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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國家”壹詞的起源

查閱《漢語成語詞典》,對國字的解釋,僅僅只是“國家”。對於“國家”的解釋則為:“階級統治的工具,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暴力組織,主要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組成。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它隨著階級的產生而產生,也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其二“指壹個國家的整個區域。”看看這本詞典的出版日期是1998年11月,不知以後再版時,對這壹條目是否修改。再看家的解釋,有兩條和我們此處所談的家相近,壹為:家庭,二為:家庭的住所。

這樣的解釋顯然均不準確。本人理解:

國:由壹定數量的民眾和土地組成的主權獨立體。主權涉及了諸多權力,諸如行政權、司法權、領土完整權、民權等等。

家:以親族或者血緣維系,以壹定的物權邊界為範圍的居住空間。

兩者的***同之處在於空間範圍。國有邊界,家也同樣有邊界。此外,再無***通之處。

問題在於,國和家連在壹起,組織壹個並列詞組,便難以理解了。

詞組壹旦並列,便可以兩頭為重。既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家國。以字面理解,似乎可以解釋為,國就是家,家就是國。或者以國為家,或者以家為國。

這樣理解的時候,這個詞的問題就嚴重了。

在過去的皇族時代,國僅屬於皇家,可以國為家,也可以家為國。但進入民主時代之後,國是大眾的,是***和國或者合眾國,國不再屬於任何個人,因此,既不能以國為家,也不能以家為國。

查閱相關資料,我們會發現,國家的起源,實際並非我在此處所解釋的國,也並非我們大家所理解的國。國的最初本意,其實是“城或城中”的意思。

《周禮·卷35》:“壹曰宮禁,二曰官禁,三曰國禁,四曰野禁,五曰軍禁”,對國的解釋為“城中”。

《禮記·卷3》:“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對國的註釋同樣為“城中”。

《孟子·萬章下》:“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此處的國字註釋,為“國謂都邑也”。

有資料顯示,國之字形初見於西周中期金文,有“淮屍(夷)敢伐內國”語,此處的內國,指的是諸侯屬地,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諸侯國。

可見,國字最初,指的是諸侯屬地或屬國。那麽諸侯屬國,最初便是今天國的概念嗎?顯然不是,我們只要看壹看國字的結構,首先是四面城墻的壹個“口”字,裏面站著人,持著“戈”,“?”似乎既可以理解成人人持戈,也可以理解城外面的大城套小城。

僅以象形來理解,“國”便是守城的意思。和上面壹些文獻中解釋的都邑或者城中,完全壹致。

《周易》中有“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據說,這是最早將國家壹詞並列的例子。但此語中的國家,顯然不是今天所理解的國家,卻是指國和家兩個不同的單元。此外,《尚書》中亦有“國家”出現,這裏的國家,同樣是壹個復合詞組,國和家並列。

之所以國家並列,是因為周朝封建制所致。周朝分封,有諸侯和士大夫之別,並且有畿內卦邑畿外封國之說。

所謂畿,即天子轄下之地。《尚書大傳》:“圻(畿)者,天子之境也”。《詩·商頌·玄鳥》:“邦畿千裏”,意指天子的直屬領地方圓千裏。此處又出現了壹個新的概念:“邦”,韋昭註:“邦內,謂天子畿內千裏之地”。《禮記·王制》雲:“千裏之內曰甸”。

由此我們可知,周朝分封,周天下首先在皇城附近劃下了壹塊千裏之地,作為自己的屬地。這塊地,有著諸多不同名稱,既稱圻,也稱畿(實際畿圻通假),同時還稱甸和邦,也稱縣。春秋初年,“國中之亂”,此處的“國”,指的是皇城。並不是畿也不是邦。可見,國指的是都邑,此說不錯。今天國的概念,在周代應該等於“朝”。

分封之後,各諸侯所轄地也稱“國”。我們今天的理解,這些封地具有畿的性質。實際上並非如此,國僅僅只是指壹座封城,諸侯的國,和皇城的國,都是城廓。因此,我們今天所談的六國,實際僅僅只是六城。齊國、趙國、楚國、秦國等,準確的理解,應該是齊城、趙城、楚城、秦城。只是到了戰國後期,封國的內質,已經不再限於城廓,而是有了邦,又因為國是壹種習慣稱呼,甚至成為姓氏的起點。加上周朝實際存在,各國雖有僭越稱帝的,卻沒有僭越稱朝的。國字,便開始有了今天國的內涵。

再說“畿內封邑”和“畿外封國”。

周制中,畿外之地,封給諸侯,稱為國。畿內之地,封給士大夫,稱為邑,也稱為“家”。因此,諸侯之地稱為國,士大夫之地稱為家。

顯然,最初家的意義,和今天的家,亦是不同了。今天家的概念,比最初的概念外延要小得多。而《尚書》或者《周易》將國家並列,道理非常明顯。無論是諸侯還是士大夫,均屬於朝中重臣,“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就意思淺白了。

由上述可知,今天如果仍然沿用國的概念,並不為錯。用已經被縮小範圍的家的概念,同樣不錯。但如果仍然使用國家的概念,便大可值得商榷。

21世紀已經進入民主時代,國是民眾之國,家卻是私人之家。國和家連用,顯然已經不符合我個今天的時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