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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毅誌》(毛烈《陰獄》和《張弓遇仙記》)和《洪邁》(國學五要——國學四要)舉隅

原毛烈銀監獄

瀘州合江縣趙市村民毛烈發不義之財。別人家有好的農家樂,盡其所能,就是自己的了。常州人祈願陳善良。為三個弟弟祈禱,都是少數,考慮他們的實力,分析他們的制作。註意是外地的質量比外地強,而且要幾千塊錢。他的母親去世了,但是金田被分成了四份,所以他帶著錢去了石矛,贖回了抵押品,並且很慷慨地接受了這筆錢。他什麽都不願意做,就約好改天來領優惠券。齊曰:“得紙書為證,足矣。”猛說:“妳留在我身邊。”我為之祈禱,過了幾天,還是避不開。祈求在縣上訴訟,縣官被重金收買,說:“官人可以用壹個文書的耳朵交易幾千塊錢,但他沒有憑證,我就下命令。”“令監果如吏旨。祈願誤收幕僚,告國家,調大使,不準直。

於是我用祭祀酒詛咒社會,夢見遇見上帝,告訴他:“這是我力所不及的。我為什麽要祈求東嶽進宮?”如妳所願。到了殿裏,藏在帕子裏,若有話說,就說:“夜裏來。我匆匆出門,晚上回來拜謁,放在幾張桌子上,聽見壹句話“滾。”撤退。也是紹興四年四月二十日,所以是三天。門內兇神惡煞,黃衣男子徑直進去,扇了他胸口壹巴掌,打了他壹頓,就跑了,直到死在家裏。第三天,壹個和尚死了,壹個奴隸為左派死了,最後為祈禱死了。等他恢復過來,對家人說:“我要去張茂的大事(就是兇),七天到十天好,不收了。”」

乞討進入冥界,追兵吸引兇僧參與對,兇僧還是用免費錢券解決。獄卒指著心口說:“只有這樣才能用券。”拿著鏡子,看見那對兇夫妻,祈求錢財。他說:“我信。”引入大庭,兵衛甚盛,冠之以[2]人,怒官而兇,兇畏為第壹役。大師還說:“縣令從來不會直聽,幾個官員都被革職了。壹個官員如果被[3] (ㄑㄡˊ)要求,還是會減壽壹半。”我進了監獄。然後他繼續哭泣和祈禱,說:“我還沒有壹天。看在對老婆說話的份上,多做佛果救我,袁俊券在棺材裏。”另外,我這輩子,都是弄虛作假得了地,十有三個房契都在房款下面。幸好我叫了十三家來賠,才減少了犯罪。」

大師命令和尚來到他面前,和尚說:“但他不知道田裏發生了什麽。”帶著解釋的祈禱文,雙雙出去,穿過結算室,壹般都被囚禁起來。發件人指出:“殺投降者、不孝者、欲奸淫之巫者、僧者,種類甚多。從周秦開始,中國人就和外國人區分開來,學會了不擇手段的統治。也叫祈禱:“我來了七天了,還能趕回來。”“到了我家,送兒子去見縣官的時候,我被燒傷了。視和尚,愛希禮夏[4]已經三天了。當他去石矛講述他的故事時,他的兒子像他的父親壹樣,拿了優惠券並退了回去。是和尚Xi來敲石矛的門,責備他說:“我因妳父親而被捕,但我的身體被燒掉了。我會怎麽做?”石矛說:“我們達到這壹步只是為了佛教。和尚說:“我沒死,不準我做人。雖然我有鬼保佑,但是沒用。這個世界壹窮二白,就別生了。今天妳只守妳的門,妳不能走。“自然,它每晚都會來,聲音也會漸行漸遠。嶽:“我與妳同在。我有點放棄,但是壹點生理都沒有。”“幾年後,石矛開始衰落。

翻譯

瀘州合江縣趙市村民毛烈通過不良活動致富。如果別人有肥沃的土地和漂亮的房子,他們會千方百計地尋求,他們會願意成功。常州人陳奇與毛烈有著悠久的歷史。陳奇有三個弟弟,他們都還年輕。考慮到弟弟們長大後要分配財產,就把毛烈手裏的土地全部抵押出去,得到幾千串積累的錢。母親去世後,兄弟倆想把土地分成四份,於是陳奇帶著錢去毛烈家贖回了土地。毛烈收了錢後,心裏打了個轉,假裝微笑著走出房間,說:“親愛的哥哥,對不起,田七壹時忘了放在那裏。我再找找,明天給妳送過去。””陳奇很不情願地說道,“既然如此,請開壹張收據作為證明。”毛烈壹臉不高興地說,“我跟妳有什麽交情?妳不相信我嗎?“陳其不敢勉強,姑且相信。過了幾天,我再去拜訪時,毛烈找了個借口,避而不見。陳奇知道毛是壹個男人,知道他打算吞沒他,並起訴政府。縣官被毛烈所賄,說:“交易金額幾百萬,沒有證明的公文在哪裏?我替妳舉報縣長。"正如該縣官員所說,治安法官裁定了該案。陳奇因誣告而被鞭打,但之後,他向州政府和駐外大使上訴,他們都不允許翻案。

