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難可能性,是德日刑法犯罪構成理論中的概念。有責性,即非難可能性,即能夠就符合構成要件的違法行為對行為人進行非難、譴責。
2、有責性是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犯罪成立要件之壹。對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而進行的責難。“無責任即無刑罰”,是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的壹項基本原則。
所謂責任,意味著主觀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觀責任是指只在行為人具有責任能力和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才能對其進行譴責。個人責任是指只對行為人的個人行為進行譴責,不屬於行為人本身行為的他人犯罪,則不能譴責行為人。
擴展資料:
非難可能性有兩個基本條件:
符合刑法規範的意思決定可能性與符合刑法規範的行為可能性。
其壹,行為人有可能作出符合刑法規範的意思決定,卻沒有作出這種決定。
其二,在行為當時的具體情形下,能夠期待行為人實施符合刑法規範的行為,但行為人卻沒有實施符合刑法規範的行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