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人的姓氏和名號比現在復雜。秦漢以前,同壹個人可以有好幾種稱呼的辦法;到戰國時期,才逐漸固定下來;秦漢以後,就基本和現在壹致了。下面先談姓氏的起源和變化。
姓究竟起源於什麽時代呢,從不少古姓以女字作偏旁來看,大概在母系社會就已經有姓的分別了。為什麽需要有姓的區別呢?班固在《白虎通義》中作了壹個回答,他說:“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速禽獸,別婚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為重人倫也。”班固的話可以歸結為三點:
第壹,姓是“紀世別類”的,也就是說,早期的姓是壹種族號。它不是個別人、也不是個別家族的稱號,而是整個氏族的稱號。在我國遠古社會傳說的氏族,如:黃帝,姬姓;炎帝,姜姓;少皡,贏姓;太皡,風姓。在氏族社會中,原本存在許多不同的氏族。“百姓”這個詞語,最早很可能就是指的眾多的氏族。顧炎武說:“言姓者本於五帝,見於春秋者,得二十有二。”①逭二十二個姓是:鳩、姒、子,姬,風、贏、己,任,姑、祁,羋曹,董、姜、偃、歸、曼、熊、隗、漆、妘、允。見於春秋時代的二十二個姓也就是遠古二十二個氏族延續到春秋時期的後代。
第二,姓有“別婚姻”的作用。在氏族社會中,同姓不婚,實質上就是同壹氏族內部的人不得通婚。恩格斯說:“氏族的任何成員都不得在氏族內部通婚。這是氏族的根本規則,維系氏族的紐帶;這是極其肯定的血緣親屬關系的否定表現,賴有這種血緣親屬關系,它所聯合起來的個人才成為壹個氏族。摩爾根由於發—現了這個簡單的事實,就第壹次闡明了氏族的本質。”恩格斯高度肯定了氏族內部不得通婚的作用,可見作為氏族稱號的姓在我國遠古社會中具有何等重大的意義。我們的古人早已指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他們已經知道近血緣婚姻對後代遺傳不利,因此同姓不婚的規定壹直為我國歷代所遵守。我們今天同姓可以結婚,是因為現在的姓與遠古時代的姓已經大不壹樣了。現在同姓的人有的存在血緣關系,有的雖有血緣關系,但已經非常遙遠,有的根本就不存在什麼血緣關系了。而血緣關系很近的男女,現在也仍然是不應該通婚的。
第三,姓有“崇恩愛,厚親親”的作用。什麽叫“崇恩愛,厚親親”呢?這不單是指人倫關系、思想感情的親疏厚薄問題,更重要的牽涉到政治權利、物質利益的問題。恩格斯說:“氏族的名稱壹開始就同氏族的權利密切聯系在壹起。”因此,在氏族社會中,同氏族的成員平等地享有氏族內部的各種權利。到了奴隸社會,“百姓”指的就是貴族,而奴隸是沒有姓的。即使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壹般平民也還是沒有姓。如《左傳》中的鉏麑、靈輒,《莊子》中的庖丁、匠石等,都是有名無姓。貴族有姓,平民無姓,因此姓也成了區分階級地位的壹個標誌。
我國上古時期,不僅有姓,而且有氏。氏和姓既有聯系,又有分別。姓是壹種族號,氏是姓的分支。《左傳·隱公八年》:“因生以賜姓,胙(zuò,賜)之土而命之氏”。孔穎達疏:“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與其子孫***相連屬,其旁支別屬則各自立氏。”這就是說,
姓是舊的族號,氏是後來子孫繁衍。各個分支的特有稱號。例如:子是殷人的姓,姓子的下面又分華氏、向氏、樂氏,魚氏等;姬是周人的姓,姓姬的下面又分孟氏,季氏,孫氏,遊氏等;姜是齊人的姓,姓姜的下面又分申氏、呂氏、許氏、紀氏,崔氏、馬氏等。姓是不變的,而氏的變化很大。顧炎武說:“氏壹再傳而可變,姓千萬年而不變。”例如,周人以姬為姓,據傳是從黃帝時連續下來的,陳人以嫣為姓,據傳是從虞舜時代連續下來的。盡管逭不是有史可查的記載,但壹定經過了千百年沒有變化,這是可以肯定的。而氏呢,往往隔壹兩代就可能發生變化。例如,春秋末年楚國的伍子胥,本以伍為氏,他在吳國被殺後,兒子逃到齊國避難,改馬王孫氏(見《左傳·哀公十壹年》);晉國的荀氏由於茍林父將中行,荀林父的後代就為中行氏;荀林父的弟弟荀首為下軍大夫,他的采邑在知這個地方,於是荀首的後代就以知為氏。也有本人就改變氏的。例如,陳完,本以陳為氏,由於陳國發生內亂,他出奔到齊國,於是就改為田氏。
