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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會祥的經歷

1965年11月5日,刀會祥出生在景谷傣族彜族自治縣正興鄉(2000年撤鄉改鎮)猛乃村大寨。1983年,刀會祥高中畢業後,到了正興鄉稅務所當助征員,次年入伍。1987年,刀會祥入了黨;1989年退伍後,他回到正興鄉廣播電視站工作;1993年,對於刀會祥來說,是人生的壹次轉折點,那年他被破格轉正、提拔為正興鄉委員會副書記、鄉紀委委員。2005年,由於工作成績突出,他被調到景谷縣紀委,擔任案審室主任;次年,除了擔任案審室主任,兼任縣紀委常委。

作為壹名***產黨員,無論在什麽崗位,刀會祥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對黨忠誠,為民盡職,勤奮工作,愛崗敬業,精益求精,堪稱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他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公正清廉,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實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擔任景谷縣正興鎮紀委書記期間,鐵面無私,嚴肅查處了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親弟弟,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產生了強烈反響,有人說:“刀會祥是個黑包公,連親弟弟都不放過”。擔任縣紀委案審室主任期間,他從不徇私情,嚴格依法依紀辦案,受理審結的60個案件,件件是“鐵案”,無壹件冤假錯案,贏得了民心,捍衛了法紀,無愧於黨的忠誠衛士。他對自己和家人嚴格要求,對群眾充滿深厚感情,遇到群眾有困難,都伸出援助之手,壹樁樁、壹件件實事好事,贏得了群眾的廣泛贊譽,得到了組織的充分肯定。他多次被評為優秀***產黨員、優秀公務員、提案先進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