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是現代標準漢語,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梁和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
清末已出現“普通話”壹詞,清廷1909年規定北京官話為“國語”,民國時期多次制定國語讀音,新中國成立後1955年規定國家通用語言為普通話。國語的前身是明清官話,更早之前則稱為雅言。
普通話是規範化的,是中國法定的全國通用語言。《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第19條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正確使用普通話,是維護國家尊嚴的做法。國旗下講話推廣普通話的使用,是為了從語言文字方面顯示國家的尊嚴和民族的自信。
擴展資料:
語音方面,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基準,而不是“以京音為主、也兼顧其他方音”,語音標準是就整體而言,並非北京話每個音都是規範和標準。國語、普通話、華語三大系統內部還存在“標準口音”和“非標準口音”的區別。
從這個角度上說,漢語標準語構成了漢語的壹種大類“方言”。即使是標準,三地也有區別,如“消息”壹詞。大陸“息”讀輕聲,臺灣讀二聲,新馬同臺灣(如同“休息”的“息”字讀音,音同“席”)。
國語的情況與之相似:老派國語、新派國語都是被視為標準的;華語的情況則有些不同。學習普通話及口音的有無與出身地域與教育程度有相當關系。不標準的普通話古稱“藍青官話”,藍青即是暗指發音夾雜方言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