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的概念]
(壹)西方的“和諧”觀
1.畢達哥拉斯認為“整個壹天是壹個和諧”。
2.赫拉克利特認為和諧來自對立的事物。
3.文藝復興以後,許多思想家把“和諧”作為壹個重要的哲學範疇。
4.馬克思真正把握了“和諧”的概念,主張社會和諧。
(二)中國古代的“和諧”觀
1.“和而不同”與對立統壹,即有差異的不同事物的結合、統壹和存在。
2.政治和諧是壹種社會政治穩定的狀態。
3.遵循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
總之,和諧是指對自然和人類社會變化發展規律的認識,是人們追求的美好事物,是做事的價值觀和方法論。
和諧社會:指美好的社會狀態和美好的社會理想,即“形成壹個所有人各盡所能、和諧相處的社會。”
平等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壹種態度。這是人類的終極理想之壹。
平等待人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的。
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不是指物質上的“平等”或“平均”,而是精神上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把對方當成和自己壹樣的人。現代社會的進步是人與人之間從不平等走向平等的過程,是平等逐步實現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