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奇是 Kitsch 的音譯,其涵義是:“個體的認知與情感表達主動地或者不自覺地遵從外在的強大的秩序,以判斷這種體驗是否正當的、高尚的、合法的、被接納的、合乎時宜的。
從而個體的認知體驗與情感表達變成了壹件工具,壹種矯揉造作的表演,壹種討好和諂媚。膚淺的自我感動類的情感更容易成為刻奇的情感。”
刻奇用於形容19世紀那些過度誇張情感和戲劇化的審美和作品。所以刻奇與矯情緊密相關。當壹樣事物被賦予了特殊的含義後,就由不得別人不對此事物產生這種特殊的含義。
擴展資料
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始,人們開始談論它,首先指出是它的虛假、廉價的性質,這正是Kitsch的原發點。
奧地利作家布洛赫指出:Kitsch這種東西“反基督看似基督,行動和說話像基督,但依然是路西弗”、“不僅是美學的邪惡,而且是社會和政治的邪惡”(1933);
美國文化批評家格林伯格認為“Kitsch是這時代我們生命中所有虛假的縮影”、“Kitsch假裝對顧客毫無要求除了要他們的錢”(1939);
法蘭克福學派批評家阿爾多諾指出:“對凈化的戲仿”、“用更加空虛來填滿空虛的時間”;
紐約知識分子凡登哈格說Kitsch“使個體失去追求真正的滿足的代替滿足”以及羅森伯格:“已建立規則的藝術,可預期的受眾,可預期的效果,可預期的報酬”;
托馬斯·寇克說“Kitsch是要來支撐我們的基本情感和信念,不是困惑或質疑它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