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在於:
1、經濟意義上的商品指專門用來交換的產品,即生產者本身並不消費,而是用來向其他生產者交換自己需要的其他產品。在社會化大生產時代,幾乎所有工業產品和絕大部分農產品都屬於商品。
金融意義上的商品實際上是指商品期貨,即標準化的商品遠期合約。
2、產品的定義比商品的要廣些。
產品是指能夠提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並能滿足人們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商品,指的是流通企業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
產品
產品是指能夠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並能滿足人們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產品壹般可以分為五個層次,即核心產品、基本產品、期望產品、附件產品、潛在產品。核心產品是指整體產品提供給購買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基本產品即是核心產品的宏觀化;期望產品是指顧客在購買產品時,壹般會期望得到的壹組特性或條件;附件產品是指超過顧客期望的產品;潛在產品指產品或開發物在未來可能產生的改進和變革。
產品是“壹組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活動”的結果,即“過程”的結果。在經濟領域中,通常也可理解為組織制造的任何制品或制品的組合。在現代漢語詞典當中的解釋為“生產出來的物品”。
商品
商品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到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恩格斯對此進行了科學的總結:商品“首先是私人產品。
但是,只有這些私人產品不是為自己消費,而是為他人的消費,即為社會的消費而生產時,它們才成為商品;它們通過交換進入社會的消費”。
會計學中商品的定義是商品流通企業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於銷售的各種商品。在人教版必修壹政治書中的定義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
商品的基本屬性是價值和使用價值。價值是商品的本質屬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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