聽說廟裏勢力可圈可點,陳奇心想:既然死人告不了他,不如向諸神討個公道,於是他有了祭祀酒來祭拜和訴苦。晚上夢見諸神來告訴我,說:“這件事不是我能控制的。何不向東嶽宮祈福,應如妳所願。”陳奇去了寺廟,在樹蔭下,他似乎聽到有人說,“晚上來吧。他急忙出了廟,晚上又進去禱告,把紙放在桌上,聽見壹個聲音說:“滾出去。“跪拜,撤退。當時是紹興四年四月二十日,這樣的情況反復了三天。三天後,毛烈正在屋裏。突然,外面闖進來壹個穿黃色衣服的人,抓住他的胸部打他。毛烈從跑中逃脫,黃衣之人歸家而死。第三天,曾經做媒人的和尚和同壹個仆人相繼死去,最後,陳奇死了。不久,他起死回生,告訴家人:“我要去冥界與毛烈壹決雌雄,好好保重身體七到十天,不要上墳。」

當陳奇進入陰宅時,陰人官員帶領毛烈和僧侶們與他對峙。毛烈剛開始極力否認,說“如果有贖,怎麽會沒有字據呢?”太監笑著指著自己的心口說:“世人所做的壹切都有賴於此,何必用字據呢?拿起鏡子壹看,鏡子裏出現了毛烈和他的妻子從陳奇那裏拿錢的畫面。官員說:“不是這個嗎?”“然後壹堆人進了大庭,周圍都是整齊的士兵和衛兵,氣氛很冷。陰間的主人住在廟裏,就像他在宮裏看到的壹樣。陰官上前報告,事已至此,陰世首領怒降兵衛,處罰毛烈。毛烈忍不住哆嗦了壹下。他趕緊磕頭認罪。在黑社會頭目的命令下,他說:“知府審判不夠老實,降了幾級。收受賄賂並放火焚燒房屋的縣級官員仍將不得不將壽命減半。臨行前,毛烈哭著對陳奇說,“我想我沒有機會再回到死人堆裏去了。請告訴我的妻子多做慈善和佛教,積累美德來拯救我。妳的地契文件在櫥櫃裏。我這輩子騙了十三塊地,文件都在錢櫃底下。請為我找到這些人,壹起償還,以減輕我的罪惡。」

大師又命人牽著和尚往前走。和尚說:“我壹開始只知道土地財產質押的事,後來的事我壹無所知。”冥王下令釋放他和陳奇,讓他們回家。走出正殿,路過聚落房屋,大多是監獄。送行的人說:“這個地方專門對付殺投降的人,不孝的人,祭祀神社的人,欺騙佛教的人。這樣的人很多。從周朝到秦朝,所有的人,不分種族,都是壹視同仁的。他還對陳奇說:“妳已經在冥界呆了七天了,所以妳應該盡快回去。當我回到家,被家人包圍時,我醒了。第二天,我派兒子去拜訪縣吏家,結果房子全燒了,我去拜訪了和尚。聽說已經火化三天了。陳奇拜訪了毛家,談到了黑社會。毛烈之子遵照父親的遺願,歸還了地契。那天晚上,和尚來敲毛家的門,罵道:“我因為妳爹被抓了,現在可以復活了,可是我的身體已經被燒了!”妳打算拿我怎麽辦?毛烈之妻隔著門說:“事情到了這種地步,我只能多為妳做些佛事來彌補。和尚生氣地說:“我死有余辜,我不是從陰間來的,我也不能做人。得到這些鬼的祝福有什麽用?“只有過完生日,我們才能再次投胎。我想我沒有別的地方可去,所以我只能呆在妳家。從那以後,每天晚上都有和尚抱怨的聲音。過了很久,他們聽到聲音越來越遠,說:“因為妳的佛事,我讓步了壹點,但還是沒有解決。“幾年後,石矛家族開始衰落,僧侶們也消失了。