以上情況都說明姓是不能變的,而氏則可以自立。自立有種種復雜的情況,比較常見的有:
以受封的邑名為氏,如:
知罃 羊舌肸 解狐 臼季 。
以所居住的地名為氏,如:
西門豹 北部騷 南宮括 百裏奚
以官名為氏,如:
蔔偃 史墨 司馬穰苴 樂正克
以祖先的宇或縊號為氏,如:
孔丘(宋公孫嘉之後,嘉字孔父)
莊蹻(楚莊王之後,“莊”是縊號)
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的兒子往往以其祖父(即公子)的字為氏,例如宋桓公的兒子公子目夷,字子魚,孫子公孫友,公孫友的兒子就以其祖父公子目夷的字(子魚)為氏,稱魚苕、魚石。魯桓公的三個兒子公子慶父宇仲,公子牙字叔,公子友字季,他們的後代分別以仲孫(後改孟孫)、叔孫,季孫為氏,成為魯國掌握實際政權的三大家族,世稱“三桓”。
戰國以後,人們往往以氏為姓,姓氏逐漸合而為壹,到了漠代,通稱為姓,而且白天子以至於壹般平民就都可以有姓了。
上文已經說過,上古同姓不婚,姓是用來別婚姻的;因此在戰國以前,男子只稱氏,不稱姓。顧炎武說:“考之於傳,二百五十五年之間,有男子而稱姓者乎,無有也。(《日知錄》卷二十三)而女子卻必須稱姓,顧炎武說:“姓焉者,所以為女坊也。”(同上)這是對的。為了“別婚姻”,貴族婦女的姓比名更為重要,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區別,則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例如:
孟姜 伯姬 仲子 叔姬 季羋
出嫁以後如果要加以區別,就采用下列幾種方法:
1.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國名或氏。例如:
齊姜 晉姬 鄭姬 秦嬴 陳媯(guī) 國姜(國,氏)
2.嫁給別國的國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國名,例如:
秦姬 芮姜 息媯 江羋
3.嫁給別國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例如:趙姬(趟衰妻) 孔姬(孔圉妻)
秦姬(秦遄妻) 棠姜(棠公妻;棠,邑名)
4.死後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溢號。例如:
武姜(鄭武公妻) 穆姬(秦穆公妻) 文嬴(晉文公妻) 文姜(魯桓公妻)
如果不需要區別時,可以在姓下加“氏”字的辦法稱呼婦女。例如武姜被稱為姜氏,敬嬴(魯文公妃)被稱為嬴氏,驪姬(音獻公妃)被稱為姬氏,等等。這種辦法在封建時期壹直被沿用,有的婦女連名號都沒有,只能稱為某某氏,在解放前的農村裏,也還普遍存在這種現象。
下面談古人的名號。
古人有名有字,舊說上古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命名。男子二十歲成人舉行冠禮(結發加冠)時取字。女子十五歲許嫁舉行笄禮(結發加笄)時取字。名和字之間往往有意義上的聯系。例如宰予,字子我;端木賜,字子貢;冉耕,字伯牛;屈原,名平,字原。(《爾雅·釋地》:“廣平曰原”)名和字甚至可以是壹對反義詞,例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皙,人色白也”。)
