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鸚鵡島賞析

這首詩寫在鸚鵡島的時候,是從鸚鵡開始的。“鸚鵡”這個詞壹出來,就相當難停下來,我只好全神貫註,往下轉。直到第四句我才稍停片刻,但詩已經過了半章。鸚鵡洲是江夏的壹個景點,原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城外的河道裏。相傳東漢末年,黃祖中的米芾長子在大會上射殺來賓時,即席寫了壹首詩《鸚鵡賦》(李白《與米芾望鸚鵡洲》)。米芾被黃祖殺死後,也被葬在大陸上。歷代詩人,臨江夏,多描寫鸚鵡洲。這塊大陸在明朝後期逐漸下沈。目前漢陽堤外鸚鵡洲是清朝乾隆年間新淤的大陸。曾名“不得洲”,嘉慶年間改名鸚鵡洲。這個鸚鵡螺島之所以以米芾的《鸚鵡賦》命名,並不是因為鸚鵡來過這裏。那麽李白詩首的“鸚鵡”似乎是真的,其實指的是米芾,而“江上鸚鵡之名”主要指的是“鸚鵡賦”,而不是特指來過這裏的鸚鵡。至少這是壹句雙關語。下面第三句是壹語雙關,用的是米芾的《鸚鵡賦》中的話說,“龍都人危,伯夷流沙。“飛越昆侖,加冕雲霓,出發”這句話說的是鸚鵡已經飛到了西方。相傳鸚鵡生長在陜西、甘肅兩省交界處的龍山地區。現在,大陸上已經沒有鸚鵡了,所以它們壹定是飛回龍山了。言下之意,米恒就是在這裏遇害的。因此,詩人感到非常遺憾:鸚鵡曾經來過這裏,並給它留下了美麗的名字,但它卻向西飛去了。鸚鵡飛走了,消失了,但是周放上空的樹木是綠色的。深情款款,回味無窮,表現了詩人對米芾的無限懷念。這四首詩流動自如,唱的是三嘆,絕不是對崔豪《黃鶴樓》的簡單模仿,而是詩人的藝術創造。其中,文字上的潤飾、雙關的運用、詞語的重疊、語重心長的追問,都與崔的詩有異曲同工之妙。

《五柳》這首詩開始轉折,在轉折的過程中,以第四句斷句,接著是“何”二字,形象地描述了鸚鵡螺島上美麗的春色:遠遠望去,鸚鵡螺島上,花團錦簇,空氣中彌漫著水汽,花團如雲,熱氣騰騰,霧氣蒙蒙;水的蒸騰上升為薄霧,薄霧。煙火霧,似花似霧,就是花是霧,彼此迷離。壹陣春風吹來,鸚鵡螺島上的幕布被輕輕拉開,淡淡的煙和霧漸漸散去。可以看到,大陸上碧綠的蘭葉和繁茂的花朵在微風中搖曳,美麗芬芳,令人陶醉,感受到春天的溫暖。三月正是春暖花開的季節,江州兩岸的桃花近水盛開,像朵朵紅雲,相互環繞,冉冉升起,仿佛被河堤和洲堤捆綁在壹起。微風中,桃花繽紛。漂浮在水面上反映枝和花。水,水,映,落,絢爛的桃花把閃閃發光的明澈河染成了壹片耀眼的錦緞,隨著江波的起伏,壹波壹波湧向岸邊。然而,風景雖明媚,卻絲毫不能喚起詩人歡快的心情,他依然沈浸在孤獨和苦澀中。此時的詩人還是壹個被放飛的“移民”,眼前這壹切生機勃勃的美好瞬間,與他內心的孤獨和痛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美好的時光,美麗的煙火,都只是存在。我壹生被擱淺,晚年被冤枉被流放,更窮。雖然晚年仍有壹種鬥誌,但也不免落花流水,心酸。面對這樣壹個大陸,此時此地只不過是徒勞地望著它。“煙開葉香風暖,岸上生桃花浪”的景色並沒有引起他的註意。他期待的依然是那只“鸚鵡”,那個和自己有相似經歷的米恒。據陸遊《入蜀書》記載:“鸚鵡螺島上有茂林祠,遠看似壹座小山,洲蓋妳被殺之地。”詩人問:如今,米蘅埋在地下,長洲上空的孤月將把它的光輝投射給誰?

