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剩余勞動所創造的產品.
跟“必要產品”相對
問題二:剩余產品的意義 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除了原始社會以外,任何社會都存在剩余產品,這種剩余產品的存在,是社會得以發展的前提,因為如果沒有剩余產品,社會就不可能有積累,從而不可能擴大再生產,社會生產就只能保持原有規模,不斷進行簡單再生產。但社會發展必須有剩余產品是壹回事,有沒有剝削則是另壹回事。有沒有剝削的問題在於,這些剩余產品歸誰占有,他憑什麽占有這些剩余產品,占有這些剩余產品的人與生產這些剩余產品的勞動者是什麽樣的關系。所有的產品(包括必要產品和剩余產品)都是勞動者的勞動創造出來的,當有人憑借自己掌握的生產資料無償地占有勞動者生產的剩余產品的時候,生產資料所有者與勞動者之間就形成剝削關系。剝削是私有制的產物,它不是永恒的。人類歷史上存在幾種剝削形式,有奴隸主對奴隸的剝削,封建地主對農民的剝削,資本家對雇傭工人的剝削。資本主義剝削關系的特點是,生產資料歸資本家所有,而工人喪失生產資料,壹無所有,他唯壹擁有的就是自己的勞動力。工人的人身是自由的,他只能依靠出賣勞動力來維持生活。資本家在市場上按照勞動力的價值購買工人的勞動力,即雇傭工人,進行生產。工人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價值,全部歸資本家支配,這些新創造的價值,在支付勞動力價值以後的剩余部分,即剩余價值,無償地歸資本家占有,這就形成了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關系。 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利潤是企業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產品的價值表現形式。產品的價值構成是c+v+m,c+v部分轉化為生產成本,m部分是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余產品部分,轉化為企業的利潤。社會主義利潤的具體形式有:實現利潤,即企業銷售收入減去各項費用支出的余款;上繳利潤,即按規定上繳給國家財政部門的利潤;稅後利潤,即企業實現利潤按國家規定上繳壹定比例後留歸企業的部分等等。
問題三:剩余產品的介紹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給剩余產品下過這樣壹個定義:代表剩余價值的那部分產品稱為剩余產品。這是因為馬克思的剩余價值全套理論是在盈利企業中考察的,即生產出的剩余產品在流通過程中壹定能轉化為剩余價值,因而沒有必要嚴格區分剩余產品和剩余價值這兩個概念。
問題四:剩余產品的產生原因 私有財產以至於階級,是剩余產品產生的最初原因。 首先,人類消費水平是隨著生產的發展而不斷提高的。僅就必需消費品來說,今天的必需消費品,若幹年前可能是奢侈品,而今天的奢侈品,以後可能變為必需消費品。社會作為壹個整體,可以通過改變消費方式消費掉它所可能創造的壹切生產品。其次,不僅生產決定了消費,消費也決定了生產,二者互為前提。如馬克思所說:“沒有消費,也就沒有生產”,因為“消費創造出生產的動力”,“創造出在生產中作為決定目的的東西而發生作用的對象。”(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8~29頁。)在壹定的生產方式之下,人們有壹定的消費需要,反過來,壹定的消費需要又確定了壹定的生產。如果沒有社會因素的作用,人們不會在自己的需要已經滿足之後再去主動地生產什麽東西。例如北美的達科他印弟安人,男子夏季平均每天勞動不過1小時,冬季約6小時,婦女夏季勞動約6小時,冬季約10小時(普列漢諾夫:《論藝術》,三聯書店1973年版,第81頁。)。即使用今天的眼光看,時間也是相當豐裕的,他們完全可以用多余時間生產“剩余產品”,作為自己的財產儲存下來,但他們並沒有這樣作。類似的現象在原始民族中比比皆是,例如澳大利亞中部土著阿蘭達人,從不知道珍惜時間,“男人和女人會因觀看孩子們嬉戲而耽誤數小時之久”,只有在急需食物時,他們才去尋找。他們壹般也不儲蓄食物,如果食物充裕,客人們便會聚攏來,每個人盡量吃飽,只有在節日的前幾天才儲蓄壹些食物。又如塔斯馬尼亞島上的塔斯馬尼亞人,“當食物充裕時,他們就高高興興地大吃大喝,並不留點儲蓄;如遇寒冷的冬天,就要感到饑餓的痛苦,有時被迫去啃袋鼠皮。”(喬治?彼得?穆達克:《我們當代的原始民族》,四川民族研究所1980年版,第20、22、16頁。)這種很少變化的消費方式,不能為生產提供新的需求,因而剩余產品無從產生。從人與人社會關系角度看,剩余產品的產生只有在所有制這種排他性關系確立之後才有可能。對尚未產生所有制的原始***同體來說,它能夠通過變換消費方式消費掉自己所可能生產的壹切,也不會生產自己消費需要以外的任何東西。而當所有制產生之後,第壹種所有制形態部落***同體所有制便以剝奪他部落生產品為基本條件,如馬克思所說:“建立在部落制度(集體的結構最初歸結為部落制度)上的財產的基本條件是作為部落的壹個成員,使得被壹部落所征服和服從的那個別的部落喪失財產,而且使這個部落本身淪落於集體把它們當作自己的來對待的那些再生產的無機條件之列。”