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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稱得上是英雄嗎

我們先說壹說什麽叫“英雄好漢”。“英雄”,我查了字典,有二條解釋:1.是指為人民利益英勇鬥爭而有功績的人。2.舊指英武過人的人。從字典上的解釋看,“英雄”這個概念古今不同,過去指的範圍較大,只要是英武過人,即身強力壯的就可以稱得上英雄。只重外表,不看其作為,不論品行。而今天對英雄的評價就界定得比較客觀公正,並不註重外表,不論妳是生得人高馬大,還是瘦小矮個,妳的所作所為是對人民有益的,而且是有功績的,才能算是英雄。因此,毛澤東同誌講:“為人民利益而死,則重於泰山。”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好漢”,和“壞人”相反,當然也是指品行好的人,所作所為是正義的,對人民有功績的。因此,按現代的標準來衡量,稱得上英雄好漢的人應是為人民利益英勇鬥爭而有功績的好人。《水滸傳》中的武松,按古人的標準去評價,他確實英武過人,他“身長八尺,壹貌堂堂,渾身上下有千百斤氣力。”這是施耐庵對武松的描寫。因此,宋江在柴進莊上第壹眼看到武松時,看武松“果然是壹條好漢”“心中甚喜”。可見,過去的人只從外表上看壹個人是不是英雄好漢。那麽,我們用今天的標準來衡量,武松是不是英雄好漢呢?那當然就得將他的外表擱在壹邊,看壹看武松所作所為是不是符合英雄好漢的標準。《水滸傳》中武松壹出場就給人很不好的印象。他是因為喝酒打人惹了禍,為了逃避吃官司而躲藏在柴進莊上,用今天的話講,是在逃犯。但在柴進莊上,作為客人,而且是有前科的人,人家管吃管住,替他擔當風險,他尚不檢點,“但吃醉了酒,性氣剛,莊客有些顧管不到處,他便要下拳打他們。”即他壹吃醉了酒,就會發酒瘋,稍微照顧不周就打人。想壹想,妳就是再好客,家裏住著壹個吃醉了酒就發酒瘋打人的客人,妳會不會厭煩?因此,“滿莊裏莊客沒壹個道他好。”給人壹個很不好的印象。這裏,我們再看壹看武松打的是壹些什麽人?是莊客,即是奴仆,是弱者。他這是倚強淩弱,完全是地痞惡棍的作為,壹點也沒有英雄好漢的樣子。這時,有人會問:“武松景陽岡打虎,不也是為民除害,這應該算是對人民有益的事吧?這能不能算是英雄好漢呢?”是的,武松在拿到宋江送給的銀子後,來到景陽岡酒店,就去喝酒。而人家店門前的招旗上明明寫著:“三碗不過岡”。他卻壹吃起酒來就不顧深淺,吃了三碗,禁不了嘴,硬是要吃到酣醉才肯罷休。店主人勸他不能再喝了,再喝可能要醉,他不聽,不給酒喝他就要打人。店小二害怕,只得由他喝,前後喝了十五碗,喝得醉熏熏地就要走。店主人又好意地告訴他說景陽岡上有猛虎傷人,要他在店裏住壹宿明日走。他卻懷疑人家要害他性命,騙他住宿,並說就是有虎也不怕。因此,武松當時是根本不相信景陽岡上有猛虎,當他在路上看到官家的正式布告後,才確信有虎。當時他也害怕,想要轉回來,但怕遭店主人恥笑。因此,他是硬著頭皮繼續往前走去。後來,因為酒性上來,就想躺在青石板上睡,這時,壹陣風來,老虎跳出來了。面對突然跳出來的猛虎,他只能選擇拼命,為了保住性命,他本能地拼出渾身力氣與虎作妳死我活的搏鬥,最終把虎打死。因此,武松打虎純屬偶然,並不是他真的要去打虎,去為民除害。是他喝酒喝過了頭,賭性上虎山,才打了虎。