關於鸚鵡螺島的詩,其實是在悼念過去,傷害現在,表達對米恒的深情。詩人晚年的不幸經歷和境遇,自然會讓他聯想到米芾。況且他壹生仰慕米芾,經常拿自己和米芾比較:“我誤學了劍,卻周遊了世界。魏紫九中,璧山萬裏。沒有生活的人才願意遲到。劉表不用在米橫,臨時來江夏;何訓熙遇於漢斯張,樂在船上。”(春末江夏送張祖東都序)好友杜甫曾以“處士米橫帥,眾生元仙窮”(《送李十二白二十韻》)的詩句稱贊他的才華。他還在詩中多次寫米恒:“我以妳的處士為恥,卻以鸚鵡螺島為空。”(《大亂後天恩劉夜郎憶往事,給蔣提督,好好宰壹頓》)“願掃鸚鵡洲,與妳醉壹百場。”(從漢陽病酒到王明夫)還有壹首《與米恒看鸚鵡洲》。《與米衡看鸚鵡螺島》和《鸚鵡螺島》這兩首詩的思想感情是壹樣的。而《和米恒壹起看鸚鵡洲》則比較直白清晰;鸚鵡螺島深邃含蓄。

根據以前的評論,李白的這首詩是與另壹首詩競爭,在南京登上鳳凰臺,和崔豪的黃鶴樓。阿清人方在曾這樣說:的黃鶴樓是千古名作。只是寫作的問題,壹個轉折點。五六月風景雖破,氣亦溢。也是這樣,所以極其昂貴。太白的《鸚鵡螺島》有分寸有氣勢,風格逼格蕭。好像從來沒有刻意學過。方的理論還是比較實用的。藝術上不乏相互影響,但無論如何,像鸚鵡螺島這樣感情深厚,意境渾渾的作品,是絕對不會被模仿的。

李白這首詩屬於七律,前兩條不合法,後兩條合起來。王詩涵曾在《詩論集》中說:李白的《鸚鵡螺島》是壹個押韻很強的篇章,壹個綠字。這首《崔雯》被編成七首古詩,後人編成七法。它的風格可以是古今都有,而且必須都押韻。

正是因為不完全符合規律,前人曾將此詩視為“古體七首”:“李白《鸚鵡螺島》詩既急且復,亦遠非盛唐之韻,故應視為七言古耳。”(《毛辯詩》)李白有十二首七律,大部分是這樣的。相比整個創作,七律詩更少。這個問題的原因很多前輩都討論過,或者說李白不好,不願意做七言律令:“李太白不做七言律令?古人有強烈的立名之意,每次都以其笨拙拒絕示人。”(何孫壹《詩筏》)“他只有幾首格律詩,不是因為他不善於寫,而是因為他不願意寫。”(李白,王運喜和李寶俊)“他迫不及待地仔細檢查形式和文字。”(堯堯《李白》)或者認為李白反對制定七律:《太白論》說:‘五言不如四言,七言也別扭’?所謂七字浮躁,幾乎指的就是七字言論。故其七律不靈。”(翁方綱《周市詩話》)這些評價都有失公允,實際情況應該說是由當時七法的發展狀況決定的。在李白的時代,七律尚未定型,創作不合法、數量少是必然的,不僅對李白如此,對其他人也是如此。趙翼在《甌北詩話》中對此有過中肯的論述:

就唐代而言,壹開始還是習慣用古體詩,不樂意被條條框框束縛,即律詩五言以上,七言以下,七言絕句多,格律詩少。所以李太白的《七律集》只有三部,孟浩然的《七律集》只有兩部,還沒有專門化。從高、岑、王、杜等《早朝》著作中,敲金玉,細細研究。杜與岑氏,所謂“遠觀知忙”,可見是時候求功求紀了。格式是既定的,更像是政令,和它的範圍有關。但還是有很多場景可以寫,但不足以指事引經據典。傷心落寞的少陵用詩送走了太陽,於是將七律改得盡善盡美,既寫風景,又抒情,既抒情,又編典,七律之道極為有益。後來,劉長卿、李義山、文飛卿等。,對這56個字做了更多的雕琢,七律成了爭奪的工具,比如日常飲食。

所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後。這樣看來,鸚鵡螺島的作品自然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