給…作註解

【1】牙膏:中間買賣的人。

[2]徽:徽(禮)服、冠。

【3】:行賄。

[4]愛希禮夏:意思是焚燒和火葬。最初,這是印度的埋葬法之壹。在中國,他特別指出家人去世後的火葬。茶和茶的音形相似,所以“茶”也叫“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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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張弓遇上神仙

卞之民驕,士不為先。家裏很窮。母方鞏是醫生,所以牌坊也可以用來施魔法。藥店在宜春門後面,但還是不賣。早上穿了衣服,梳了頭發,但是沒有洗下巴(ㄏㄨㄟˋ) [1]。壹個道士迎著太陽走來,眼睛壹亮,卻沒有瞬間射向太陽。在道路中間創建壹個企業,不管它。坐在振動的衣服上。龔很生他的氣,問他來幹什麽。他回答說:“妳對我沒有什麽不滿,妳渴望看到妳的耳朵。”拱意此愚,史靜固逾其比。扔壹筆錢給它,勸它走。他笑著說:“我不要別人的東西,因為妳有壹種品質,所以我來教妳。我為什麽要拒絕?”“拱悟,冠巾出,而語,而出家,微妙,聞所未聞。於是他開始感到慚愧和後悔:“我是拱門,我的眼睛是迷茫的,神仙有幸看到,我終於肯教了。”道士說,“妳想要什麽?ㄓㄢ: ㄓㄢ ㄢ ㄓ ㄢ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ㄓ 1 」

突然,蒸棗來了,道士拿著第壹筆錢買了,得了七塊。顧說,拱曰:“神仙以畢(皮)為底,而五谷不濁,不漏不濁,故亦可入道。★張子房所有的人都用丹藥充饑,但丹藥已經被汙染了。妳想得到這個,所以從此不能通奸?人不可奸淫,俗念自足。當庸俗的思想停止時,不朽的才能也就消失了。就是拿七個棗,噓他們,說:“妳要是吐了這個,妳壹輩子都吃不上飯。沒有禁止人們或強迫他們吃東西。再不吃,也壹樣。但如果妳有老母親和老伴,妳就不能跟著他們走。但是,既然有七個約會,就要有七個夢,做好言詞準備。妳的婚姻完了,妳的婚姻完了,妳吃不下飯了。妳能要求什麽?宜遠離名山,掛於壹隅。那些尋找又深又寬的洞穴的人會用石頭填滿他們的門。記不清了,在裏面坐著躺著也挺有意思。僅僅半年後,妳的身體就像蟬破殼而出,逍遙在六合之外。在這之後,我今天能和妳談話。“其實,拿著衣服,拱實離開吧,沒辦法,出去,什麽也沒看見。眾所周知拱門很人性化,感覺迷路的人會累上幾個月。聞飲食吐,所以不吃。兩年多了,屎尿都淹死了,空氣爽朗,步伐輕快,有利可圖。每壹天,我都在努力。從丹到黃昏,我漂浮在首都(ㄈㄨˊ)之外,但我可以轉向五害,涵蓋數百英裏。

我前後做了七個夢,就像道士說的,差別不小。20年來,母親飽受痔瘡之苦,很多藥都沒驗出來。七次約會後,她陷入其中,並在壹夜之間康復。牌坊既不禦也不向內,視妻子為路人。他的妻子郭出生在剛果,死於憤怒。家人擔心它,強行餵它,幾個人吃。吃還是不吃,朋友懷疑是出軌,會在各個房間試壹試,也不覺得苦。人家叫醫生,就帶著藥去,生病了就坐在旁邊。雖然他們已經在月球上待了十多天了,但是壹杯水都不需要。他喜歡喝酒,喜歡寫詩,走了六十年,色彩和別人壹樣濃厚。他媽沒了之後,我不知道去哪裏了。

翻譯暫時欠缺。

給…作註解

[1] Ao:洗臉。

【2】粥:稠的粥叫粥,稀的粥叫粥。後來,粥被用作粥的總稱。

[3]辟谷:道教的壹種。指不吃五谷以成仙。

註《簡毅誌》是宋代著名的誌怪小說集,作者為南宋洪邁。它最早發表於紹興末年(1162),最後成書於惜春初年(1174)。書名是《列子·唐雯》,意思是“簡毅向它學習”,並對其進行了描述。卷是巨大的,許多劇本和歌劇是根據的故事。如馮余妹的《團圓》以徐欣之妻為原型,僅淩夢初就有30多首,占二拍篇幅的壹半。原書420卷。

作者

洪邁(1123-1202),本名陸晶,是容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洪灝的第三子。南宋名臣,官至翰林學士、龍圖閣學士、端明堂學士。他以《容齋隨筆》和《簡毅誌》著稱。【洪邁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