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高中同桌是壹男的,是我好朋友。
有壹次老師讓寫作文,不低於八百字。老師沒發作文答卷,我們就用的是每個字壹個格子的稿紙來寫作文。
同桌典型的理科學霸,文科學渣。上來在第二頁,總***四十行處滑了個橫線,然後認真碼字。
我屬於理科班裏文科最好的那種偏門,文思泉湧,壹會就寫完了,開始抄他的物理作業。
快下課了,他用手肘砰砰我,沮喪著說:“豬,我還差兩行才夠八百字,妳先別抄了,幫我在加段結尾。”
我放下手中作業,看了下他的作文,壹條醒目的紅線,格外刺眼。我問他:妳畫這道紅杠幹嘛?
他說這是八百字標準行數。
我靈機壹動,在他畫的紅線旁邊,寫了1000。在原來紅線上面,他文章結尾處又畫了個紅線,寫了800。
然後交給他,他看了直伸大拇指。
“牛逼啊,豬。這餿點子妳都能想到。”
我謙虛道:“咱們那些老師,誰有空數字數,妳碼字那麽認真有毛用,將來妳是靠理科吃飯的,碼字跟妳無緣。而且老師都挺傻的,糊弄壹下就過去了。
他聽了以後,直點頭,連連說我說的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