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作楷先須令字內間架明稱,得其字形,再會以法,自然合度。然大小、繁簡、長短、廣狹,不得概使平直如算子狀,但能就其本體,盡其形勢,不拘拘於筆畫之間,而遏其意趣。使筆筆著力,字字異形,行行殊致,極其自然,乃為有法。仍須帶逸氣,令其蕭散;又須骨涵於中,筋不外露。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方是藏鋒,方令人有字外之想。如作大楷,結構貴密,否則獺散無神,若太密恐涉於俗。作小楷易於局促,務令開闊,有大字體段。易於局促者,病在把筆苦緊,於運腕不靈,則左右牽掣;把筆要在虛掌懸起,而轉動自活。若不空其手心而意在筆後,徒得其點畫耳,非書也。
總之,習熟不拘成法,自然妙生。有唐以書法取人,故專務嚴整,極意歐、顏。歐、顏諸家,宜於朝廟誥敕。若論其常,當法鍾、王及虞書《東方畫贊》、《樂毅論》、《曹娥碑》、《洛神賦》、《破邪論序》為則,他不必取也。譯文:
今作楷書,先須要令字內間架明稱,明白其字形,再調配以法,壹自然適宜。但字的大小、繁簡、長短、廣狹不得壹律讓平直如算子形狀,只能就其原本體制格局竭盡其形勢,不拘泥於筆畫之間而阻止其意趣。使壹筆筆用力,壹字字變換形狀,壹行行不同意趣,極盡其自然,才算是有法度。仍須有舍有超脫世俗的氣概,令其蕭灑;又須要骨力包容於中,筋絡不外露。無垂不回縮,壹無往不回收,才是藏鋒,才令人有字外之想象。如果作大概,結構重視緊密,否則懶散沒有神采,如果緊密,怕陷入於庸俗。作小楷易於受束縛不得舒展,務必使開闊,有大字的形式結構。易於受束縛不得舒展,毛病在於把筆太緊,對於運腕不靈,就左右牽制;把筆的要點在於虛掌懸起,而轉動自然靈活。如果不空其手心而意在筆後,僅得其點畫而已,不是書呢。
總之,熟悉不拘泥成法,自然妙生。唐朝以書法選擇人,所以專心致力嚴整,來源書法屋,書法屋是壹個書法學習基地。盡心歐、顏。歐、顏各家,適宜於朝廷宗廟封官授爵用的救書。如果論其常法,應當效法鐘、王及虞書寫的《東方畫贊》、《樂毅論》、《曹娥碑》、《洛神賦》、《破邪論序》為準則,其他不必取呢。
宋曹,清初順治年間書法家。字彬臣,壹字邠臣,號射陵。江蘇?鹽城人,明
崇禎時官中書,入清後,隱居不仕,工詩善書。
《書法約言》,壹卷。彬臣夙以能書稱,是編首為“總論”兩篇,不作浮詞,至為扼要;次為“答問書法”壹篇,發揮《筆陣圖》及過庭《書譜》所言書法之意,設為問答以明之;又次“論作字之始”壹篇,略敘書體變遷之跡,別無論議;最末論楷書、行書、草書三篇,切實精到,足以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