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華字典中拼音後的特殊符號是什麽
答:註音符號(英文:Mandarin Phonetic Symbols,簡稱:MPS),舊稱註音字母, 為漢字註音而設定的符號,以章太炎的記音字母作藍本的漢字標音符號,1912年由中華民國教育部訂制、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計39個字母,排列以“ㄍㄎ”開頭;1920年改訂字母順序,增加壹個字母“ㄜ”***計達40個。註音初期以讀音統壹會所定字音為標準,故有“萬v、兀Ng、廣Gn”三個字母,後以北京音為標準,“萬、兀、廣”只作註方言之用,目前仍使用的有37個(聲母21個,韻母16個)。 中國大陸自1958年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後停止使用,只在主要的漢語字典工具書中保留使用。