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絕對真理是指知識中不依賴於知識主體的客觀內容,也稱為真理的絕對性。這就相當於擺脫了佛教中的“自我執念”和妄想,現實地看待事物。"承認客觀真理就是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承認絕對真理."(《列寧全集》,第18卷,第133頁)
(2)絕對真理是指體現思維至上的對整個世界的完全正確的認識,相對真理是指在這壹過程的某壹階段可以獲得的具體事物的真理。這種用法是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對哲學範疇的基本意義。佛教徒認為,對整個世界的完全正確的認識,體現了思維的至高無上,是對真理的全面認識,又稱如來、藏,是絕對的真理,通常直接稱為真理。佛教辭典:“真理...大乘佛教以‘真理為’來表達。”據《論佛教經典·卷七》:“真,是壹切現象(規律)的真實。其貌雖有各種異,其身是盲的,異於壹切法,是言語和思維所不能及的。從遠離壹切錯誤和虛偽的角度來說,假名是真的。”
(3)絕對真理是指關於壹個客觀方面或屬性的永恒正確的真理,即永恒真理。根據阿含經,佛教徒認為緣起論(如佛性真)是永恒正確的真理,緣起論(如佛性真)相當於馬克思主義的辯證統壹律。
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是辯證統壹的,不要執著於任何壹方,避免走向堅持絕對真理而否定相對真理的絕對主義,避免走向堅持相對真理而否定絕對真理的相對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