(馬克思:《資本主義生產以前各形態》,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9頁。)被掠奪或被剝削的生產品,便成為被征服和服從部落的剩余產品,交付與征服者。因此,不是剩余產品導致所有制產生,而是所有制產生導致剩余產品形成。部落間的交換是派生的社會現象,因為原始的部落(甚至也可以包括後來的農村公社)是歷史形成的自給自足***同體,如果沒有強大的外部力量,例如部落之間的戰爭、英國殖民者對付印度農村公社的洋貨和槍炮,交換是無從產生並發展的。所有制、剩余產品必然包含掠奪與剝削,而實現掠奪與剝削,就必須有強制。馬克思指出:“良好的自然條件始終只提供剩余勞動的可能性,從而只提供剩余價值或剩余產品的可能性,而絕不能提供它的現實性。”(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2頁。)馬克思在談到地租時也說:直接生產者在“有可能從事剩余勞動”的時候,“這種可能性不會創造地租,只有把這種可能性變為現實性的強制,才創造地租。”(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
問題五:剩余產品的內涵 剩余產品在資本主義生產發展以前好久就存在了,並且在資產階級社會制度消滅以後還會存在下去,但已不是剝削關系了。只是在壹段歷史時期內,剩余產品具有剩余價值的形式。在奴隸占有制的自然經濟中沒有馬克思所說的那種剩余價值,雖然有剝削和剩余產品,因為在奴隸占有制的自然經濟中,奴隸只為自己的主人創造消費品,而剝削的目的就是榨取這些消費品。在農奴制的自然經濟中也沒有剩余價值,那個時期盛行的是徭役這壹為封建大地主創造消費品的手段。只有當被剝削階級的勞動所創造的產品具有商品的形式,變成了價值,從而剩余產品變成了剩余價值的時候,情況才發生變化。那時剝削的目的是不斷地榨取剩余價值。 法國重農學派的創始人弗朗索瓦?魁奈提出了純產品學說。在魁奈看來,農業中生產出來的產品,除了補償生產過程中耗費的生產資料即種子、工人的生活資料和農業資本家的生產資料外,還有剩余的產品,這些剩余產品稱為純產品。農業勞動之所以能創造剩余產品,是因為農業生產中有各種自然力參加作用,是自然的賜予。魁奈的純產品說,意在證明他的生產費用價值論,即產品或商品的價值是由在生產該產品過程中消耗的生產費用決定的,而剩余價值完全是自然的賜予。
問題六:為什麽剩余產品價值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稅收相當於給的租金,人們要消耗生產資料,在壹定期間收取稅費,是滿足社會再生產的前提,因為財政收入是壹個經濟循環的過程
問題七:盈利是什麽意思? 辨析:“營利”、“贏利”、“盈利”
先說“營利”。把“營利”解釋為“謀取利潤”是非常正確的。《漢語詞典》支持這壹說法。不少人望文生義,把“營利”的“營”理解為“經營”,這是錯誤的。“營”在這裏是“謀取”的意思。韓愈《送窮文》中“蠅營狗茍,驅去復還”,還有我們常說的“鉆營”壹詞,用到的都是“營”的這個意思。
“營利”有兩個近義詞―――“牟利”、“謀利”,說的都是“謀取利益”。比如,老板經常告誡下屬―――“采購公物,千萬不可從中牟利。”這句話也可弗這樣說:“采購公物,千萬不可從中營利。”
說到“營利”就不能不提“非營利”,我們知道國內外有不少“非營利組織”(NPO),這個詞是從英語“Non-ProfitOr-ganization”翻譯過來的。“Non-Profit”翻譯成“非營利”是非常恰當的。因為按照國際慣例,對於NPO的界定,最重要的壹條就是不得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也就是說NPO不得“牟利”,即“非營利”。
很多人把“非營利”寫成“非盈利”,包括前面提到的“中學語文網中網”首頁上,就有這樣壹段聲明:“本站為非盈利的個人網站?”這種用法是錯誤的。
“贏利”確切地說,有兩個意思:壹是指扣除成本獲得的利潤;二是指經營所得。第壹種意思,古漢語裏也稱為“贏”,《戰國策o秦策五》中有個例證:“歸而謂父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幾倍?曰:百倍。”第二種意思,只是說收益增加,未必有利潤。《商君書o外內》:“農之用力,最苦而贏利少。”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至於“盈利”,《漢語詞典》說“也可以寫成‘贏利’”,但事實上,兩個詞的意義還是有些細微的差別。“盈利”的近義詞是“紅利、盈余”,反義詞是“虧本、虧損”,可見,“盈利”只有壹個意思,就是“收支相減之後的利潤”。
小結壹下:“營利”就是“謀利”,以賺錢為目的,未必賺到錢;“贏利”指的是賺到了錢,可能虧本,也可能盈余;“盈利”指扣除成本,還賺到了錢。
問題八:怎麽理解國家對社會剩余產品進行分配而取得財政收入,怎麽理解呢 另外這裏的社會剩余產品是什麽意思呢 社會剩余產品,應該就是社會凈產品,壹定時期內生產的總產品減去消費產品。
川政收入就是 *** 占有剩余產品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