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自然法”是指“自然界客觀事物中存在的規律”。
自然現象的內在本質聯系。它具有獨立於人的意誌的客觀性,不能被人改變、創造或毀滅,但它可以被使用。它可以脫離人的實踐活動而發揮作用,不直接涉及階級的利益。現代自然科學揭示的規律有兩種,即機械決定論和統計學。自然規律在四年級下冊第三單元第壹課有充分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