◎ 再 zài
〈副〉
(1) 事情或行為重復,繼續 [again;afresh;once again]
她不敢再看壹看那大廟。——葉紫《星》
(2) 又如:再試壹次;拿來再商量;再議;再思(再度思考);再聘(再度婚娶);再闡(再度顯揚)
(3) 重,重新 [anew]
勿復再言。——《漢書·李廣蘇建傳》
再火令藥用。——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再眺山下。——《徐霞客遊記·遊黃山記》
寰再上疏。——《明史》
(4) 又如:再計(重新謀劃);再審(重新審查)
(5) 更,更加 [once more]——表示程度
妳會覺得世界末日也不會比這再壞。——茅盾《雷雨前》
(6) 又如:再高點兒;再多點兒
(7) 另,另外 [another]。如:再吃壹點菜;再創新紀錄;再行(另外進行某項活動)
(8) 與否定詞配合使用,強調情況的普遍性
進了門,找周嫂子,再找不著。——《紅樓夢》
(9) 用於讓步句,常同“也”、“都”配合使用,有“即使多麽”、“不管怎樣”的意思 [in any case]
水再深腳也能過,山再高手也能攀。——《趕車傳》
(10) 表示轉折,相當於“卻”、“也” [but;yet]
妳只怨人行動嗔怪妳,妳再不知道妳慪的人難受。——《紅樓夢》
(11) 表示兩種行為或情狀並舉、並存、相當於“且…且”、“又…又”
其詞旨乃典乃文,再懇再切,實可警策未悟。——《全唐文紀事》
8. 是 在文言文中的意思1、這;這個;這樣。
《嚴先生祠堂記》:”仲淹來守是邦,始構堂而奠焉,乃復為其後者四家,以奉祠事。”
譯文:我到這個州任職後,開始建造祠堂來祭奠先生,又免除了先生四家後裔的徭役,讓他們負責祭祀的事情。
2、對;正確。
《歸去來兮辭》:“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譯文::確實走入了迷途大概還不遠,已覺悟到現在的做法是對的而曾經的行為是錯的。
3、凡是;所有的。
《遊園》:“是花都放了,那牡丹還早。”。
所有的花都放了,但是牡丹還要有壹段時間才開花。
④表判斷。《琵琶行》:“同是天涯淪落人。”
譯文:我們倆同是天涯淪落的可悲人。
擴展資料:
白話版《說文解字》: 是,正、直。字形由“日、正”會義。所有與是相關的字,都采用“是”作邊旁。造字本義:動詞,夏至,太陽當頭,適宜農務。
相關詞匯解釋:
1、老是[lǎo shì]
總是;表示壹直如此(多含不滿或厭惡意):老是感冒。
2、凡是[fán shì]
總括某個範圍內的壹切:凡是新生的事物都是在同舊事物的鬥爭中成長起來的。
3、硬是[yìng shì]
就是(無論如何也是):他雖然身體不好,可硬是不肯休息。
4、橫是[héng shi]
表示揣測;大概:他橫是快四十了吧?
5、算是[suàn shì]
總算:這壹下妳算是猜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