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誌”、“誌”、“痣”:(註:“誌”左言右誌,是“誌”的異體字,以下同。)
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誌”是“誌”的異體字。 在古代,它們是有著不同含義的兩個字,但並非有著嚴格的區分,它們之間是可以通用的。而“痣”,在古代,可以通作“誌”。
誌,本義為誌向,心之所向。
誌,本義為記載。記載的文字、文章,也可稱之為“誌”。
痣,本義為身上的黑子。痣,是人類最常見的良性皮膚腫瘤,是在表皮、真皮內的黑色素細胞增多而引起的皮膚表現。
(壹)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誌
《說文》:從心,之聲。誌者,心之所之也。
又記也。與“誌”同。或作“識(zhì)”。
《漢書》有十誌。 師古曰:誌,記也。積記其事也。
酉集上言部誌
《說文》:記誌也。
又,同“誌”: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誌。 註:誌,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誌,俱與“誌”同。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高祖本紀》: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為“黡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
午集中疒部痣
《集韻》:黑子也。
又,通作“誌”。
(二)以下內容,來自徐鉉、句中正等校定的許慎所著的《說文解字》(世稱“大徐本”,以下簡稱《說文》),《說文》已被丁福保編輯進了《說文解字詁林》中(以下簡稱《詁林》):
十下心部誌
意也。從心,之聲。職吏切。(《詁林》10278頁)
三上言部誌
記誌也。從言,誌聲。職吏切。(《詁林》3174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誌向時,在古代,僅用“誌”;在現代漢語裏,也僅用“誌”。比如立誌(樹立誌向)、意誌(意願和誌向)、誌氣(誌向和氣概)、誌趣(誌向和情趣)、誌士(有遠大誌向的人)、誌願(誌向和願望)等。
2.在表示記載或者記載的文字、文章時,在古代,“誌”與“誌”通用,但不用“痣”;在現代漢語裏,僅用“誌”。比如博物誌、三國誌、碑誌、墓誌、雜誌、誌乘、誌書、誌異等。
3.在表示身上的黑子時,在古代,“痣”與“誌”通用,但不用“誌”;在現代漢語裏,僅用“痣”。比如混合痣、交界痣、皮內痣、色素痣等。
4.在現代,“誌”是“誌”的規範字,所以在用簡化字書寫時,僅用“誌”。因此“誌”繼承了“誌”的所有含義,包括身上黑子的含義。
5.在現代,“誌”是“誌”的異體字,所以在用繁體字書寫時,僅用“誌”。因此“誌”繼承了“誌”的所有含義,包括誌向的含義。
二、“誌”、“誌”、“識(zhì)”、“幟”:
識(shí),本義是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在區分和辨別的過程中,需要記載下來的,除了文字性的描述外,更多的是圖形和符號,即“標記”或者“記號”。
識(zhì),本義是在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中,把圖形和符號記載下來,即“作標記”或者“作記號”。在古代,“誌”與“誌”就有記載的含義,並且“識(zhì)”與“幟”通用,所以此四字皆可互為通用。
幟,本義是通過區分、辨別事物的形狀、大小、發展和變化,把事物圖形化和符號化,使之成為具有特定含義的標誌性圖案,並把這個圖案記載在布條上。帶有特定含義的標誌性圖案的布條,就稱之為“幟”。在古代,“幟”與“識(zhì)”通用,而“誌”是“識(zhì)”的古字,所以此三字皆可互為通用。
(壹)以下內容,摘自《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誌
又,記也。與“[言誌]”同。或作“識(zhì)”。
又,《集韻》: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列傳》:沛公以周昌為職誌。
酉集上言部誌
又,《類篇》:或作“識(zhì)”。
《論語·衛靈公》:女以予為多學而識(zhì)之者與。
酉集上言部識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誌。與“[言誌]”同。記也。
《易·大畜》:君子以多識(zhì)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尚書·益稷》:書用識(zhì)哉。
又,《韻會》通作“誌”:
《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誌星辰日月之變動。 鄭註:誌,古文“識(zhì)”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
又,《釋名》:識(zhì),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
《漢書·王莽傳》:旌旗表識(zhì)。 師古註:識(zhì),讀與“幟”同。
寅集中巾部幟
《說文》:旌旗之屬。
又,記也:
《後漢書·虞詡列傳》:以采綖縫賊裾為幟。 註:幟,記也。
(二)以下內容,來自《說文》和段玉裁所著的《說文解字註》(以下簡稱《段註》),《段註》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誌
《段註》:按此篆小徐本無。大徐以“意”下曰“誌”也,補此為十九文之壹。……許心部無“誌”者,蓋以其即古文“識(zhì)”而“識(shí)”下失載也。(《詁林》10278-10279頁)
三上言部識
常也。壹曰知也。從言,戠聲。賞職切。(《詁林》2935頁)
《段註》:“常”當為“意”。字之誤也。草書“常”、“意”相似。六朝以草寫書。迨草變真,訛誤往往如此。意者,誌也。誌者,心所之也。“意”與“誌”、“誌”與“識(zhì)”古皆通用。(《詁林》2936頁)
(三)綜上所述:
1.在表示作標記或者作記號(作動詞用)時,在古代,“誌”、“誌”、“識(zhì)”、“幟”四者皆可通用;在現代漢語裏,用“標”和“記”取而代之。
2.在表示標記或者記號(作名詞用)時,在古代,“誌”、“誌”、“識(zhì)”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幟”;在現代漢語裏,用“誌”和“識(zhì)”,且二者字義完全相同。如標誌和標識(zhì)。
3.在表示旗幟時,在古代,“幟”、“識(zhì)”、“誌”三者皆可通用,但不用“誌”;在現代漢語裏,僅用“幟”。 壹、“誌”的古體本字:
“?”的上半部分是“?”,就是“之”的古字。因此,符合“從心之聲”這壹形聲字造字規則的,只有“?”字。
卯集上心部?
《集韻》:誌,古作“?”。 朱子曰:心之所?,謂之“?”。日之所?,謂之“旹”。故“?”,從?從心。“旹”,從?從日。
(註:“旹”,是“時”的古體本字。)
二、“誌”的字形演變:
說明:
①是“?”字,是“誌”的古體本字。
②是“誌”的字形演變的過渡字。因字庫裏無此字,故在下文中,用“②”替代。
③就是“誌”字。
以下內容,來自邵瑛所著的《說文解字群經正字》(以下簡稱《群經正字》),《群經正字》也被編輯進了《詁林》中:
十下心部誌
《群經正字》:今經典有“從士心”作“誌”者訛,蓋漢《劉脩碑》:“②曒拔葵”,作“②”。“?”即“士”之異文。此俗訛“士”所由始也。(《詁林》10280頁)
三、“誌”的演變結果:
從字的構造上來看,“誌”字並不符合“從心之聲”這壹形聲字造字規則,並且是從壹個錯別字“②”演變而來的。
因此,“誌”字從本質上講,就是壹個錯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