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點:
1。盲目的見義勇為不僅會延誤了事情的解決,反而還會造成自己或他人無謂的傷亡,如,舉例某此持刀搶劫的案子,我們無力去阻止也缺少經驗,不如打電話報警或者去尋求幫助。
2。見義勇為要看看所見到的是否是真的“正義”,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就去解決事情,反而會把事情搞得越糟糕。
3。如果每個人都見義勇為的話,那麽要警察和人民解放軍做什麽?要法律作什麽?他們的職責是什麽?是不是我們的見義勇為就會使得他們越來越依靠群眾的幫助,從而造成我們喧賓奪主?
4。人人都有自己的責任,越俎代庖的行為的消極影響是非常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