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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教義有哪些?

佛教的基礎教義“四諦”是佛教各派***同承認的基礎教義。所謂“諦”即“真理”的意思。“四諦”亦稱“四聖諦”,即苦、集、滅、道。苦、集二諦說明人生的本質及其形成的原因;滅、道二諦指明人生解脫的歸宿和解脫之路。(壹)苦諦是把社會人生判定為“苦”,全無幸福歡樂之可言。人生有“生”、“老”、“病”、“死”等多種苦(佛典有四苦、五苦、八苦、九苦等多種分類法),還有108種煩惱。(二)集諦是對造成痛苦與煩惱原因的分析,大體可概括為“五陰聚合說”、“十二因緣說”、“業報輪回說”。“五陰聚合”說,佛陀認為,宇宙間壹切事物和現象,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由多種因素集合而成,“有情”(包括人類在內的壹切有情識生物,即眾生)則是由色、受、想、行、識等五陰(或五蘊)組成(其中“色陰”包括“四大”——風、火、水、土等因素)。既然有情只是“五陰”的聚合,是多種因素的集合體,所以有情自身不是獨立永存的實體,沒有單獨的“自性”(此即所謂“諸法無我”);且有情和世上萬事萬物處在無休止的變遷之中(此即所謂“諸行無常”)。“五陰聚合說”構成了佛教空觀的主要內容。“十二因緣”說,涉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因果鏈條。現世的果必然有過去世的因,現世的因必將引出未來世的果。過去的壹生行為,決定今世壹生的狀況;今世壹生的行為,決定未來世壹生的狀況,這就是因果報應。作為能夠導致果報之因的行為,叫做“業”。“業”分身業(行動)、口業(言語)、意業(思想)三類,也就是人的壹切身心活動,任何思想行為都會給行為者本人帶來壹定的後果(報應或業報)。“業報輪回”說,按照善惡罪福的業報法則,有情(眾生)流傳在“六道”之中,即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牲道、地獄道、餓鬼道,形成六道輪回。(三)滅諦提出了佛教出世間的最高理想——涅槃。“涅槃”是梵文的音譯,意譯作“滅度”、“圓寂”等。涅槃的根本特點是達到熄滅壹切“煩惱”、超越時空、超越生死輪回的境界。(四)道諦即解脫之路,即通向涅槃之路。被總結為“八正道”,從身、口、意三個方面規範佛教徒的日常思想行為。又被歸納為戒、定、慧“三學”。“戒”,是約束佛教徒日常生活的紀律。如三皈、五戒、八戒、具足戒、菩薩戒等等,後發展成復雜的“律學”。“定”(即“修定”),是指通過精神集中、靜思冥想、觀察特定對象而獲得悟解義理或功德的壹種思維修習活動。定的種類很多,在中國佛教中,往往把定和禪連稱“禪定”。禪定的主要目的是發慧(由定生慧)。“慧”(即“般若”),是指由修習佛理所引生的辨別現象、判定是非善惡的認識能力和境界,是證悟出世間法的明察力。有了“慧”才能得“度”(波羅密多),獲得解脫,永離苦海。解脫後所得之境為涅槃。“慧”的發生,主要依靠經文和師長的教導,通過禪定沈思而獲得。`但後世佛教世俗化的結果,佛徒大都傾向用簡便的方法求解脫(如凈土宗)。“諸法無我”、“諸行無常”及“涅槃寂靜”被稱為“三法印”(即佛法之特征)。當代中國佛教界將佛教的宗旨歸納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莊嚴國土,利樂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