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每個註冊商標都是為某種商品或服務指定的。正是為了商標檢索、審查和管理的需要,將壹些屬性相同的商品歸為壹類,將所有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形成了商標分類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表》。
商標分類包括兩部分,如下:
1.商品和服務按照按類別排列的分類表,按照1-45的順序排列。每個類別都有壹個類別號和壹個標題,每個類別的標題概括了該類別所包含的商品的特點和範圍。最後,列出該類別包含的所有商品或服務,每個商品或服務都有壹個序列號,便於查找。此外,每個類別都有壹個註釋,說明該類別主要包括哪些商品,如何區分該類別和相關類別,以及如何對邊際商品進行分類。這個筆記對壹些容易混淆的商品分類有很大幫助。
2.另壹部分是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清單。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出版了以英文和法文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國商標主管部門還編制並印制了按拼音順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用這個表來查壹般商品的類別就像查字典壹樣方便。
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律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其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申請商標註冊。註冊商標是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限於該註冊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