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是給同意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壹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壹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壹部首。另壹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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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是將漢字裏***通可見的相同偏旁,拿為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許慎所著之《說文解字》(紀元100年/永元12年)所創,從此字書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檢字方式成為壹般的習慣。部首分類的誕生歷史 第壹個采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是《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裏,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說文解字》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另外,「壹」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天幹、「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壹」部開始,並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並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之後、許多字書模仿《說文解字》,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玉篇》(542部首)、《類篇》(540部首)等,這些字書采用的字體已經是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說文解字》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
在中國,長時間由於為了容易檢字,相較於采用部首別的方式整理漢字,采用韻目排列漢字的字書更風行。這樣分類有助於填詩、檢字方便。例如宋代時也有人出版了改以韻目順序排列的說文解字。
接著,遼代的僧侶行均之《龍龕手鑒》(242部首)、金代的韓孝彥、韓道昭的《五音篇海》(444部首)等字書,開始嘗試調整部首數量,追求更高的檢字方便性。尤其《五音篇海》中,首度將同壹部首內的漢字(部分)采用筆畫數排列。但這些字書的部首本身仍不是采用筆畫數排列。
[編輯本段]現行214部首
現在通行之214部首,是明朝萬歷43年(1615年)時由梅膺祚所編纂之《字匯》創始的。《字匯》是第壹本部首本身的排列與部首內的文字排列都采用筆畫數順序的劃時代字書。並大膽整並以往字書中經常可見之過少文字的部首,這本字典的誕生使部首檢字容易了許多。
在這裏稍為舉例《字匯》所整並之小部首。《說文解字》中的「男部」只有「男、甥、舅」3個字,而《字匯》大膽廢掉「男部」,將「男」歸到「力部」、「甥」歸到「生部」、「舅」歸到「臼部」裏。「甥」與「舅」都是形聲字,「生」「臼」是音符、「男」則是意符。形聲字以部首分類時,通則應該采用意符部分作為部首,就理論而言《說文解字》的「男」部才是合理的分類,但《字匯》舍棄了這種為了遵守原則而制定之只有3個字的部首,結果使得檢字更容易了。
於是,《說文解字》的部首是將漢字以意味加以分類的體系,而《字匯》的部首則更接近是為了檢索漢字的分類工具。但整體而言仍然帶有以意義分類漢字的精神。
之後《康熙字典》承襲《字匯》的214部首,《康熙字典》亦成為近代字典之標準。至今大部分字典所采用的部首多符合《康熙字典》的214部首。(但有些字典中,會有少數部首沒有任何常有字而遭刪除。故約210~214個部首。)
這214個部首,在同筆畫部首的排列順序,並沒有壹定的原則。但如2畫的「人」「兒」「入」「八」部、3畫的「土」「士」部、「夂」「夊」部、4畫的「日」「曰」部等,外型相似的部首有排列在壹起的傾向。另外,像4畫的「牙」「牛」「犬」部,意義類似的部首也就近排列。