當然,他將這只虎打死,在當時確實為地方除了壹害,但這並不是他的主觀願望,要是他真的有為民除害的思想,他就不會喝了那麽多酒去跟虎搏鬥。因此,他“打虎英雄”的桂冠是僥幸得到的。接下來,《水滸傳》就寫到武松殺西門慶、潘金蓮的過程。這個算不算是英雄好漢的作為呢?按現代的標準來衡量,也不能算。潘金蓮謀殺親夫,西門慶是奸夫,當然該殺。但這應該由法律去制裁。妳武松殺人,只能算是為兄報仇。是報私仇,泄私憤,並不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那種。因為武大已經死了壹個多月,案子己成定局。兇手應該交由官府去懲辦,如果武大不是武松的親哥哥,我看結局就不會是這樣,武松肯定不會親手去殺人,會將案犯交官府去懲辦。所以,這是為私,不是為人民利益而為。我們再看壹看武松醉打蔣門神這件事。蔣門神依仗官勢,為非作歹,稱霸壹方,確是壹個十足的惡霸,該打。但是,武松為什麽去打蔣門神呢?他真的是為正義而戰嗎?非也。他在為兄報仇後,犯罪蹲監獄。在獄中他吃了施恩的酒肉,吃了人家的嘴軟,替施恩爭地盤去打蔣門神的。施恩何許人也?施恩依仗著他爸是監獄長,自已又有壹身武功,收羅了從監獄中放出來的八九十個亡命囚徒,在快活林那地方開酒店,開賭場,開妓院,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在那裏為非作歹,無惡不作。因此,施恩和蔣門神壹樣,都是黑社會的頭目,都是危害壹方的地痞惡霸。只不過蔣門神的後臺老板張都監比施恩他老爸官大,又兼蔣門神的功夫比施恩更了得。施恩鬥不過,被趕出快活林那地方。於是,施恩就在武松進監獄後,利用他爸是監獄長的職務之便,用酒肉去巴結武松,然後叫武松去打蔣門神,把快活林奪回來。因此,武松在這裏充當的只不過是施恩黑吃黑的壹個打手,是打殺爪牙,並非替弱者抱不平,為正義而戰的英雄好漢。武松最殘忍的壹次殺人暴行是他血濺鴛鴦樓。在這裏,他那殺人魔君的獸性可謂是發揮得淋漓盡致。那是泯滅人性的屠戮!他見人就殺,丫環,馬夫,全殺了,殺死張都監家上下壹十五口性命,連刀都殺卷了口,滿手是屈死冤鬼的鮮血!這種濫殺無故的強盜行徑,怎麽能稱之為好漢呢?任何壹個朝代,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這樣草菅人命的行徑都是要受法律追究的。可見,武松未上梁山泊時的這些作為,除了景陽岡打虎這件事在當時有壹定的社會意義外,其他的行為都是非正義的,都夠不上英雄好漢的標準。至於他上梁山泊後的表現,那是跟隨宋江後的集體行為,是非曲直另當別論。烏乎!“英雄好漢”這頂高帽不知為何會戴在武松頭上!這是歷史上“英模評選會”的壹個可悲又可笑的錯誤。然則,過去的畢竟已成過去,更可悲的是類似的錯誤人們總會屢屢地重犯!君不見,影視屏幕上那所謂的報仇雪恨,打打殺殺,恐怖殘忍的殺人狂徒也多是“英雄好漢”?君不見,幾多倚強淩弱,魚肉百姓,為害壹方的村霸鄉頑也曾被選上“人大代表”?君不見,依靠造假賣假,投機鉆營,偷漏國家稅收,拖欠工人工資發橫財的人也曾披上“企業家”的外衣?君不見,……然則,檢驗英雄好漢的標準始終是“人民利益”。形形色色的“英雄好漢”們,不管怎樣粉墨登場,在“人民利益”這張比色卡上壹比對,其是是非非,黑白紅綠立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