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義務教育補助標準是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
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是: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有以下內容:
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學生免費配發漢語字典;免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住宿費;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
免學雜費。
免學雜費對象: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的在校生。
免學雜費補助標準:小學補助標準1150元/生.年。
初中補助標準1950元/生.年。
免住宿費。
免住宿費對象: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的在校寄宿生。
免住宿費補助標準:小學補助標準350元/生.年。
初中補助標準350元/生.年。
非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
非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對象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的非寄宿生。
資助標準:學生小學每生每學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750元。
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
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對象: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
資助標準:小學補助標準1000元/生.年,初中補助標準1250元/生.年。
申請途徑:各就讀學校。
申請辦法: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每年9月開學到學校領取並填寫《申請表》。
各學校按市、縣(區)教育、財政部門下達的資助名額提出資助學生初步名單並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即確定為該學年資助對象。
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統壹辦理發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