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作和當做的區別:性質不同、側重點不同、引證不同
壹、性質不同
1、當作:當為;當作,充當某種事情。
2、當做:看成是;認為是;把看作具有某種特性或身份。
二、側重點不同
1、當作:側重指抽象的,從眾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同的、本質性的特征。
2、當做:側重指較為具體的某項活動,具有實際的作為。
三、引證不同
1、當作:《<王西彥小說選>自序》:“村民特別是婦女們即使進壹次十裏路外的縣城,也當作壹件大事。”
2、當做:巴金 《訪問廣島》:“他帶回來壹紮明信片,我把它們當做珍品收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