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電影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電影藝術檔案工作的領導,以適應電影事業發展的需要。第四條電影藝術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建立電影資料館,負責電影藝術檔案的收集和管理。第五條電影藝術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統壹制度下進行,由國家電影行政管理部門領導,接受中央和地方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各電影制作單位應建立藝術檔案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藝術檔案工作。第六條電影藝術檔案從業人員的職務按照國家檔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規定進行評聘。第二章藝術檔案的構成第七條電影藝術檔案由影片、文字和圖片組成。第八條電影檔案包括:
(1)國產影片全新原版背景標準復印件,塗有原版背景,片頭、片尾、歌詞等字幕原版背景,片頭、片尾、陰影原版背景,十格底片,光信號卡,混合光聲背景;
(二)在內地發行的臺灣省、香港和澳門電影的全新標準拷貝;
(三)翻譯發行的外國電影的全新標準拷貝;
(四)與臺灣省、香港、澳門及外國合作攝制的影片的原圖或校正圖、光學混聲庫、全新標準拷貝。第九條文本和圖片文件包括:
文學劇本、故事板、翻譯版本;
(2)完成表格;
(三)境外上映的國產影片在中國境內以各種文字和民族文字翻譯;
(四)董事說明;
(五)電影修改計劃和通知;
(六)電影海報、宣傳畫、作品照片、劇照、宣傳冊、專刊;
(七)國內外國產影片獲獎文件復印件及相關照片;
(八)劇本內容的相關依據和歷史研究材料,以及取材或改編前的原著材料;
(九)創作人員的創作構思、樂譜和歌詞;
(十)現場氛圍、服裝、化妝、道具設計、演員化妝照片;
(十壹)生產指令及相關決定;
(十二)現場情況表;
(十三)放炮工作日誌;
(14)字幕列表;
(15)拍攝工作總結;
(十六)主要創作人員的藝術創作總結;
(十七)各部門對電影的審查意見和決定。第十條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內容為故事片的藝術檔案。其他膜可以根據不同的工藝和工序進行調整。第十壹條電影攝制組負責藝術檔案的形成和積累,指定壹名助理導演負責本片藝術資料的收集,並在拍攝任務完成後及時將屬於藝術檔案的內容報送制作單位檔案機構歸檔。第三章藝術檔案的歸檔和管理第十二條電影檔案由電影制片單位和電影進口發行單位分別向國家電影檔案館報送,並在取得上映許可證後三個月內報送標準拷貝;電影素材將在兩到三年內交付。未經國家電影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影資料和雙片,應在六個月內交付。
電影制作單位除保存完整的文字、圖片檔案外,還應當在電影制作完成後半年內,按照第九條第(壹)至第(七)項規定的內容,將文字、圖片檔案(復印件或者原件)報送國家電影檔案館保存。第十三條電影制片單位解散或者合並時,應當將其保存的電影藝術檔案移交國家電影檔案館或者新成立的電影制片單位妥善保存。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國家電影檔案館捐贈或者寄存其所有的電影片。國家電影檔案館可以根據影片的保存價值決定是否接受捐贈或者寄存。第十五條國家電影檔案館應當積極收集流散在海外的建國前拍攝的國產影片、文字和圖片。第十六條電影制片單位應當管理本單位的電影、錄像及其檔案。第十七條電影藝術檔案的保存和管理應當逐步走向科學化、規範化。倉庫的溫度、濕度和通風應符合國家標準。要加強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
國家電影檔案館和電影制作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檔案的保存狀況,及時修復、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理破損、變質的電影藝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