由於詞義的變遷,有的名和字在今天已經不容易看出它們之間意義的聯系。例如顏回,字子淵。(《說文》:“淵,回水也。”回水指旋轉的水。)樊須,字子遲。(古代“須”和“遲”,都有待的意思。)有時名和字之間只是壹種偶然的聯系,就更不容易看出它們之間的關系了。例如孔子,名丘,字仲尼。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父叔梁紇和母顏氏“禱於尼丘(山名)”,遂生孔子,因此名丘,字仲尼。從這個傳說可以看出,古人的名和字之間可以有各種各樣的聯系,其中有壹些聯系,是我們今天完全無法看出來的。周代貴族男子字的前面常常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後面有時加“父”或“甫”,表示性別,用這種辦法構成的男子字 的全稱***三個字。例如:
伯禽父 仲山甫 仲尼父 叔興父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省去“父”(甫)字,例如:
伯禽 仲尼 叔向 季路
有時也可以省去排行,例如:
禽父 尼父 羽父
也有只以排行為宇的,例如管夷吾字仲,範雎字叔,魯公子友字季,不過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春秋時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之壹是加“子”字,這是因為“子”是男子的尊稱。例如:
子產(公孫僑) 子犯(狐偃) 子胥(伍員)
子淵(顏回) 子有(冉求) 子牛(司馬耕)
這個“子”字有時可以省去,如顏回、冉求、司馬耕可以直接稱為顏淵、冉有、司馬牛。
上古時期,名和字連著說的時候,通常是先稱字,後稱名,例如季(字)友(名)、孟明(字)視(名)、白乙(字)丙(名),孔父(字)嘉(名)、叔梁(字)紇(名)等等。漢代以後,則往往先名後字,例如:曹丕《典論·論文》:“今之文人,魯國孔融(名)文舉(字)、廣陵陳琳(名)孔璋(字)、山陽王粲(名)仲宜(字)、北海徐幹(名)偉長(字)、陳留阮瑀(名)元瑜(字)、汝南應瑒(名)德璉 (字)、東平劉楨(名)公幹(字)。”王安石《遊褒禪山記》:“四人者, 廬陵蕭君圭(名)君玉(字),長樂王回(名)深父(字),余弟安國(名)平父(字),安上(名)純父(字)。”
上古尊卑等級森嚴,尊對卑稱名,卑自稱也稱名;對於輩或尊輩則不能稱名,只能稱字,甚至連宇都不能稱(例如對父母)。這種稱名、稱字表現尊卑關系的辦法壹直沿用到後代。試以《論語》為例。孔子自稱丘,這是謙稱。孔子對弟子稱名,例如:
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學而》)[端木賜,字子貢)
求,爾何如?(《學而》)[冉求,字子有]
弟子自稱也稱名,例如:
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顏淵》)[顏回,字子淵]
子路曰:“昔者由也聞諸夫子曰……”(《陽貨》)[仲由,字子路)
弟子當著老師稱呼其他弟子也稱名,例如: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先進》)[顓孫師,宇子張。蔔商,字子貢]
(曾皙)曰:“夫子何哂由也?”(《先進》)[仲由,字子路)記錄《論語》的人對孔門弟子壹般都稱字,例如:
顏淵、季路侍。(《公冶長》)[季路,即子路)
樊遲請學稼。(《子路》)[樊須,字子遲]
只有對曾參稱“曾子。不稱字,對有若也有三次稱“有子”不稱字,所以有人推想《論語》是曾參和有若的門人所記的。
除名和字外,還有別號(別字)。字是成年時由尊輩代取的,別號往往是自取的。別號可以是三個字或三個字以上,例如葛洪自號抱樸子,陶潛自號五柳先生,李白自號青蓮居士,白居易自號香山居士,蘇軾自號東坡居士。但常見的別號也是兩個字,例如王安石,字介甫,別號半山;陸遊,字務觀,別號放翁;辛棄疾,字幼安,別號稼軒。三個字以上的別號有時候也可以壓縮為兩個字,例如白香山、蘇東坡。兩個字的別號和字在應用上沒有什麽顯著區別,有的人甚至以稱號為常,不大被人稱字,例如,白居易,字樂天,蘇軾字子瞻,陸遊字務觀;但經常被人稱為白香山,蘇東坡、陸放翁。
