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著壹匹英俊的馬,踩著飄落的花瓣。
掛在我手上的鞭子幾乎可以刷到“五雲車”(傳說中神仙駕駛的車輛)。
美女見我,撩起珠簾,哈哈大笑。
他們指著紅樓告訴我,那是他們的家。
第壹句,把自己比作程君馬,把美女比作壹朵落花,為後面人物的出場做準備。作者有點輕佻,把自己比作程君馬,也可以理解為英雄之類,把美女比作落花,任人采摘。
也有可能作者只是單純想營造壹種和諧的浪漫氛圍。
第二句,開始寫自己有多帥多英雄,可以和神仙比。也是李白壹貫的浪漫手法。
第三句,開始寫美。路上遇到壹個美女,美女對著自己笑了笑,生出了友情。
為最後壹句做鋪墊,以免讓人覺得突兀。
第四句,換個角度,用第三人稱告訴讀者!美女邀請他去她家。...
因為如果用作者的第壹人稱寫這句話,人們可能會認為作者在做夢,用第三人稱會讓人覺得,哇,他好幸福。它增加了事情的可信度,這是壹種美。
其實這首詩並不是李白詩中的傑作,只是壹首短詩,壹段簡單的敘述。這只是壹個簡單而生動的情節。這是這首詩最可貴的地方。
個人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