[編輯本段]部首分類實務
《康熙字典》原則上使用文字的意符作為分類,例如:
讀?計?詩?訂?訓?話?誓?變?誾
這九個漢字都歸屬「言部」。
部首原則上是表示壹組文字的***通意義,部首所在的位置並不壹定。例如「鳥部」有「鴃」「鳩」「鳧」「鶯」等字,無論在哪個位置都無礙其分類在「鳥部」內。
漢字的90%是形聲字,形聲字是由表示意義的「形符」與表示發音的「聲符」組成的。形聲字多使用意符為部首,有助於容易判斷部首的部分。
例如,「教」字的「孝」是聲符、「攵」是形符,所以歸在「攴部」。「牧」字的「攵」是聲符、「牛」是形符,所以歸在「牛部」。「閥」字的「伐」是聲符、「門」是形符,所以歸在「門部」。但「聞」字的「門」是聲符、「耳」是形符,所以歸在「耳部」。
然而,會意字則是完全由「形符」所組成,所以難以判斷何者為部首。例如,「相」是木與目構成的會意字,雖然歸在「木部」「目部」均可,但康熙字典、說文解字都將他歸在「目部」裏,增加了不少檢字難度。
《康熙字典》的部首限制在214個,為求搜尋的方便,有些部首的歸類與字義無關。例如按照原則,所有象形字都應該自成部首,但這樣會造成很多象形文字的部首只有這個字。所以像是「甲」「申」「由」這些象形字,全部都歸類到了「田部」。另外,甚至有「亠部」這種原先沒有的文字,專做字形分類用而制造的部首。
部首分類的實際方式並沒有定案,同壹個漢字在不同字典裏可能分類到不同部首。壹般來說,通常正統還是以康熙字典為主,但部份字典編輯者,會依造自己的理念加以調整。例如為了易查,調整「化(傳統屬匕部)」「相(傳統屬目部)」的部首,或是調整康熙字典的不合理,將「章」「意」從「立部」改歸「音部」者。
[編輯本段]漢字簡化與部首
雖然大部分漢字簡化是整個部首壹起調整,無礙其部首變化。但也有某些字簡化後部首完全消失。此時勢必進行部首的調整,但調整後的部首多半只是選擇相近字型,徒增檢索難度。
如,「發(癶部)」與「發(髟部)」的簡化字作「發」,只好歸為「又部」。「電」本屬「雨部」,但簡化字省去雨字旁,變了「電」,只好歸「田部」。又,以往字書均屬「入部」的「內」字,在中國大陸、日本由於寫法的改變,改從「冂部」。
簡化後的文字該歸為哪個部首,在日本並沒有嚴密的標準。現況是每本字典可能都采用不同的方式選擇。
[編輯本段]部首的變形
偏旁是部首作為左旁或右旁時的稱呼。
「心部」作為左偏旁時,如「情」「性」「憎」,會變形為三劃的「忄」。又稱為「豎心旁」。放在文字下方時,有「誌」「慕」兩種外形。但這些變化都不妨礙其歸入「心部」。由於最早將漢字以部首加以分類的《說文解字》還是以小篆為標準字樣的,所以「心」與「忄」是相同形狀。這些「心」「忄」這類字型差異,都出現在小篆轉變為隸書的時候(小篆轉變為隸書是漢字變化最大的時候,稱為「隸變」)。
於是,直到使用楷書的現在,多數字書還是承襲原來的部首分類。故有些部首原先外觀不同,現今都變成酷似。例如「胴」「胸」「胃」的「?」字旁酷似四劃的「月部」,但歸在六劃的「肉部」(中華民國教育部的國字標準字體有去區分這兩個部首的寫法,肉部必須寫成提肉旁)。另外,「阜部」、「邑部」作為偏旁時都寫成「阝」,但阜部固定在左,邑部固定在右,通稱「左阜右邑」。
[編輯本段]偏旁的俗稱
許多偏旁,在生活上溝通的需要有約定成俗的稱呼。壹般來說,中文使用者並沒有對所有偏旁定義稱呼,日本則對偏旁名稱有較完整的體系(但罕見部首的名稱亦不普及)。這些俗稱通常只是表達偏旁的外觀,並不壹定符合造字原理。
在左邊、右邊者稱為旁
部首外型為常用字者,直接稱呼「~字旁」,如:魚字旁、羊字旁、食字旁。
單人旁(粵稱單企人、企人邊)「亻」
提手旁(粵稱剔手邊)「扌」
豎心旁(粵稱豎心邊)「忄」
立刀旁(粵稱刀字邊)「刂」
雙人旁(粵稱雙企人)「彳」
絲字旁或絞絲旁(粵稱繑絲邊)「糹」
左耳旁(粵稱斧頭邊、戽鬥邊、耳仔邊)「阝(阜)」
右耳旁(粵稱耳仔邊)「阝(邑)」
犬部和爪部 犬部也稱反犬旁 爪部也稱爪子頭(粵稱狗爪邊)「犭」和「爫」
衣字旁(粵稱衣字邊、禮衣邊)「衤」
示字旁(粵稱禮字邊、禮衣邊)「礻」
廴部或建字旁(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廴」
在上面者、或外包文字上面與左邊者,稱為頭
包字頭「勹」
寶蓋頭「宀」
冖部或禿寶蓋(粵稱冧宮頭)「冖」
竹字頭(粵稱竹花頭)「?」
草字頭(粵稱草花頭)「艹」
病字頭「疒」
登字頭「癶」
同時夾著文字上下者稱為框
衣字框「衣」
國字框或大口框「囗」
在下面的稱為底
走之底(粵稱撐艇、撐屎艇、艇字邊)「辶」
足字底「足」
例外
兩點水(冰字旁)「冫」
三點水「氵」
四點火(四點底)「灬」
也有人將框、底都稱為「旁」,如走之旁。無論如何,偏旁的名稱只為口頭溝通文字方便,並沒有壹定正確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