對人稱字或稱號本是表示尊敬,有人認為這樣還不夠,於是就稱官爵,稱地望(出生地或住地),例如杜甫被稱為杜工部(杜甫曾任檢校工部員外郎),王安石被稱為王臨川(王安石是江西臨川人)。有的甚至以姓的郡望作為專稱,例如韓愈被稱為韓昌黎,只是因為昌黎韓氏是望族,實際上韓愈並不是昌黎人。
附帶提壹下,唐代詩文還常常見到以排行相稱,或以排行和官職連稱的情況。例如白居易被稱為白二十二,元稹被稱為元九,李紳被稱為李二十侍郎。這種排行是按照同曾祖兄弟的長幼次序來排算的,並不是同父兄弟的排行。
古代帝王、諸侯、高官大臣死後,朝廷按照封建社會的道德標準,根據他們的生平行為給予壹個稱號,稱為縊或謐號。謐號是固定的壹些字,根據死者生前事跡選用其中某壹兩個字作為死者的縊號,以褒貶其善惡。用作謐號的字大致可分為三類:壹是帶褒義的,如“文、武、昭,景、惠、穆”等;二是帶貶義的,如“靈、厲、幽、煬”等;三是表同情的,如“哀、懷、湣、悼”等。上古謐號多用壹個字,但也有用兩三個字的,例如:
周平王 齊桓公 秦穆公 晉文公
楚考烈王 趙孝成王 睿聖武公(衛武公)
後世縊號除皇帝外,大多用兩個字,例如:
文成侯(張良) ,忠武侯(諸葛亮)
昭明太子(蕭統) 武穆王(嶽飛)
謚號按說應該是死者生前事跡和品德的概括,但選用的謐號實際是根據封建統治階級的需要決定的,因此往往不符事實,甚至是完全虛偽的,例如秦檜死後竟被宋高宗謐為“忠獻”(到宋寧宗時才改謚為“繆醜”)。
除朝廷加謚以外,還有私謚。這是有名望的學者死後其親友門人所加的謚號。例如東漢陳寔死後,去吊唁的據說有三萬多人,謚為文範先生;晉陶潛死後,顏延年為他作誄,謚為靖節徵士;宋黃庭堅死後,門人謚為文節先生。
稱謚號也是壹種表示尊敬的辦法,有些人的謚號經常被後人稱呼,幾乎成為別名了,例如嶽武穆、昭明太子,陶靖節,等等。
最後簡單談談避諱的問題。
所謂避諱,就是不直稱君主或尊長的名字。凡是遇到和君主,尊長的名字相同的字,用改字或缺筆的辦法來回避。這樣做的結果往往造成語文上的壹些混亂,試舉壹些例子:
秦莊襄王名子楚,秦朝把“楚”,改為“荊”。《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三年,秦王復召王翦使將擊荊。“荊”就是“楚”。
漢高祖名邦,“邦”改“國”,。《論語·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漢石經殘碑作“何必去父母之國”。
漢文帝名恒,“恒”改為“常”,在《史記》中,恒山被改為常山。
隋煬帝名廣,“廣”改為“博”,隋曹憲為《廣雅》作音釋時,把書名改為《博雅》。
唐太宗名世民,“世”改為“代“或“系”,“民”,改為“人”,柳宗元《封建論》把“三世”改稱“三代”,把“生民”,改稱“生人”,《捕蛇者說》把“民風”改為“人風”;《世本》壹書改名為《系本》。
唐高宗名治,“治”改為“理”,或“持”,或“化”。柳宗元《封建論》“繼世而治”寫戍“繼世而理”。李賢把《後漢書·曹襃傳》“治慶氏禮”改成“持慶氏禮”,把《後漢書·王符傳》“治國之日舒以長”改成“化國之日舒以長”。
清聖祖(康熙)名玄燁,“玄”,改為“元“,“燁”改為“煜”。清人 著作或清刻古書中,許多應該是“玄”字的,如“玄鳥、玄武、玄黃”等,都寫成了“元”。
以上是避君諱的例子。避家諱的例子,如:
淮南王劉安的父親名長,“長”改為“修”。《老子》:“長短相形”,《淮南子·齊俗訓》引作“短修相形”。
蘇軾的祖父名序,蘇洵文章改“序”作“引”,蘇軾為人作序又改用“敍”字。
三國以後,不但要避諱和君主或尊長名字相同的字,連音同或音近似的字也要避諱。隋文帝的父親名忠,因為“忠”、“中”同音,於是連帶避“中”字,“中”改為“內”,官名“中書”,改為“內史”。李賀的父親名晉肅,因為“晉”,和“進”同音,竟因此不能舉進土,韓愈專門為此事寫了壹篇《諱辯》為李賀辯解。
除避諱改字外,還有避諱缺筆,這是到唐代才開始有的。例如唐代避唐太宗李世民諱,“世”字作“ ”;宋代避宋真宗趙恒諱,“恒”字寫作“”;清代避清世宗胤禎諱,“胤”字作“ ”,避清宣宗旻寧諱,“寧”字作“ ”;唐以後,避孔子諱,“丘”字作“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