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ī 筆畫:3 部外筆畫:2 部首:、 五筆:PPPP現代 1、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系:赤子~心。 2.助詞,表示修飾關系:緩兵~計;不速~客;莫逆~交。 3.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為公”。 4.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閑視~。 5.代詞,這,那:“~二蟲,又何知”。 6.虛用,無所指:久而久~。 7.往,到:“吾欲~南海”。 漢語解釋
助詞
1.用作書面語,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組成偏正詞組。 例子:赤子~心;以子~矛,攻子~盾。 2.用作書面語,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變成偏正結構。 例子:中國~大/大道~行也
代詞
1.用作書面語,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 例子:反其道而行~;言~成理 2.用作書面語,人稱代詞,虛指 例子:久而久~ 3.用作書面語,指示代詞,這、那。 例子:~二蟲
動詞
用作書面語,往 例子:君將何~?[1]
《康熙字典》記載
《子集上》《丿字部》 ·之 〔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壹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於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為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葉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寧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雲而知之。葉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籲氣,焉本鳶,後人借為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為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籲字鳶字。*考證:〔《禮·文王世子》冬亦如之。〕 謹照原文改秋冬亦如之。 [2]
古漢語解釋
常見含義
備註:加粗例句為中小學語文課本中的例句[3] 動詞 到,往現代漢語解釋 例:①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西漢·司馬遷《史記·陳涉世家》 ②行不知所之。——《莊子》 代詞 1.第三人稱代詞,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①人皆吊之。——《塞翁失馬》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劌論戰》 ③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孔雀東南飛》 ④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鴻門宴》 ⑤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狼》 ⑥既來之,則安之。——《論語·季氏將伐顓臾》 2.指示代詞,這 例:①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師說》 ③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 3.活用為第壹人稱,我。 例:①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②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史記·魏公子列傳》 4.可用於賓語前置句復代指賓語,用於動詞之後 ①野語有之曰——《莊子·秋水》 ②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指南錄後序》 ③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助詞 1.結構助詞,相當於“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③若能以吳、蜀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④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賈誼《過秦論》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例:①宋何罪之有?——《公輸》 ②何陋之有? ——《陋室銘》 ③句讀之不知。——《師說》 ④菊之愛。——《愛蓮說》 3.結構助詞,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同現代漢語解釋助詞2。 例:①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②無絲竹之亂耳。——《陋室銘》 ③縱壹葦之所如。——《赤壁賦》 4.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誌。 例:①淩萬頃之茫然。——《赤壁賦》 ②蚓無爪牙之利。——《勸學》 5.結構助詞,補語標誌,可譯為“得”。 例: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6.音節助詞,無實義。 例:1填然鼓之。——《孟子·粱惠王上》 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項脊軒誌》 3公將鼓之。——《曹劌論戰》[4] 4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5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生僻含義
通“也”義 《墨子·大取》:“聖人也,為天下也。”前句也字作“之”義。《韓非子·解老》:“鬼祟也疾人之謂鬼傷人……”《賈子·大政》:“何君子之道衰,之數也。”最後的也字作肯定語氣助詞,其他兩個“也”字,都作“之”字義。——黃現璠《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
文言文 之的用法
初中語文教材文言文中,“之”比較多,用法也較復雜,有作代詞用的,也有作助詞、動詞用的;區分起來也比較費勁。若死記硬背,耗時多而效果不佳。筆者在教學中摸索出壹套有效的辨析“之”的用法的方法,與大家***享。 壹、“之”作代詞用 “之”作代詞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點的“之”字: 1.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馬說》) 2.名之者誰?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記》) 3.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小石潭記》) 4.聞水聲,如鳴佩環,心樂之。(《小石潭記》) 5.撤屏視之,壹人、壹桌、壹椅、壹扇、壹撫尺而已。(《口技》) 6.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曹劌論戰》)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作它前面動詞的賓語。 二、“之”作動詞用 請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2.送孟浩然之廣陵(《送孟浩然之廣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陳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們知道“之”用作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動詞“之”的後面壹般會跟壹個地點名詞,如例句中的“南海”、“廣陵”、“蜀州”、“壟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復雜壹些,在初中階段出現的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如:①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殘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壹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關關雎鳩,在河之洲。(《關雎》) ④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⑤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公輸》) ⑥寡人欲以五百裏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許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當“之”後面的壹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壹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鄒忌諷齊王納諫》) ③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嶽陽樓記》)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之”用在壹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壹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之”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可以看出,這種“之”多用於時間副詞後面,作用為調節音節,不譯。 之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壹)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壹)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壹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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